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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缘与中心 帝国宪制的延伸:大英帝国与美利坚合众国(1607-1788) 杰克•菲利普•格林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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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边缘与中心
副标题:帝国宪制的延伸:大英帝国与美利坚合众国(1607-1788) 作者:杰克•菲利普•格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2075066 出版时间:2017 页数:274 定价:58.00 内容简介: 从1607年第一块英属美洲殖民地的建立,到1788年《联邦宪法》的正式批准,大西洋两岸的不列颠人和美洲人始终面临一个巨大的宪制困境。这个困境用埃德蒙·柏克的话来说就是:强大的主导权力对于维系一个庞大、不相连、极其多样化的帝国是非常有用的,但它究竟该如何与边缘的自由和安全 相协调? 史学泰斗杰克·菲利普·格林研究指出,中心与边缘之间权力分配的难题不仅困扰着大英帝国的治理,还同样考验着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不论是独立革命还是南北战争,历史经验仿佛表明:中心与边缘之间的权界争议,似乎始终摆脱不了分离、武力或威胁的命运。 【名家推荐】 格林教授的名著《边缘与中心》在学术创见上,应与伯纳德·贝林的《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和戈登·伍德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齐名。他是跨大西洋研究的开拓者之一,从17世纪英国宪制结构及其演变入手,抽丝剥茧,清楚地梳理出自北美殖民... 从1607年第一块英属美洲殖民地的建立,到1788年《联邦宪法》的正式批准,大西洋两岸的不列颠人和美洲人始终面临一个巨大的宪制困境。这个困境用埃德蒙·柏克的话来说就是:强大的主导权力对于维系一个庞大、不相连、极其多样化的帝国是非常有用的,但它究竟该如何与边缘的自由和安全 相协调? 史学泰斗杰克·菲利普·格林研究指出,中心与边缘之间权力分配的难题不仅困扰着大英帝国的治理,还同样考验着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不论是独立革命还是南北战争,历史经验仿佛表明:中心与边缘之间的权界争议,似乎始终摆脱不了分离、武力或威胁的命运。 【名家推荐】 格林教授的名著《边缘与中心》在学术创见上,应与伯纳德·贝林的《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和戈登·伍德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齐名。他是跨大西洋研究的开拓者之一,从17世纪英国宪制结构及其演变入手,抽丝剥茧,清楚地梳理出自北美殖民地建立到美国革命前夕这一时段英国政体与殖民地政体之间的“权力”博弈和“权利”消长,凸显了“权力”与“权利”之间极为微妙的转换,不仅为美国革命的发生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宪政解释,而且也一针见血地说明了早期美国宪政的核心内容。该书见解独到,思想深邃,是了解美国宪政起源与传统的必读之书。——王希(宾州印第安纳大学历史系终身教授,北京大学历史系长江讲座教授) 历史学家眼中的法律史和法律人眼中的法律史呈现为不同的图景,这种因学科分野而造成的对完整历史的手术化切割妨碍着人们对历史自身逻辑的完整理解。作为一位历史学家,格林摒弃了门户之见,从约翰•菲利普•里德等法学界的法律史家那里汲取了许多真知灼见,从而对美国革命和建国做出了极富洞见且很有说服力的解释,勾勒出了宪法形式在革命前后的连续性,分析了这种藕断丝连对于美国建国之后的政治稳定性所具有的意义。在英国本土不成文宪法传统、殖民地宪法传统和英帝国宪法传统这三重结构中,格林敏锐地看到:随着英帝国疆土的拓展,试图加强向心力的帝国宪制对英国本土宪制的核心价值造成了挤压,从而导致殖民地政治力量诉诸英国本土宪法价值的抗争。1787年美国宪法恰是借助联邦制,解决了英帝国着手发展但未及完成的宪制构想。制度因革,损益可知,本书堪称英帝国史、美国建国史和法律史领域的一部杰作。——郑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 对习惯于将美国革命理解为一场巨大历史断裂的读者来说,格林提供的是相当新颖且引人入胜的历史连续性叙事。