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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道德形上学探本
副标题: 作者:唐钺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92098 出版时间:2012 页数:89 定价:15.00 内容简介: 在该书中,康德以为道德上的善恶,行为的是非标准,是超乎经验的兴衰的原则。人作为有理性者,为自己定下道德规律,这种规律是普遍适用的。康德所谓的道德形上学正是研究道德的超乎经验的纯粹形式。 , 这套丛书还有 《感觉的分析》,《精神分析引论》,《科学中华而不实的作风》,《哲学史教程(下卷)》,《袖珍神学》 等。 康德在《道德形上学探本》一书中指出,古希腊哲学主要包括自然哲学、伦理学和逻辑。自然哲学关注自然,而自然是必然性的东西。伦理学则关注自由,自由的意志是伦理学的基础。在对伦理学的具体论说中,康德有两个观点值得注意:(1)关注义务或动机而不关注目的;(2)每个人都是目的而并不只是工具。 虽然很薄,但是解释的问题非常深刻。导论最后涉及到的就是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守界而不僭越的问题 康德主要的哲学议题似乎都cover了,道德三大表述,自由意志、普遍性与道德,目的国,物自身。惊喜的是,康德从卢梭那里不光继承了人性观和政治观,还有形而上的核心结构——把卢梭的公意-私意表述转化为先验-经验表述。这样说有些轻佻,还要再进一步阅读。令人欣喜的是,这个生活规律的人已经把他的体系整理好了。 实践理性批判导论,包含了康德的“德”的主要思想,但是商务印书馆这个翻译实在是让人生畏…… 目前最难看下去的哲学书,光是序言我做的注释就改过好多次,也许也是因为自己太懒惰,以后花点时间仔细研究下,读书就是不断更新改进思想的过程,也不必太过纠结。 康德在《道德形上学探本》一书中指出,古希腊哲学主要包括自然哲学、伦理学和逻辑。自然哲学关注自然,而自然是必然性的东西。伦理学则关注自由,自由的意志是伦理学的基础。在对伦理学的具体论说中,康德有两个观点值得注意:(1)关注义务或动机而不关注目的;(2)每个人都是目的而并不只是工具。 今晚想起了康德的绝对命令三个公式,唉,康德还是看不懂 ====================== 19世纪德国的著名诗人荷尔德林在他的《元旦书简》中写道:“康德是我们民族的摩西,带领我们走出了埃及的颓败,进入了自由而孤独的沙漠,他从神的山巅上带来了生机勃勃的法规。”康德的《实践理... 康德《道德形上学之基础》二卷的部分梳理 一、序言 《道德形上学之基础》第二卷的任务是“由通俗的道德哲学通往道德底形上学”。康德认为道德概念是完全先天地存于理性中,并非中经验或偶然的中获得,而是建立在纯粹理性上。为达到这种通往道德形上学的上升,“我们得探索实践... 一、演绎 1、从学科分类中获得道德形而上学 古希腊的学科分为逻辑学、物理学和伦理学,康德认为这是符合事物本性的。逻辑学阐明的是不依赖于任何经验的、纯粹形式的知识,即主体的先天认识能力;而根据研究对象的质料分类,可以得到研究自然的物理学和研究意志的伦理学。如果... 道德形而上学奠基 一 前言 1.学科分类 物理学的升华-自然形而上学 伦理学-道德形而上学 2.道德形而上学的相关前定 (1)建立道德形而上学的目的:使得对人类社会的行为准则的责任规范,首要地来自于实践理性理想理念的驱动,而不是来自于现象世界下形式逻辑的推理。 (2)... 英文/德文注释参考:Immanuel Kant: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A German-English Edition,German text from the second original edition (1786 )English translation by Mary Gregor,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康德提出了道德命令的三个公式:普...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道德在被抛弃良久之后,终于渐渐重回视野,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然而似乎在当今中国,道德已成为大问题。缺乏社会道德素养的抱怨之声次此起彼伏,地沟油、毒大米等为代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不断刺激着人们脆弱的神经。这时,寻找一些道德原则以指导人... 