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哲学十二讲 杨足仪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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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死亡哲学十二讲
副标题:
作者:杨足仪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10072027
出版时间:2015
页数:
定价:39.80
内容简介: 本书原型为华中师范大学的精品课程,学生选课现状“人满为患”。不仅仅是大学生,你、我、他都对死亡抱有好奇心。杨足仪在华中师范大学讲授死亡哲学多年,其深度而通俗的讲述得到了学生的喜爱。 很多人害怕死、恐惧死,觉得死亡是晦气的事情,敬而远之、闭口不谈。其实,死亡本身并不可怕,是我们对死亡的认知让其变得可怕。死亡与生命一样是存在的一部分。当我们真正认识了死亡,我们也就真正认识了生命的意义。 本书根据作者讲稿整理成书,让你更深刻地了解死亡,了解生命。 杨足仪,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心灵哲学与科技哲学。主要著作:《死亡哲学》(华中师范大学优质素质课)、《心灵哲学的脑科学维度》、《西西弗斯的石头》等。 学习死亡,并不是让人们一定要死去,只是在不得不死的情况下,教人们如何做到更好的死,死得有尊严,有意义。当生与死可以选择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尽力的活着,因为活着才有希望。于是,学习死,也需要我们学习在面对死亡时的坚强与勇敢。如果我们把每一天都当作最后一天,不留遗憾地做到最好,死亡就没有任何可怕的了。 杨足仪老师的作品,非常细致地讲了不同民族、文化、时代对死亡看法,死亡的形式如火葬、水葬、天葬等。最喜欢的是“天神的故乡”这一节,“说生说死”,这才是哲学最该回答的问题。文笔隽永深刻,非常值得收藏的一本经典书。 有关死亡与死亡文化的种种…… 前半部分分析的很到位,后半部分就越来越过于“主旋律”化了,感觉像是作者为了政治任务而不得不妥协一样。 总体评价,不及耶鲁大学的那本12堂死亡课 学习死亡,并不是让人们一定要死去,只是在不得不死的情况下,教人们如何做到更好的死,死得有尊严,有意义。当生与死可以选择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尽力的活着,因为活着才有希望。于是,学习死,也需要我们学习在面对死亡时的坚强与勇敢。如果我们把每一天都当作最后一天,不留遗憾地做到最好,死亡就没有任何可怕的了。 有关死亡与死亡文化的种种…… 前半部分分析的很到位,后半部分就越来越过于“主旋律”化了,感觉像是作者为了政治任务而不得不妥协一样。 总体评价,不及耶鲁大学的那本12堂死亡课 材料罗列型书籍。标题起的很玄乎,内容五花八门。一章讲佛教,一章讲道教,一章讲基督教(不讲绿教不怕穆斯林兄弟有意见?),然后分别讲希腊哲学,儒家哲学,死刑,安乐死等等。甚至还有讲黑死病讲大饥荒的。 整本书有价值的东西不多,硬要说一个的话,“死亡赋予了生命价值”... 看完《死亡哲学十二讲》后,才明白哲学家令人尊敬之处:他们有自己的一种看世界,看生命的方式,并且最珍贵的是一直遵循自己内心直到死去。尼采说过:那些听不到音乐的人,以为跳舞的人疯了。每个人有着自己的生命,也有着自己的死亡,我们该如何对待生命,也该如何对待死亡。 看完《死亡哲学十二讲》后,才明白哲学家令人尊敬之处:他们有自己的一种看世界,看生命的方式,并且最珍贵的是一直遵循自己内心直到死去。尼采说过:那些听不到音乐的人,以为跳舞的人疯了。每个人有着自己的生命,也有着自己的死亡,我们该如何对待生命,也该如何对待死亡。 看完《死亡哲学十二讲》后,才明白哲学家令人尊敬之处:他们有自己的一种看世界,看生命的方式,并且最珍贵的是一直遵循自己内心直到死去。尼采说过:那些听不到音乐的人,以为跳舞的人疯了。每个人有着自己的生命,也有着自己的死亡,我们该如何对待生命,也该如何对待死亡。 2.