他将帝国史的眼光贯穿始终,证明了北美殖民地镶嵌在大英帝国的宪法结构之中,并受到帝国内部宪法争论的深刻影响,甚至革命与立宪的制度想象也深受这一背景的影响,并最终产生了一个新的“共和帝国”。——章永乐(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大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杰克·菲利普·格林 (Jack P.Greene)(1931— )美国早期史领域奠基性的史学家。曾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人文学院安德鲁·梅隆讲席教授,普林斯顿大学高级研究员,牛津大学、威廉玛丽学院访问教授。2005年退休后担任布朗大学约翰·卡特·布朗图书馆特邀研究学者至今。主要研究领域:北美宪制史、殖民史、革命史、跨大西洋史等。代表性著作:《美利坚的知识构建:例外主义与国家认同,1492-1800》、《美国革命的宪法起源》、《协商的诸权力机关:殖民政治史与宪制史论文集》等。 第二章 寻求边缘权利:宪制变迁的地方根源 第三章 模糊的和解:自由、特权和帝国宪制,1713-1763 第四章 英国议会与殖民地 卷二:问题的定义,1764-1776 第五章 帝国的定义,1764-1766 第六章 英国议会、王室和殖民地权利,1767-1773 第七章 帝国的解体,1773-1776 卷三:问题的解决,1776-1788 第八章 诸州的邦联,1776-1783 第九章 寻求共和帝国:创建新的中心,1783-1788 结 语 注 释 索 引 · · · · · · 权力的撕扯,似乎只能以分离、武力或威胁的方式来解决。 (理工科的我看不太懂,读完只是为了倔强) 作者继承麦基文和麦考夫林的研究母题,探讨光荣革命带来的殖民地法权地位界定的冲突。相比于麦基文,格林强调中心边缘关系,但是这一分析框架还是不令人满意,无论是在处理作为殖民地的美洲与作为被征服者的爱尔兰,还是将联邦与州权关系视为英美争议的继续。不过,这部作品以跨大西洋视野建立不列颠史的努力,为晚近兴起的帝国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补充。 前两卷有越读越累的感觉…材料组织略有些乱 年代与法案缺乏一条明确清晰的线来接串 中心-边缘概念也并没得到充分展开(比如 对于极度边缘地区来说 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同样遥远) 条理上感觉是郑非老师那本更加清楚 另外想说 与其分析英国为何没能留住美国 不如观察美国如何成功独立于英国 政治智慧上似乎是粗俗的美国佬不经意间战胜了老道的英国人 缘由如何值得深思 卷三出色 尤其众多小领地天然会对... 前两卷有越读越累的感觉…材料组织略有些乱 年代与法案缺乏一条明确清晰的线来接串 中心-边缘概念也并没得到充分展开(比如 对于极度边缘地区来说 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同样遥远) 条理上感觉是郑非老师那本更加清楚 另外想说 与其分析英国为何没能留住美国 不如观察美国如何成功独立于英国 政治智慧上似乎是粗俗的美国佬不经意间战胜了老道的英国人 缘由如何值得深思 卷三出色 尤其众多小领地天然会对大组织产生恐惧与不信任感 往往离心力最强 非常值得注意 人民主权引申众参两院天才设计 小国幸福是大国荣耀的前提 绝不是相反 但美利坚的确有其天时地利人和之处 前日的波兰与昨日的民国则令人唏嘘不已 天骄师姐的翻译非常清通,有疑义的地方审慎地保留了原文。中心与边缘的框架在大英帝国和美利坚共和帝国之间具有延续性,也是任何帝国必然面对的一组张力:如何划分权力的界限。当划分出现不可调和的争议时,除了暴力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暴力不过是延缓了问题,作为地理范畴的中心和边缘将始终存在。 我看的第三本关于美国独立的书了,这一本侧重于独立的法理,然后你会看到让殖民地引以为独立原因的一切考量会在独立后制宪上卷土重来,并化身为南北战争的幽灵。 权力的撕扯,似乎只能以分离、武力或威胁的方式来解决。 (理工科的我看不太懂,读完只是为了倔强) 前两卷有越读越累的感觉…材料组织略有些乱 年代与法案缺乏一条明确清晰的线来接串 中心-边缘概念也并没得到充分展开(比如 对于极度边缘地区来说 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同样遥远) 条理上感觉是郑非老师那本更加清楚 另外想说 与其分析英国为何没能留住美国 不如观察美国如何成功独立于英国 政治智慧上似乎是粗俗的美国佬不经意间战胜了老道的英国人 缘由如何值得深思 卷三出色 尤其众多小领地天然会对... 