从未一天读完过一本西方哲学原着,今日开先河了,在比较亲切的嘉兴中山路新华书店,待了一个下午与一个晚上,时而异常艰难,时而以大量脑细胞瞬死的代价读完了这本理性对于意志的格准(Maxim)之普遍性,应该名之曰《论道德之纯粹实践理性批判》,是吧? 50年代的译...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里指出“人的思考状态是一种反自然的状态,能思考的动物是一种堕落的动物。”所以堕落的人都去思考了,这个社会并没有因为思考而变的更加有秩序,思考并不一定指向善。人自从有了社会属性,学会了思考、善良、互助,也同时学会了虚伪、嫉妒、屠杀... 前言: 所有的理性知识要么是质料的,即考察某个客体;要么是形式的,即仅仅探究知性和理性自身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规则。形式的哲学是逻辑学,质料的哲学分为自然的规律和自由的法则,即自然学说和道德学说。逻辑不能有经验的部分。自然规律是万物据此发生的根据,自有... Kant的generalization method to obtain moral law Kant为了说明moral law来自于理性,所以就列出一个general formula,说人就是从这种方式得到的categorical imperative: 第一步:把你做这件事的所想达到的目的列出来(maxim) 第二步:想象一个世界所有人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第一章首先就提出“好意”概念,“好意之所以好,并不是因为它起作用或者有效果,也不是由于它适于达到某个预期的目的,而只是因为它的愿望好,它本身就好”,这里的“好意志”应该就是现今哲学史上的“善良意志”吧。 伦理学的首要概念即是希腊语“善”。康德在此讨论道德,同样首先提出这样一个“好意”,而且对之做了严格规定。接着开始讲到人,“说到具有理性和意志的生类”提出,他的“保存”、“安好”、“幸福”是对人... 2016-02-22 11:51 第一章首先就提出“好意”概念,“好意之所以好,并不是因为它起作用或者有效果,也不是由于它适于达到某个预期的目的,而只是因为它的愿望好,它本身就好”,这里的“好意志”应该就是现今哲学史上的“善良意志”吧。 伦理学的首要概念即是希腊语“善”。康德在此讨论道德,同样首先提出这样一个“好意”,而且对之做了严格规定。接着开始讲到人,“说到具有理性和意志的生类”提出,他的“保存”、“安好”、“幸福”是对人来说自然的目的。但是接下来说“大自然竟然选择它的理性担任这件事,那就是采取了一个很坏的办法了”,因为“如果由本能来规定,要准确得多;用这种办法达到那个目的,要比用理性可靠得多”。 对于人的分析,康德是按照柏拉图以来灵魂论的观点来的,即理性,激情(意志),欲望(这里应就是本能)三部分。到了后来第三章就顺势划分进感觉世界和智性世界。康德虽然认为人的理性对于欲求生活乐趣和幸福并不起真正的作用,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有一个与此不同的、可贵得多的目的,理性的本分是追求这个目的,而不是追求幸福,因此这个目的是最高的条件,人的私自目的多半不能不等而下之”。“所以理性的真正使命必定在于产生一个不给其他目的当手段的。本身就好的好意”“这好意虽然不应该是唯一的好、全部的好,却必须是最高的好,是其余一切好的条件,甚至是一切幸福要求的条件”。为此,康德又提出了“义务”的概念,“义务”概念包含着好意概念,虽然受到某些主观方面的限制和阻碍,不过这些限制和阻碍并不致力于把它掩盖起来,使人们认不出它,倒是可以通过对照使它突出,显得格外鲜明”。接下来特别区分一些行为,其动机合乎义务,但却也许出于另外的直接的爱好,这是很难区分的,区分主体做出此行为到底是出于义务还是出于“喜爱”。康德举了商人诚实待人童叟无欺的例子,但还是断定这种行为只是出于私心。 接下来继续对于人的分析,保存生命是人的义务,而且也是人的本能。所以保存生命这种行为并不具有道德意义。下面康德提出另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饱经忧患,绝望之余,已经毫无生趣;如果这个不幸的人非常坚强,对自己的命运十分忿怒,而不沮丧泄气,愿意死去却仍然坚持活着,活着并不是爱活,并不是出于爱好或恐惧,而是出于义务,那么,他的准则就是有道德意义的。”以下几个例子,康德认为其行为具备道德意义的,和这个类似,也并不是很好懂。 对于人来说,当然不止于保命,还要求幸福,这里和机械唯物主义伦理学中的趋利避害应是等同的吧。但是康德认为,求取幸福有可能使人背弃义务。总之,关于道德的第一要义是:行为要有道德价值,一定要是为义务而实行的。第二个要义是:出于义务心的行为所以有道德价值,不是因为它所求达的目的,而是因为决定这个行为的格准;所以这种价值不是靠着行为的目的之实现,只是在于行为由以发生的立志作用所依据的原则,与欲望的对象无关。