死的艺术 人的死有很多种,刀杀、枪杀、上吊、服毒、溺亡、暴病、老死,等等,死的方法成百上千,甚至有人专门写书来教人如何杀人或是自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死法也在“日臻完善”,创造了所谓各种各样死的艺术。 虐杀是死亡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指通过虐待的手段使人致死。它是一种非常残忍地杀害方式,实施者往往具有一定的心理疾病,以欺凌比自己弱小的生命为乐,并从中来获得满足感与成就感。在虐杀的问题上,人类有着... 2018-06-14 21:27 2.死的艺术人的死有很多种,刀杀、枪杀、上吊、服毒、溺亡、暴病、老死,等等,死的方法成百上千,甚至有人专门写书来教人如何杀人或是自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死法也在“日臻完善”,创造了所谓各种各样死的艺术。虐杀是死亡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指通过虐待的手段使人致死。它是一种非常残忍地杀害方式,实施者往往具有一定的心理疾病,以欺凌比自己弱小的生命为乐,并从中来获得满足感与成就感。在虐杀的问题上,人类有着出奇的一致性,纷纷想尽办法创造和发展着虐杀艺术,在刑法中追求痛苦的极致,使求死都成为一种奢望。西方历史上的虐杀最著名的是十字军的东征,以上帝的名义,一路见人就杀,烧杀掳虐,“十字军的行为,展示了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能将世界破坏到什么程度,同时也展示了群众运动一旦为狂热情绪左右,人性会泯灭到什么程度”。其野蛮的行为令所有民族都不能饶恕。另一起骇人听闻的虐杀运动是14世纪的虐杀女巫事件,教会为了转移人们的信仰危机,吸引群众注意力,贵族则希望可以收缴异教徒的财产,便开始了猎巫运动,四处搜捕女巫,脱光她们的衣服进行游行示威,而群众也必须加入到折磨女巫的行列,以此来表明自己的立场,虐杀女巫从而成为了一项群众性的娱乐活动。虐杀的方式多种多样,单就死刑,各国就分很多种:“古埃及的死刑至少有青鸟刑与火刑两种;古希伯来的死刑分为石击刑、火刑、斩刑与绞刑等四种;古印度的死刑分为斩刑、桩刑、火刑、踩刑、溺刑、热油刑、兽食刑、分尸刑与箭射刑等;古巴比伦的死刑分溺、焚、斩、绞等;古希腊的死刑有毒杀、十字、石击、绞与车盘等;古罗马的死刑包括杖、斩、绞、十字、兽食、鸡犬蛇猿分食和焚等;古日本的死刑则有斩、绞、射杀与扑杀等。”石砸是最早出现的一种直接死刑,原型是一种人民的审判,最先由证人掷石头,然后其他的人再一同扔石头将其砸死。在德意志,投石的时候,人们还要一起进行诅咒。在斯堪的纳维亚,对盗贼施以石砸之刑时,先要将其头发剃光,然后涂上焦油,盖上羽毛,意味着将其贬低为动物,然后向其投石,死里逃生者则可获得释放。之后,还有落崖、架刑等。绞刑与架刑类似,只是经过了不断的演变。绞刑最初并不绞首,只是把犯人吊起来,直至死亡,即“活吊”。犹太人较爱使用倒吊的方法,并在犯人的两侧倒吊两只活狗,狗发了狂,不断的撕咬,抓扯,从而加重犯人的痛苦。也有为了加重刑罚而只吊一只脚的。铁环刑是绞刑的变形,通常犯人背靠柱子被绑着,脖子上也用铁环固定住,然后由执行吏不断拧铁环的螺丝,将犯人活活勒死。车刑是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以前,德国、奥地利、法国等普遍使用的一种刑法,多针对男人。将男囚四肢绑在地上的木楔上,然后在下面垫上木条,使四肢脱离地面,由执行吏举起车轮砸向犯人的四肢,然后是心脏或颈部。重刑犯通常采用由下至上的方式,让犯人慢慢致死,活受罪。轻刑则通常是由上至下,往往第一下就能将犯人砸死或砸晕,以减少死时的痛苦。最后,则将砸死或砸晕的犯人放置在一个较大的车轮上,立于柱子的顶部晾着。四马分尸刑自古以来也广泛使用,不仅在欧洲一些国家,还包括古印度和古代中国等,在日本多用牛来分尸。四马分尸并不是简单地用四匹马拉住犯人的四肢就将其撕裂开,而是一般先由执行吏将犯人的关节等切开,再由马来拉扯。1757年弗朗索瓦·达米安因刺杀路易十五世被判四马分尸刑,“达米安的四肢被绑在四匹壮马的牵引带上。执行吏一声令下,四匹马同时起跑。由于冲力太强,一匹马脚底打滑,跪在路上。而达米安的四肢还依然如故。拉了三次仍无效果。