前两卷有越读越累的感觉…材料组织略有些乱 年代与法案缺乏一条明确清晰的线来接串 中心-边缘概念也并没得到充分展开(比如 对于极度边缘地区来说 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同样遥远) 条理上感觉是郑非老师那本更加清楚 另外想说 与其分析英国为何没能留住美国 不如观察美国如何成功独立于英国 政治智慧上似乎是粗俗的美国佬不经意间战胜了老道的英国人 缘由如何值得深思 卷三出色 尤其众多小领地天然会对大组织产生恐惧与不信任感 往往离心力最强 非常值得注意 人民主权引申众参两院天才设计 小国幸福是大国荣耀的前提 绝不是相反 但美利坚的确有其天时地利人和之处 前日的波兰与昨日的民国则令人唏嘘不已 Greene对于边缘与中心这一分析框架最有趣的贡献在于将二者的顺序颠倒了过来,改变了中心-边缘的权力流动方向,而是相反,权威是从边缘向中心流动的,具体体现在殖民地的宪制实践中有几个方面:第一,殖民地的意见对于帝国宪制的合法性的论争;第二。殖民地宪制实践、抗争和要求... 对于帝国,国人既爱又恨,心态有些复杂。 现代汉语文献中帝国一词的由来,据金观涛、欧立德等学者的研究,大致属于晚晴时的舶来品,是西文empire的对译。但是,对它爱也好,恨也罢,却也有着自身与国际关系的因由。 国人之所以爱帝国,因为它本身就是大国、强国... 爱尔兰和每周殖民地的每一个居民都生活在两个政府之下:一个是帝国范围内的政府,在外交事务、战争与和平、外部贸易方面行使完整的一般权力;另一个是殖民地政府,也就是“它自己特有的”政府。尽管一些殖民地政府并不“拥有全部的权力”,但它们在几乎所有纯粹地方性的事务上,都长期运行并事实上拥有广泛的管辖权。 殖民地政府即美州政府,帝国政府即美联邦政府。 殖民地让渡对外公共事务管辖权以获得公共产品(对外安全等)... 2018-05-08 22:51 2人喜欢 爱尔兰和每周殖民地的每一个居民都生活在两个政府之下:一个是帝国范围内的政府,在外交事务、战争与和平、外部贸易方面行使完整的一般权力;另一个是殖民地政府,也就是“它自己特有的”政府。尽管一些殖民地政府并不“拥有全部的权力”,但它们在几乎所有纯粹地方性的事务上,都长期运行并事实上拥有广泛的管辖权。殖民地政府即美州政府,帝国政府即美联邦政府。殖民地让渡对外公共事务管辖权以获得公共产品(对外安全等),由此,参《君主论》,总统即为 “武装的先知” 。虽然英国政府从未在理论上明确承认这些实践中的发展,但是,边缘地方议会的权力相对于(vis-avis)中心王室和议会的权力,直到1760年代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与此同时,尽管缺乏对帝国内部这种事实的、习惯性的权力分配问题的理论性解决或协议,帝国仍然在实践中承担着清楚划分权力界限的功能。事实上,所有的内部事务由殖民地政府管理,而大部分的外部事务以及普遍关注的问题,则由英国本土政府处理。《君主论》本身提到 “从古至今,统治人类的一切国家,一切政权不是共和国就是君主国”,但其隐含的解决就是两者的合一,此合一并不来自于“文书记录的规则或原理”,而反讽的来自于处于某特定历史中的读者。托克维尔的作品是否也有如上技艺?P201:戈登·伍德最近阐述道,人民主权的观念,是让设计出的联邦制度的一实行的最重要思维突破。正如新宪法所呈现的,如果主权在民,那么“州政府就永远不会失去它们的主权,因为他们从未拥有过”。除此之外,主权人民(sovereign people)能够授予任何政府——或任何他们所期待的政府——基本的主权权力。他们能够任何他们认为适合的方式来分隔这些权力。赋予一层政府若干权力,赋予另一层政府若干其他的权力,让这些权力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P202:因此,宪法的设计者们把政府设计成既不是统一政府的样子,也不是州的联邦的样子。用汉密尔顿在《联邦论》中的话来说,前者意味着“把各州全部合并成一个完全的国家主权”,后者则暗示了“把两个或更多州”组成一个政体,所有的主权依然保留在州。全新的联邦政府则是在二者之间。汉密尔顿在《联邦论》第32篇中谈论道,“这只是部分的...合并”。除了人民通过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主权外,各州明确地保留传统上行使的所有主权权利。...起草者们于设计宪法的过程中在很多情况下都半自觉地描绘了帝国的经验和先例。美洲联邦和帝国一样,并不是把权力集中在一个单一的政府,而是分布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如果说美洲联邦制度在形式上不是那么重要,那么它在原则上则非常重要。通过把主权置于人民,而不是置于政府或政府的什么分支机构,宪法的起草者们发明了一种全新的统治方案。那就是主权的基本权力可以被分割,而主权本身不被分割。这种智识上和政治上的发明,不仅最终在美洲的语境下解决古老的帝国问题——中心和边缘之间、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之间的宪法关系——变得可能,还让“对主权自身的想象像人口一样变得可扩张”。