第三个要义:行为必须出于尊重定律;义务就是这样行为之必要。注:(格准maxim是意志的主观原则。客观原则就是行为上的定律;所谓客观原则就是假如理性能完全节制欲望,就可以在主观方面作为一切有理性者的行为上的原则的那个原理)康德说“只有规律本身,可以做尊重的对象,因而可以做命令。”“行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所期望于这个行为的结果,也不在于要从这种结果得到原动力的任何种行为原则。因为一切这些结果——例如一己环境之舒服,乃至别人幸福的增进——都可以由别的原因产生,所以用不着有个有理性者的意志才可以得这个结果;而这种意志正是唯一的可从以求得至高的绝对的好处的所在。所以,第一等的好处,即我们所谓道德的至善,只是规律这个概念(当然只有有理性者才会有这个概念),假如是这个概念决定我们的意志的话。这种好处,依照这个概念行事的人早已具有,我们用不着等到结果才有它。” 这个规律就是“我一定要这样行为,使得我能够立定意志要我行为的格准成为普遍规律。”普通人以此普遍规律作主观格准,“就必定要打消自己了”。康德说普通人在实践上的判断力所给予的利益比理论的判断力大得多。不理解什么意思。只此这一规律已足以使得普通人道德了?康德又指出在人的幸福和义务之间产生一种自然的辩证法“使人对这些严厉的义务律作诡辩,怀疑它的效力,或是至少怀疑它的纯洁和严厉性,使它更合于我们的愿望和爱好,要从它的源头那里就污秽它,完全毁掉它的尊严”。这不是等于说此一原则并没有消除道德义务和出于私人利益之间的张力,由此踏进实践哲学里。对理性进行批判,在实践领域进一步追问理性原则的来源。 古希腊哲学分三科:自然学、伦理学和逻辑。一切理性知识分两类:实质的和形式的。实质的知识有其特定对象;后者只是关于智性的形式和理性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定律。形式的哲学叫逻辑。实质的哲学依其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的规律,一类是自由的规律;研究前者的叫做自然学,研究后者的叫做伦理学;也可称作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 逻辑学不能有任何经验的部分;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则相反,可以各有其经验部分。因为前... 2016-02-21 20:54 古希腊哲学分三科:自然学、伦理学和逻辑。一切理性知识分两类:实质的和形式的。实质的知识有其特定对象;后者只是关于智性的形式和理性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定律。形式的哲学叫逻辑。实质的哲学依其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的规律,一类是自由的规律;研究前者的叫做自然学,研究后者的叫做伦理学;也可称作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 逻辑学不能有任何经验的部分;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则相反,可以各有其经验部分。因为前者研究作为经验对象的自然界,后者研究受自然影响的人意,要确定他们的规律:前一种规律是一切事物实际怎么出现的规律;后者是一切事物理应怎么出现的规律,也兼顾理应发生而不发生的情形。 凡立足于经验依据的哲学,就可以称为经验哲学;凡是仅仅依据先天原则立论的哲学,就可以称为纯粹哲学。后者如果只是形式的,就叫逻辑学;如果局限于某些理智对象,就叫形而上学。于是,形而上学也就分为两类:一种是自然形而上学,一种是道德形而上学。所以说,物理学有它的经验部分,却也有一个理性部分;伦理学也一样,它的经验部分可以有一个特殊名称,叫做实用人类学,它的理性部分可以专门叫做道德学。对照商务印书馆《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康德部分 第一章首先就提出“好意”概念,“好意之所以好,并不是因为它起作用或者有效果,也不是由于它适于达到某个预期的目的,而只是因为它的愿望好,它本身就好”,这里的“好意志”应该就是现今哲学史上的“善良意志”吧。 伦理学的首要概念即是希腊语“善”。康德在此讨论道德,同样首先提出这样一个“好意”,而且对之做了严格规定。接着开始讲到人,“说到具有理性和意志的生类”提出,他的“保存”、“安好”、“幸福”是对人... 2016-02-22 11:51 第一章首先就提出“好意”概念,“好意之所以好,并不是因为它起作用或者有效果,也不是由于它适于达到某个预期的目的,而只是因为它的愿望好,它本身就好”,这里的“好意志”应该就是现今哲学史上的“善良意志”吧。 