执行吏见这样不行,便请求切开达米安的关节和筋腱。这才把他的四肢依次从躯体上摘下来。”各国在死刑上可谓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归纳起来主要有鞭刑(由几个行刑者轮流行刑,将犯人抽打致死)、剥皮(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张地揭下来),绞刑(包括将犯人剖腹,掏出其肠子绕在绞车上,转动咕噜将其内脏扯出)、火刑、碾刑、锯刑、烘焙死刑、棒杀、碎身刑、十字架刑以及将犯人捆在绳子上摩擦至开膛破肚而死,等等,其虐杀手段惨不忍睹。“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规定,债务人如果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将他砍切成块;日本迫害‘切支丹’教徒时,曾卑劣地把女教徒剥光衣服,塞在装有蛇的桶中,然后注入开水,迫使这些蛇钻入女教徒的体内。1737年,瑞士的一个法庭迫害一位被诬陷为女巫的妇女,前后半年,她经受了种种酷刑:拿有钉的铁领套住她的脖子吊起来;拿热水烫;放在拉肢机上拉;用绳子把她吊起来,在底下挂上二百斤重的石头;用嫩树枝抽打,最后她终于死在狗洞似的囚室里。”[4]这些是西方古代的刑法,而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等,人们不断完善着死刑的艺术,逐渐发展了断头台、近代的绞架、电椅、毒气室等等。在中国,刑法更是多得数不胜数。早在夏朝,就有“大辟(死刑)、膑辟、宫辟、劓(割鼻子)、墨(在额头上刻字涂墨)”五刑之术。而传统的五刑仅是一种指代,数量上远不只如此。封建社会前期,五刑通常指墨、劓、剕、宫、大辟等,而到了隋唐之后,主要演变成了笞、杖、徒、流、死等五种刑罚。前五刑主要以摧残肉体为主,让犯人生不如死。后五刑则主要以体罚和剥夺自由为主。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变化体现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逐渐进入文明的阶段,但却绝不意味着施罚手段残酷性的减弱。因为大量的酷刑依旧作为附加刑或法外刑而被长期使用。《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中记载有,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锻炼、抽肠、悬脊、剜膝、剥皮、鼎烹、甑蒸、腰斩、寸斩、刷洗、鸩毒等。其中刷洗是指将犯人脱光,用沸水淋,待全身烫出泡后,再用铁刷子洗刷皮肉直至露出骨头。明朝佥都御史司中,不愿归顺朱棣,被判用铁丝帚刷其皮肉,直至漏出骨头而死。而这还只是酷刑中的一小部分而已。从很早开始,酷吏们都绞尽脑汁创造着各种刑法,力求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方面达到震慑人群的效果,另一方面满足其变态的优越感,迫使人臣服。迄今为止,中国历史上的酷刑主要有:炮烙,即在铜柱上涂上油,下面堆上炭火不断的烧热,然后让犯人在上面走,不慎滑倒或不堪灼烫则会掉入炭火中被活活烧死。又称“炮格”,《集解》中记载“《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坠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据说这是源于夏朝暴君桀无意中看见烧热的铜斗上的蚂蚁,因爪被烧伤坠火而死发明的。谏臣关龙逢正是死于炮烙之下。醢:将犯人杀死后剁成肉酱;脯:将犯人杀了之后晒成肉干。高注:“肉酱为醢,肉熟为脯。”《史记·殷本纪》中记载:“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披麻问、剥皮拷:将犯人脱光,用涂了鲸胶的布条缠裹全身,待鲸胶粘牢之后,连皮带肉扯下布条,一代忠臣岳飞也忍受不了,屈招求死。凌迟:原出于《荀子·宥坐》,杨倞注:“迟,慢也。凌迟,言丘陵之势减慢也”,意味缓慢地执行死刑。