P210:在宪法通过前后,绝大部分的自由美国人,都继续在个人意义上,而非公共意义上,追求着幸福。他们把政府看作一个工具,其目的不是为了支配私人领域,而是为了促进大量个体公民组成的多样化活动(manifold activites)。P213:不能回避在一个扩展联邦政体内主权如何定位的古老问题...宪法没有提供明确指导...无法在两种相互竞争的观点之间架起桥梁...当南方州否认联盟的合法性,否认中心拥有命令它们这些边远地区服从的权利,不再承认中心拥有凌驾于它们之上的权威的时候,联盟就面临了一个二择其一的局面:要么完全放弃权力,要么尝试通过武力恢复权力。...尽管宪法起草者们有所期待,但中心与边缘之间、全国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问题,在1787年宪法中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的确,即便1865年中心区的了胜利,也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由单独各州构成的扩展政体中,现代早期大英帝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经验仿佛都表明,中心权力与边缘权力的界限争议,似乎只能以分离(seperation)、武力或威胁的方式来解决。 他们(殖民地)重视英国议会,绝不表明他们热衷于议会万能(parliamentary omnipotence)原则,也就是议会取得支配性地位——被麦基文(C. H. Mcllwain)称作光荣革命“意料之外的宪法结果”。因为英国议会从未试图通过任何持久的或认真的途径来干预殖民地的内部事务,他们也从未被要求考虑这么做的权力合法性。他们既没有明确的表示,也没有长期的实践,去接受——或拒绝——议会万能原则扩展到殖民地。无论这一原则在英国本土... 2018-05-08 22:24 他们(殖民地)重视英国议会,绝不表明他们热衷于议会万能(parliamentary omnipotence)原则,也就是议会取得支配性地位——被麦基文(C. H. Mcllwain)称作光荣革命“意料之外的宪法结果”。因为英国议会从未试图通过任何持久的或认真的途径来干预殖民地的内部事务,他们也从未被要求考虑这么做的权力合法性。他们既没有明确的表示,也没有长期的实践,去接受——或拒绝——议会万能原则扩展到殖民地。无论这一原则在英国本土如何被彻底接受为是对英国宪制的重要贡献,没有殖民地的认可,它就不能作为正在出现的帝国宪制的基本原则。这里的帝国宪制,是指18世纪中期界定和构建的大英帝国中心和边缘关系的一系列惯例。“光荣革命”因为其“激情”而悲剧了...在崇尚习惯的国家改变习惯,不论目的多么伟光正,如果不能做到空间和灵魂的全面覆盖,则脱节的部分backfire会导致分裂或混乱;太祖远见200年,时去英雄不自由。我们可以从两个...视角来观察:其一、中心的视角,即英国本土如何理解光荣革命以来逐渐形成的英国宪制本质;其二,边缘的视角,即基于殖民者自己的地方宪制经验和发展中的帝国宪制经验而形成的看法。...中心的视角是“正确的(correct)”...这种解释其实落入了史学家们常常无法避免的陷阱,那就是把向心力(centrality)和强力(strength)当作正确性(correctness)。正如后来的事情所证明的,中心对这一问题的立场并不享有不可挑战的至上性——或者被认为是正确的——除非它得到了边缘的明确同意或含蓄默许。具体说,英国议会以限制国王绝对的“武断”而获得英国人民的承认,其造就的是王室和英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但殖民地议会也要求限制英国议会的绝对武断以获得殖民地人民的承认,但就是在王室和英国人民与殖民地人民如何建立共同利益上率受争议。当美国南部州又祭出建国时的这一招时,林肯为了实质上的果断制止,而援引更为“平权”化的理念:解放奴隶。林肯因此比兴登堡更受美国人待见的原因也在于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P80:引用约瑟夫·阿迪森(Joseph Addison)的话来说,在英国传统中,真正的自由始终要求立法者和选民之间利益的共享。一位匿名的巴贝多人指出,这一概念就是“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它是英国宪制的根本所在,甚至可以扩展到“立法机关的界限之外,进入民事司法领域”。...立法机关拥有权利,是指它要与被立法的人拥有共同的利益和直接的联系。1. 边缘的重要性体现在以全民动员、深入灵魂的运动来指向当前权威/中心时...略2. 史学家一旦提到正确性,则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本雅明的“新天使”则是将此历史观和神学相容,马克思的主观能动性则是将此历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相容。