伦理学的首要概念即是希腊语“善”。康德在此讨论道德,同样首先提出这样一个“好意”,而且对之做了严格规定。接着开始讲到人,“说到具有理性和意志的生类”提出,他的“保存”、“安好”、“幸福”是对人来说自然的目的。但是接下来说“大自然竟然选择它的理性担任这件事,那就是采取了一个很坏的办法了”,因为“如果由本能来规定,要准确得多;用这种办法达到那个目的,要比用理性可靠得多”。 对于人的分析,康德是按照柏拉图以来灵魂论的观点来的,即理性,激情(意志),欲望(这里应就是本能)三部分。到了后来第三章就顺势划分进感觉世界和智性世界。康德虽然认为人的理性对于欲求生活乐趣和幸福并不起真正的作用,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有一个与此不同的、可贵得多的目的,理性的本分是追求这个目的,而不是追求幸福,因此这个目的是最高的条件,人的私自目的多半不能不等而下之”。“所以理性的真正使命必定在于产生一个不给其他目的当手段的。本身就好的好意”“这好意虽然不应该是唯一的好、全部的好,却必须是最高的好,是其余一切好的条件,甚至是一切幸福要求的条件”。为此,康德又提出了“义务”的概念,“义务”概念包含着好意概念,虽然受到某些主观方面的限制和阻碍,不过这些限制和阻碍并不致力于把它掩盖起来,使人们认不出它,倒是可以通过对照使它突出,显得格外鲜明”。接下来特别区分一些行为,其动机合乎义务,但却也许出于另外的直接的爱好,这是很难区分的,区分主体做出此行为到底是出于义务还是出于“喜爱”。康德举了商人诚实待人童叟无欺的例子,但还是断定这种行为只是出于私心。 接下来继续对于人的分析,保存生命是人的义务,而且也是人的本能。所以保存生命这种行为并不具有道德意义。下面康德提出另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饱经忧患,绝望之余,已经毫无生趣;如果这个不幸的人非常坚强,对自己的命运十分忿怒,而不沮丧泄气,愿意死去却仍然坚持活着,活着并不是爱活,并不是出于爱好或恐惧,而是出于义务,那么,他的准则就是有道德意义的。”以下几个例子,康德认为其行为具备道德意义的,和这个类似,也并不是很好懂。 对于人来说,当然不止于保命,还要求幸福,这里和机械唯物主义伦理学中的趋利避害应是等同的吧。但是康德认为,求取幸福有可能使人背弃义务。总之,关于道德的第一要义是:行为要有道德价值,一定要是为义务而实行的。第二个要义是:出于义务心的行为所以有道德价值,不是因为它所求达的目的,而是因为决定这个行为的格准;所以这种价值不是靠着行为的目的之实现,只是在于行为由以发生的立志作用所依据的原则,与欲望的对象无关。第三个要义:行为必须出于尊重定律;义务就是这样行为之必要。注:(格准maxim是意志的主观原则。客观原则就是行为上的定律;所谓客观原则就是假如理性能完全节制欲望,就可以在主观方面作为一切有理性者的行为上的原则的那个原理)康德说“只有规律本身,可以做尊重的对象,因而可以做命令。”“行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所期望于这个行为的结果,也不在于要从这种结果得到原动力的任何种行为原则。因为一切这些结果——例如一己环境之舒服,乃至别人幸福的增进——都可以由别的原因产生,所以用不着有个有理性者的意志才可以得这个结果;而这种意志正是唯一的可从以求得至高的绝对的好处的所在。所以,第一等的好处,即我们所谓道德的至善,只是规律这个概念(当然只有有理性者才会有这个概念),假如是这个概念决定我们的意志的话。这种好处,依照这个概念行事的人早已具有,我们用不着等到结果才有它。” 这个规律就是“我一定要这样行为,使得我能够立定意志要我行为的格准成为普遍规律。”普通人以此普遍规律作主观格准,“就必定要打消自己了”。康德说普通人在实践上的判断力所给予的利益比理论的判断力大得多。不理解什么意思。只此这一规律已足以使得普通人道德了?康德又指出在人的幸福和义务之间产生一种自然的辩证法“使人对这些严厉的义务律作诡辩,怀疑它的效力,或是至少怀疑它的纯洁和严厉性,使它更合于我们的愿望和爱好,要从它的源头那里就污秽它,完全毁掉它的尊严”。这不是等于说此一原则并没有消除道德义务和出于私人利益之间的张力,由此踏进实践哲学里。对理性进行批判,在实践领域进一步追问理性原则的来源。 古希腊哲学分三科:自然学、伦理学和逻辑。一切理性知识分两类:实质的和形式的。实质的知识有其特定对象;后者只是关于智性的形式和理性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定律。形式的哲学叫逻辑。