清人王明德在《读律佩觿》中写道“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碟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民间俗称千刀万剐,是指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削下来,直至规定的刀数才能让其死。凌迟的目的就是让犯人生不如死,尽量延长痛苦的时间。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死掉的话,刽子手是要受罚的。元朝时期甚至规定,倘若犯人提前死去,刽子手则要问斩。因而,刽子手们总是会不断完善自己的技艺,如庖丁解牛般。一般相传,古代的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等。明朝时期,凌迟的刀数大都超过上千刀。太监刘瑾因作恶多端,被割了三天,共三千多刀。据当时亲自监督凌迟刘瑾的刑部主事张文麟记述“奉旨刘瑾凌迟三日,挫尸枭首……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皆从此出。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数刻,瑾尚能食粥两碗。次日则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挫尸免枭首。’挫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5]方孝孺由于得罪明成祖也被判碟刑,即凌迟,最后被割得只剩骨架,方家873人也一同被杀。壬午殉难中被处以碟刑的还有礼部尚书陈迪、右副都御使练子宁、苏州知府姚善合等。抽肠:顾名思义就是将犯人的肠子抽出,只是这手法各有不同而已。明朱元璋对付犯人多用缓慢抽肠的方式,将秤杆系于横梁之上,一端吊上石砣,一端的铁钩从犯人肛门钩住肠头,然后,缓慢的降下石砣,将肠子抽出。而张献忠却没有如此耐心,直接将肠头绑在马蹄上,猛地抽马,肠子被瞬间抽出。剥皮:《甲申朝事小记·张献忠记》中记载,张献忠剥皮先从受刑者后颈开始,至肛门处,切开一条口子,将皮向两边撕到手臂处止。攻掠成都时就曾将龚完敬剥皮,再将皮塞上草缝起来,四处示众,以儆效尤。明朝左佥都御使景清,曾与朱棣相熟,靖难之变以后,假意归顺,伺机行刺,事败后,被判剥皮,皮内装草缝合后游街示众。钉颅:将钉子打进脑袋中,其伤痕细小,不易被人察觉,多用于民间私刑。镬烹:即把人投入没有脚的鼎中活煮,类同炖肉。战国时期,乐羊为魏将军攻打中山国,中山君便抓了乐羊的儿子将其镬烹,炖了肉汤送于乐羊。之后又演变出油炸等方式。壬午殉难中的铁铉,曾任建文帝兵部尚书,明成祖继位后,始终背对新帝,以示不满。明成祖将其凌迟后,仍不解恨,就将尸体投入镬中油炸。然而没想到的是,铁铉的尸体仍然背朝新帝。朱棣大怒,派人将他的尸体夹住向他参拜,却没想到突然爆炸,吓坏了一众人。吃人:在所有的虐杀方法中堪称世界之最,但并未入于刑律。电视剧封神榜中有一个场景,殷纣王将文王长子伯邑考制成肉羹,并逼文王一起品尝,而据史料记载,确有此事。“宋国南宫万与猛获搅动政变未遂被剁成肉酱,全国分食。五代闽主王延政驻兵建州时,斩杀叛军做成肉脯,以充军粮。887年,扬州饥荒,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岁稳住=李书崇:《死亡简史》,四川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95—204页。】作家周作人在他的散文《死法》中也谈到过各种不同的死法:“十字架据说是罗马处置奴隶的刑具,把他钉在架子上,让他活活地饿死或倦死,约莫可以支撑过几天。火刑是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对付异端的,但当时烤的难过……都觉得不很好。斩首原是很爽利,是外国贵族的特权……但孤零零的头像是一个西瓜……似乎不太雅观……吞金喝盐卤呢,都不免有点妇女子气;吃鸦片烟又太有损名誉了,被人叫做烟鬼……怀沙自沉,前有屈大夫……只恐怕泡的太久……殊少风趣。吊死据说很舒服……想来想去都不大好,于是乎最后想到枪毙。枪毙,这在现代文明里总可以算是最理想的死法了……”[6]值得玩味的是,周作人本人死的要比他所写的更为凄惨,年已八旬,还要备受折磨,死后连骨灰也不准家人收取。