3. 边缘通过全民动员、深入灵魂的运动重塑权威的时候,自然消除边缘/中心应为“承认程度”不同而带来的反差,也自然消除此设定带来的“焦虑或矛盾”;由此出现一种“共时性”,当法哲学/意识形态进行变革时,而且社会/组织上也会相应作出变革,这种“共时性”的启动需要极高的技艺;以法哲学牵引社会,或以社会牵引法哲学,均不能达到此共时性,而是一种“过渡阶段”。4. 当正确性和历史向解耦时,纯粹根据人民本性来构建秩序的法哲学则出现,比如《利维坦》;但其内在悖论如何?正确性是必然还是偶然蕴含于历史之中?《理想国》也是开启这一思考场域的空间/文本。 他们(殖民地)重视英国议会,绝不表明他们热衷于议会万能(parliamentary omnipotence)原则,也就是议会取得支配性地位——被麦基文(C. H. Mcllwain)称作光荣革命“意料之外的宪法结果”。因为英国议会从未试图通过任何持久的或认真的途径来干预殖民地的内部事务,他们也从未被要求考虑这么做的权力合法性。他们既没有明确的表示,也没有长期的实践,去接受——或拒绝——议会万能原则扩展到殖民地。无论这一原则在英国本土... 2018-05-08 22:24 他们(殖民地)重视英国议会,绝不表明他们热衷于议会万能(parliamentary omnipotence)原则,也就是议会取得支配性地位——被麦基文(C. H. Mcllwain)称作光荣革命“意料之外的宪法结果”。因为英国议会从未试图通过任何持久的或认真的途径来干预殖民地的内部事务,他们也从未被要求考虑这么做的权力合法性。他们既没有明确的表示,也没有长期的实践,去接受——或拒绝——议会万能原则扩展到殖民地。无论这一原则在英国本土如何被彻底接受为是对英国宪制的重要贡献,没有殖民地的认可,它就不能作为正在出现的帝国宪制的基本原则。这里的帝国宪制,是指18世纪中期界定和构建的大英帝国中心和边缘关系的一系列惯例。“光荣革命”因为其“激情”而悲剧了...在崇尚习惯的国家改变习惯,不论目的多么伟光正,如果不能做到空间和灵魂的全面覆盖,则脱节的部分backfire会导致分裂或混乱;太祖远见200年,时去英雄不自由。我们可以从两个...视角来观察:其一、中心的视角,即英国本土如何理解光荣革命以来逐渐形成的英国宪制本质;其二,边缘的视角,即基于殖民者自己的地方宪制经验和发展中的帝国宪制经验而形成的看法。...中心的视角是“正确的(correct)”...这种解释其实落入了史学家们常常无法避免的陷阱,那就是把向心力(centrality)和强力(strength)当作正确性(correctness)。正如后来的事情所证明的,中心对这一问题的立场并不享有不可挑战的至上性——或者被认为是正确的——除非它得到了边缘的明确同意或含蓄默许。具体说,英国议会以限制国王绝对的“武断”而获得英国人民的承认,其造就的是王室和英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但殖民地议会也要求限制英国议会的绝对武断以获得殖民地人民的承认,但就是在王室和英国人民与殖民地人民如何建立共同利益上率受争议。当美国南部州又祭出建国时的这一招时,林肯为了实质上的果断制止,而援引更为“平权”化的理念:解放奴隶。林肯因此比兴登堡更受美国人待见的原因也在于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P80:引用约瑟夫·阿迪森(Joseph Addison)的话来说,在英国传统中,真正的自由始终要求立法者和选民之间利益的共享。一位匿名的巴贝多人指出,这一概念就是“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它是英国宪制的根本所在,甚至可以扩展到“立法机关的界限之外,进入民事司法领域”。...立法机关拥有权利,是指它要与被立法的人拥有共同的利益和直接的联系。1. 边缘的重要性体现在以全民动员、深入灵魂的运动来指向当前权威/中心时...略2. 史学家一旦提到正确性,则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本雅明的“新天使”则是将此历史观和神学相容,马克思的主观能动性则是将此历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相容。3. 边缘通过全民动员、深入灵魂的运动重塑权威的时候,自然消除边缘/中心应为“承认程度”不同而带来的反差,也自然消除此设定带来的“焦虑或矛盾”;由此出现一种“共时性”,当法哲学/意识形态进行变革时,而且社会/组织上也会相应作出变革,这种“共时性”的启动需要极高的技艺;以法哲学牵引社会,或以社会牵引法哲学,均不能达到此共时性,而是一种“过渡阶段”。4. 当正确性和历史向解耦时,纯粹根据人民本性来构建秩序的法哲学则出现,比如《利维坦》;但其内在悖论如何?正确性是必然还是偶然蕴含于历史之中?《理想国》也是开启这一思考场域的空间/文本。 