实质的哲学依其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的规律,一类是自由的规律;研究前者的叫做自然学,研究后者的叫做伦理学;也可称作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 逻辑学不能有任何经验的部分;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则相反,可以各有其经验部分。因为前... 2016-02-21 20:54 古希腊哲学分三科:自然学、伦理学和逻辑。一切理性知识分两类:实质的和形式的。实质的知识有其特定对象;后者只是关于智性的形式和理性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定律。形式的哲学叫逻辑。实质的哲学依其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的规律,一类是自由的规律;研究前者的叫做自然学,研究后者的叫做伦理学;也可称作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 逻辑学不能有任何经验的部分;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则相反,可以各有其经验部分。因为前者研究作为经验对象的自然界,后者研究受自然影响的人意,要确定他们的规律:前一种规律是一切事物实际怎么出现的规律;后者是一切事物理应怎么出现的规律,也兼顾理应发生而不发生的情形。 凡立足于经验依据的哲学,就可以称为经验哲学;凡是仅仅依据先天原则立论的哲学,就可以称为纯粹哲学。后者如果只是形式的,就叫逻辑学;如果局限于某些理智对象,就叫形而上学。于是,形而上学也就分为两类:一种是自然形而上学,一种是道德形而上学。所以说,物理学有它的经验部分,却也有一个理性部分;伦理学也一样,它的经验部分可以有一个特殊名称,叫做实用人类学,它的理性部分可以专门叫做道德学。对照商务印书馆《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康德部分 第一章首先就提出“好意”概念,“好意之所以好,并不是因为它起作用或者有效果,也不是由于它适于达到某个预期的目的,而只是因为它的愿望好,它本身就好”,这里的“好意志”应该就是现今哲学史上的“善良意志”吧。 伦理学的首要概念即是希腊语“善”。康德在此讨论道德,同样首先提出这样一个“好意”,而且对之做了严格规定。接着开始讲到人,“说到具有理性和意志的生类”提出,他的“保存”、“安好”、“幸福”是对人... 2016-02-22 11:51 第一章首先就提出“好意”概念,“好意之所以好,并不是因为它起作用或者有效果,也不是由于它适于达到某个预期的目的,而只是因为它的愿望好,它本身就好”,这里的“好意志”应该就是现今哲学史上的“善良意志”吧。 伦理学的首要概念即是希腊语“善”。康德在此讨论道德,同样首先提出这样一个“好意”,而且对之做了严格规定。接着开始讲到人,“说到具有理性和意志的生类”提出,他的“保存”、“安好”、“幸福”是对人来说自然的目的。但是接下来说“大自然竟然选择它的理性担任这件事,那就是采取了一个很坏的办法了”,因为“如果由本能来规定,要准确得多;用这种办法达到那个目的,要比用理性可靠得多”。 对于人的分析,康德是按照柏拉图以来灵魂论的观点来的,即理性,激情(意志),欲望(这里应就是本能)三部分。到了后来第三章就顺势划分进感觉世界和智性世界。康德虽然认为人的理性对于欲求生活乐趣和幸福并不起真正的作用,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有一个与此不同的、可贵得多的目的,理性的本分是追求这个目的,而不是追求幸福,因此这个目的是最高的条件,人的私自目的多半不能不等而下之”。“所以理性的真正使命必定在于产生一个不给其他目的当手段的。本身就好的好意”“这好意虽然不应该是唯一的好、全部的好,却必须是最高的好,是其余一切好的条件,甚至是一切幸福要求的条件”。为此,康德又提出了“义务”的概念,“义务”概念包含着好意概念,虽然受到某些主观方面的限制和阻碍,不过这些限制和阻碍并不致力于把它掩盖起来,使人们认不出它,倒是可以通过对照使它突出,显得格外鲜明”。接下来特别区分一些行为,其动机合乎义务,但却也许出于另外的直接的爱好,这是很难区分的,区分主体做出此行为到底是出于义务还是出于“喜爱”。康德举了商人诚实待人童叟无欺的例子,但还是断定这种行为只是出于私心。 接下来继续对于人的分析,保存生命是人的义务,而且也是人的本能。所以保存生命这种行为并不具有道德意义。下面康德提出另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饱经忧患,绝望之余,已经毫无生趣;如果这个不幸的人非常坚强,对自己的命运十分忿怒,而不沮丧泄气,愿意死去却仍然坚持活着,活着并不是爱活,并不是出于爱好或恐惧,而是出于义务,那么,他的准则就是有道德意义的。”以下几个例子,康德认为其行为具备道德意义的,和这个类似,也并不是很好懂。 