著名作家沈从文在《1911年凤凰暴动记》中,更是写到了一种奇怪的死法:“每天都有一二百无辜的农夫被抓起来,兵士把犯人带进庙堂,每个人都要抛竹片:一面向上一面向下是‘正常的’,这犯人便可放了;两面朝上示一‘阳’卦,也要放人;两面朝下则为‘阴’卦,犯人便被判死刑。”博罗夫斯基在《奥斯威辛,我们的家:一封信》中也描述了在集中营里用抽签决定生死的做法:“营地每天只有定量的食物配给,营地总是多出好几打人。所以每天晚上都用牌或火柴分组来抽签,第二天,落选的人就不必去干活了。待到晌午时分,这些人便被赶到带刺的铁栅栏后面枪毙掉。”另外,在现代社会,死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暴力、恐惧、谋杀、自杀等等,各种死法都在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刺激着我们的感官和心灵。在暴力死亡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车祸,每年因为车祸都有大量的人死亡。尽管人们对于这种死亡感到悲痛、可惜,却也无可奈何。世界各地有关酒驾、肇事逃逸的惩罚越来越重,却也抵挡不住由此导致的死亡。这其中既有开车人自己的能力、技术问题,又有各种主观方面的情况,同样,也有行人自己的问题,以及各种人们难以掌控的突发事件等等。然而,车的吸引力却也使得这是一个很难得以解决的问题。正如詹姆斯·迪安在歌曲《骑着哈里·戴维森》中所唱道:“我比爱惜生命更爱我这可怕的车。”总的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兴事物的出现都使得死亡的方式日益千奇百怪,从手机、电梯、飞机等数不清的各类人造机器,到吃饭、睡觉、玩耍等各种令人吃惊的方式都在显示死亡的不可预测、死亡方式的离奇古怪。据记载:“在美国,平均每年在热气球坠毁中丧生的有34人,重伤的有30人。2002年,有341人因被棒球击中胸部、颈部和头部而死亡。2003年烤肉的烹饪方法导致的死亡人数为203。”“2003年,因笑引发的痴呆症和因无休止的笑导致的死亡病历在有限的8,901个死因中,名列第二。”“2004年,有70万人至少在身体上有过一次非传统的穿孔经历,即把金属饰钉戴到眼皮、鼻孔、舌头、嘴唇、肚脐、奶头以及生殖器上。不对器具进行消毒可以使穿孔爱好者有感染艾滋病病毒和乙型或丙型肝炎的危险。如果得了败血病(血液中毒)或中毒性休克,或者使用舌饰钉的人吞下了饰钉引起感染或哽咽时,舌饰钉可能致人死亡……1991年以来,因为身体穿孔而导致的败血病死亡人数是:9,981。”无论各种死亡的方式多么令人吃惊,死亡终究是一个悲剧,但它却以独特的方式给我们以警示,教育我们死亡时刻都在,死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都悬挂我们头顶,刻意逃避、避而不谈只会让死亡来得更快,我们要做的就是时刻保持警惕,保持安全意识,尽可能让自己安全的待着,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死亡。 死亡的解脱 摆脱死亡的恐惧与焦虑以达到从死解脱,这是蕴藏于人类心底的普遍心愿和最为迫切的需求。而从理论上专心研究并在实践上切实践行解脱的莫过于佛教了。可以说,佛教的根本任务和终极旨向就是解脱。解脱(moska)即涅槃(nirvana),它是从此岸的烦恼指向彼岸的自由。因此,如何从烦恼走向自由,就成为佛教解脱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 1.生、死之苦 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不论信不信佛,也不管对佛教所知多少,在日常生活... 2018-06-13 10:46 死亡的解脱摆脱死亡的恐惧与焦虑以达到从死解脱,这是蕴藏于人类心底的普遍心愿和最为迫切的需求。而从理论上专心研究并在实践上切实践行解脱的莫过于佛教了。可以说,佛教的根本任务和终极旨向就是解脱。解脱(moska)即涅槃(nirvana),它是从此岸的烦恼指向彼岸的自由。因此,如何从烦恼走向自由,就成为佛教解脱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1.