爱尔兰和每周殖民地的每一个居民都生活在两个政府之下:一个是帝国范围内的政府,在外交事务、战争与和平、外部贸易方面行使完整的一般权力;另一个是殖民地政府,也就是“它自己特有的”政府。尽管一些殖民地政府并不“拥有全部的权力”,但它们在几乎所有纯粹地方性的事务上,都长期运行并事实上拥有广泛的管辖权。 殖民地政府即美州政府,帝国政府即美联邦政府。 殖民地让渡对外公共事务管辖权以获得公共产品(对外安全等)... 2018-05-08 22:51 2人喜欢 爱尔兰和每周殖民地的每一个居民都生活在两个政府之下:一个是帝国范围内的政府,在外交事务、战争与和平、外部贸易方面行使完整的一般权力;另一个是殖民地政府,也就是“它自己特有的”政府。尽管一些殖民地政府并不“拥有全部的权力”,但它们在几乎所有纯粹地方性的事务上,都长期运行并事实上拥有广泛的管辖权。殖民地政府即美州政府,帝国政府即美联邦政府。殖民地让渡对外公共事务管辖权以获得公共产品(对外安全等),由此,参《君主论》,总统即为 “武装的先知” 。虽然英国政府从未在理论上明确承认这些实践中的发展,但是,边缘地方议会的权力相对于(vis-avis)中心王室和议会的权力,直到1760年代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与此同时,尽管缺乏对帝国内部这种事实的、习惯性的权力分配问题的理论性解决或协议,帝国仍然在实践中承担着清楚划分权力界限的功能。事实上,所有的内部事务由殖民地政府管理,而大部分的外部事务以及普遍关注的问题,则由英国本土政府处理。《君主论》本身提到 “从古至今,统治人类的一切国家,一切政权不是共和国就是君主国”,但其隐含的解决就是两者的合一,此合一并不来自于“文书记录的规则或原理”,而反讽的来自于处于某特定历史中的读者。托克维尔的作品是否也有如上技艺?P201:戈登·伍德最近阐述道,人民主权的观念,是让设计出的联邦制度的一实行的最重要思维突破。正如新宪法所呈现的,如果主权在民,那么“州政府就永远不会失去它们的主权,因为他们从未拥有过”。除此之外,主权人民(sovereign people)能够授予任何政府——或任何他们所期待的政府——基本的主权权力。他们能够任何他们认为适合的方式来分隔这些权力。赋予一层政府若干权力,赋予另一层政府若干其他的权力,让这些权力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P202:因此,宪法的设计者们把政府设计成既不是统一政府的样子,也不是州的联邦的样子。用汉密尔顿在《联邦论》中的话来说,前者意味着“把各州全部合并成一个完全的国家主权”,后者则暗示了“把两个或更多州”组成一个政体,所有的主权依然保留在州。全新的联邦政府则是在二者之间。汉密尔顿在《联邦论》第32篇中谈论道,“这只是部分的...合并”。除了人民通过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主权外,各州明确地保留传统上行使的所有主权权利。...起草者们于设计宪法的过程中在很多情况下都半自觉地描绘了帝国的经验和先例。美洲联邦和帝国一样,并不是把权力集中在一个单一的政府,而是分布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如果说美洲联邦制度在形式上不是那么重要,那么它在原则上则非常重要。通过把主权置于人民,而不是置于政府或政府的什么分支机构,宪法的起草者们发明了一种全新的统治方案。那就是主权的基本权力可以被分割,而主权本身不被分割。这种智识上和政治上的发明,不仅最终在美洲的语境下解决古老的帝国问题——中心和边缘之间、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之间的宪法关系——变得可能,还让“对主权自身的想象像人口一样变得可扩张”。P210:在宪法通过前后,绝大部分的自由美国人,都继续在个人意义上,而非公共意义上,追求着幸福。他们把政府看作一个工具,其目的不是为了支配私人领域,而是为了促进大量个体公民组成的多样化活动(manifold activites)。P213:不能回避在一个扩展联邦政体内主权如何定位的古老问题...宪法没有提供明确指导...无法在两种相互竞争的观点之间架起桥梁...当南方州否认联盟的合法性,否认中心拥有命令它们这些边远地区服从的权利,不再承认中心拥有凌驾于它们之上的权威的时候,联盟就面临了一个二择其一的局面:要么完全放弃权力,要么尝试通过武力恢复权力。...尽管宪法起草者们有所期待,但中心与边缘之间、全国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问题,在1787年宪法中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的确,即便1865年中心区的了胜利,也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由单独各州构成的扩展政体中,现代早期大英帝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经验仿佛都表明,中心权力与边缘权力的界限争议,似乎只能以分离(seperation)、武力或威胁的方式来解决。 