对于人来说,当然不止于保命,还要求幸福,这里和机械唯物主义伦理学中的趋利避害应是等同的吧。但是康德认为,求取幸福有可能使人背弃义务。总之,关于道德的第一要义是:行为要有道德价值,一定要是为义务而实行的。第二个要义是:出于义务心的行为所以有道德价值,不是因为它所求达的目的,而是因为决定这个行为的格准;所以这种价值不是靠着行为的目的之实现,只是在于行为由以发生的立志作用所依据的原则,与欲望的对象无关。第三个要义:行为必须出于尊重定律;义务就是这样行为之必要。注:(格准maxim是意志的主观原则。客观原则就是行为上的定律;所谓客观原则就是假如理性能完全节制欲望,就可以在主观方面作为一切有理性者的行为上的原则的那个原理)康德说“只有规律本身,可以做尊重的对象,因而可以做命令。”“行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所期望于这个行为的结果,也不在于要从这种结果得到原动力的任何种行为原则。因为一切这些结果——例如一己环境之舒服,乃至别人幸福的增进——都可以由别的原因产生,所以用不着有个有理性者的意志才可以得这个结果;而这种意志正是唯一的可从以求得至高的绝对的好处的所在。所以,第一等的好处,即我们所谓道德的至善,只是规律这个概念(当然只有有理性者才会有这个概念),假如是这个概念决定我们的意志的话。这种好处,依照这个概念行事的人早已具有,我们用不着等到结果才有它。” 这个规律就是“我一定要这样行为,使得我能够立定意志要我行为的格准成为普遍规律。”普通人以此普遍规律作主观格准,“就必定要打消自己了”。康德说普通人在实践上的判断力所给予的利益比理论的判断力大得多。不理解什么意思。只此这一规律已足以使得普通人道德了?康德又指出在人的幸福和义务之间产生一种自然的辩证法“使人对这些严厉的义务律作诡辩,怀疑它的效力,或是至少怀疑它的纯洁和严厉性,使它更合于我们的愿望和爱好,要从它的源头那里就污秽它,完全毁掉它的尊严”。这不是等于说此一原则并没有消除道德义务和出于私人利益之间的张力,由此踏进实践哲学里。对理性进行批判,在实践领域进一步追问理性原则的来源。 古希腊哲学分三科:自然学、伦理学和逻辑。一切理性知识分两类:实质的和形式的。实质的知识有其特定对象;后者只是关于智性的形式和理性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定律。形式的哲学叫逻辑。实质的哲学依其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的规律,一类是自由的规律;研究前者的叫做自然学,研究后者的叫做伦理学;也可称作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 逻辑学不能有任何经验的部分;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则相反,可以各有其经验部分。因为前... 2016-02-21 20:54 古希腊哲学分三科:自然学、伦理学和逻辑。一切理性知识分两类:实质的和形式的。实质的知识有其特定对象;后者只是关于智性的形式和理性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定律。形式的哲学叫逻辑。实质的哲学依其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的规律,一类是自由的规律;研究前者的叫做自然学,研究后者的叫做伦理学;也可称作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 逻辑学不能有任何经验的部分;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则相反,可以各有其经验部分。因为前者研究作为经验对象的自然界,后者研究受自然影响的人意,要确定他们的规律:前一种规律是一切事物实际怎么出现的规律;后者是一切事物理应怎么出现的规律,也兼顾理应发生而不发生的情形。 凡立足于经验依据的哲学,就可以称为经验哲学;凡是仅仅依据先天原则立论的哲学,就可以称为纯粹哲学。后者如果只是形式的,就叫逻辑学;如果局限于某些理智对象,就叫形而上学。于是,形而上学也就分为两类:一种是自然形而上学,一种是道德形而上学。所以说,物理学有它的经验部分,却也有一个理性部分;伦理学也一样,它的经验部分可以有一个特殊名称,叫做实用人类学,它的理性部分可以专门叫做道德学。对照商务印书馆《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康德部分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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