爱尔兰和每周殖民地的每一个居民都生活在两个政府之下:一个是帝国范围内的政府,在外交事务、战争与和平、外部贸易方面行使完整的一般权力;另一个是殖民地政府,也就是“它自己特有的”政府。尽管一些殖民地政府并不“拥有全部的权力”,但它们在几乎所有纯粹地方性的事务上,都长期运行并事实上拥有广泛的管辖权。 殖民地政府即美州政府,帝国政府即美联邦政府。 殖民地让渡对外公共事务管辖权以获得公共产品(对外安全等)... 2018-05-08 22:51 2人喜欢 爱尔兰和每周殖民地的每一个居民都生活在两个政府之下:一个是帝国范围内的政府,在外交事务、战争与和平、外部贸易方面行使完整的一般权力;另一个是殖民地政府,也就是“它自己特有的”政府。尽管一些殖民地政府并不“拥有全部的权力”,但它们在几乎所有纯粹地方性的事务上,都长期运行并事实上拥有广泛的管辖权。殖民地政府即美州政府,帝国政府即美联邦政府。殖民地让渡对外公共事务管辖权以获得公共产品(对外安全等),由此,参《君主论》,总统即为 “武装的先知” 。虽然英国政府从未在理论上明确承认这些实践中的发展,但是,边缘地方议会的权力相对于(vis-avis)中心王室和议会的权力,直到1760年代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与此同时,尽管缺乏对帝国内部这种事实的、习惯性的权力分配问题的理论性解决或协议,帝国仍然在实践中承担着清楚划分权力界限的功能。事实上,所有的内部事务由殖民地政府管理,而大部分的外部事务以及普遍关注的问题,则由英国本土政府处理。《君主论》本身提到 “从古至今,统治人类的一切国家,一切政权不是共和国就是君主国”,但其隐含的解决就是两者的合一,此合一并不来自于“文书记录的规则或原理”,而反讽的来自于处于某特定历史中的读者。托克维尔的作品是否也有如上技艺?P201:戈登·伍德最近阐述道,人民主权的观念,是让设计出的联邦制度的一实行的最重要思维突破。正如新宪法所呈现的,如果主权在民,那么“州政府就永远不会失去它们的主权,因为他们从未拥有过”。除此之外,主权人民(sovereign people)能够授予任何政府——或任何他们所期待的政府——基本的主权权力。他们能够任何他们认为适合的方式来分隔这些权力。赋予一层政府若干权力,赋予另一层政府若干其他的权力,让这些权力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P202:因此,宪法的设计者们把政府设计成既不是统一政府的样子,也不是州的联邦的样子。用汉密尔顿在《联邦论》中的话来说,前者意味着“把各州全部合并成一个完全的国家主权”,后者则暗示了“把两个或更多州”组成一个政体,所有的主权依然保留在州。全新的联邦政府则是在二者之间。汉密尔顿在《联邦论》第32篇中谈论道,“这只是部分的...合并”。除了人民通过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主权外,各州明确地保留传统上行使的所有主权权利。...起草者们于设计宪法的过程中在很多情况下都半自觉地描绘了帝国的经验和先例。美洲联邦和帝国一样,并不是把权力集中在一个单一的政府,而是分布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如果说美洲联邦制度在形式上不是那么重要,那么它在原则上则非常重要。通过把主权置于人民,而不是置于政府或政府的什么分支机构,宪法的起草者们发明了一种全新的统治方案。那就是主权的基本权力可以被分割,而主权本身不被分割。这种智识上和政治上的发明,不仅最终在美洲的语境下解决古老的帝国问题——中心和边缘之间、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之间的宪法关系——变得可能,还让“对主权自身的想象像人口一样变得可扩张”。P210:在宪法通过前后,绝大部分的自由美国人,都继续在个人意义上,而非公共意义上,追求着幸福。他们把政府看作一个工具,其目的不是为了支配私人领域,而是为了促进大量个体公民组成的多样化活动(manifold activites)。P213:不能回避在一个扩展联邦政体内主权如何定位的古老问题...宪法没有提供明确指导...无法在两种相互竞争的观点之间架起桥梁...当南方州否认联盟的合法性,否认中心拥有命令它们这些边远地区服从的权利,不再承认中心拥有凌驾于它们之上的权威的时候,联盟就面临了一个二择其一的局面:要么完全放弃权力,要么尝试通过武力恢复权力。...尽管宪法起草者们有所期待,但中心与边缘之间、全国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问题,在1787年宪法中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的确,即便1865年中心区的了胜利,也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由单独各州构成的扩展政体中,现代早期大英帝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经验仿佛都表明,中心权力与边缘权力的界限争议,似乎只能以分离(seperation)、武力或威胁的方式来解决。 他们(殖民地)重视英国议会,绝不表明他们热衷于议会万能(parliamentary omnipotence)原则,也就是议会取得支配性地位——被麦基文(C. H. Mcllwain)称作光荣革命“意料之外的宪法结果”。因为英国议会从未试图通过任何持久的或认真的途径来干预殖民地的内部事务,他们也从未被要求考虑这么做的权力合法性。他们既没有明确的表示,也没有长期的实践,去接受——或拒绝——议会万能原则扩展到殖民地。无论这一原则在英国本土... 2018-05-08 22:24 他们(殖民地)重视英国议会,绝不表明他们热衷于议会万能(parliamentary omnipotence)原则,也就是议会取得支配性地位——被麦基文(C. H. Mcllwain)称作光荣革命“意料之外的宪法结果”。因为英国议会从未试图通过任何持久的或认真的途径来干预殖民地的内部事务,他们也从未被要求考虑这么做的权力合法性。他们既没有明确的表示,也没有长期的实践,去接受——或拒绝——议会万能原则扩展到殖民地。无论这一原则在英国本土如何被彻底接受为是对英国宪制的重要贡献,没有殖民地的认可,它就不能作为正在出现的帝国宪制的基本原则。这里的帝国宪制,是指18世纪中期界定和构建的大英帝国中心和边缘关系的一系列惯例。“光荣革命”因为其“激情”而悲剧了...在崇尚习惯的国家改变习惯,不论目的多么伟光正,如果不能做到空间和灵魂的全面覆盖,则脱节的部分backfire会导致分裂或混乱;太祖远见200年,时去英雄不自由。我们可以从两个...视角来观察:其一、中心的视角,即英国本土如何理解光荣革命以来逐渐形成的英国宪制本质;其二,边缘的视角,即基于殖民者自己的地方宪制经验和发展中的帝国宪制经验而形成的看法。...中心的视角是“正确的(correct)”...这种解释其实落入了史学家们常常无法避免的陷阱,那就是把向心力(centrality)和强力(strength)当作正确性(correctness)。正如后来的事情所证明的,中心对这一问题的立场并不享有不可挑战的至上性——或者被认为是正确的——除非它得到了边缘的明确同意或含蓄默许。具体说,英国议会以限制国王绝对的“武断”而获得英国人民的承认,其造就的是王室和英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但殖民地议会也要求限制英国议会的绝对武断以获得殖民地人民的承认,但就是在王室和英国人民与殖民地人民如何建立共同利益上率受争议。当美国南部州又祭出建国时的这一招时,林肯为了实质上的果断制止,而援引更为“平权”化的理念:解放奴隶。林肯因此比兴登堡更受美国人待见的原因也在于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P80:引用约瑟夫·阿迪森(Joseph Addison)的话来说,在英国传统中,真正的自由始终要求立法者和选民之间利益的共享。一位匿名的巴贝多人指出,这一概念就是“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它是英国宪制的根本所在,甚至可以扩展到“立法机关的界限之外,进入民事司法领域”。...立法机关拥有权利,是指它要与被立法的人拥有共同的利益和直接的联系。1. 边缘的重要性体现在以全民动员、深入灵魂的运动来指向当前权威/中心时...略2. 史学家一旦提到正确性,则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本雅明的“新天使”则是将此历史观和神学相容,马克思的主观能动性则是将此历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相容。3. 边缘通过全民动员、深入灵魂的运动重塑权威的时候,自然消除边缘/中心应为“承认程度”不同而带来的反差,也自然消除此设定带来的“焦虑或矛盾”;由此出现一种“共时性”,当法哲学/意识形态进行变革时,而且社会/组织上也会相应作出变革,这种“共时性”的启动需要极高的技艺;以法哲学牵引社会,或以社会牵引法哲学,均不能达到此共时性,而是一种“过渡阶段”。4. 当正确性和历史向解耦时,纯粹根据人民本性来构建秩序的法哲学则出现,比如《利维坦》;但其内在悖论如何?正确性是必然还是偶然蕴含于历史之中?《理想国》也是开启这一思考场域的空间/文本。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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