生、死之苦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不论信不信佛,也不管对佛教所知多少,在日常生活与习俗中,多多少少都有着某种佛教的成分。而佛教传入中国两千多年来,经过发扬光大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后,特别是佛教深入民间成为普遍化的信仰后,佛教就转化为民间佛教,而佛教的本真面目反而不为大众所知了。其实,与世界其他宗教相比,佛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宗教,有许多的独特性,甚至可以说,佛教是宗教中的另类。首先,作为佛教最高的信仰和崇拜对象的佛,被尊为佛祖即佛教教主。佛教寺庙里敬奉的是三宝,即佛、法、僧。佛之所以住世,是由于僧人的护持,僧人有着很高的地位,故有沙门不敬王者之说。其次,佛祖是人,而不是神。佛教的创始人是乔达摩·悉达多,出生于公元前565年,寂灭于公元前486年,与我国孔子、老子生活的时代大致相当。他29岁出家,35岁创立佛教,80岁入灭。他死后被佛门弟子尊称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圣者、智者。因此,佛与众生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倡导平等。当然,佛与凡人、凡夫也有不同,是迷惑、愚痴与觉、悟的区别。众生是执迷不悟的,佛则是觉者,即彻悟之人。小乘佛教里,达到最高境界的叫“阿罗汉果”,简称“罗汉”,大乘佛教就是“佛”。再者,佛是多而非一。伊斯兰教、基督教的至上神都是唯一的,而佛则是无限的,有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有横三佛、竖三世佛等等,可说是“十方三世”。最后,佛不是天生的,不是天启,也不是神授,而是修来的。佛是始自凡夫,终至极圣。释迦牟尼出家之前,是古印度北部的一个小国的王子,在王宫中生活了19年。因被断言不能继承王位,被禁锢于宫中,习得文武双全。一天,在四个宫门口,他目睹了生、老、病、死的痛苦,引发了他思考人生、超越痛苦之道,坚定了出家之心。经过五年的参访,六年的苦修,雀巢筑顶,芦茅穿膝,终至成佛做祖。所以,佛教是自力宗教,不假外力。概而言之,佛教是以三宝为信仰对象,以实相为解脱基础,以教化众生、普度众生为终极关怀,以涅槃为最高境界,以戒、定、慧为解脱方法的世界性宗教。在佛教发展史上,一般把古印度释迦牟尼和其弟子们宣传的佛教称为原始佛教,约处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中叶时期。其主要的经典是《阿含经》,包括“四谛”、“十二因缘”、“八正部”等理论。释迦灭寂后约100年,佛教内部发生了分裂,产生了上座部和大众部两部。同时,又从两部中演化出许多教团,总称18部或20部,史称部派佛教时期。公元1世纪前后,大乘佛教兴起,它把追求个人解脱的原始佛教贬称为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后来又分化为空、有两宗,即中观学派和瑜伽行派。公元7世纪左右,印度佛教与印度教结合,产生了身、语、意三密的密教。至12世纪,印度佛教因其极端的神秘说教而走到了尽头。西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先后产生了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唯识宗、华严宗、禅宗等众多派别,佛教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佛教对人生的种种痛苦,尤其是生老病死的痛苦,有着更为深切的体验,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观点。对人生痛苦的体验和领悟构成了佛教理论的基础。释迦牟尼佛初转法轮时先说四圣谛。“四圣谛”也是早期佛教理论的基础。“谛”即实在或真理之意,“四圣谛”是指“苦、集、灭、道”四谛。四谛中最根本的就是苦谛。苦谛宣扬一切皆苦。佛教认为,人生最根本的痛苦是遭受无明烦恼的折磨,在生死苦海中流转。对人而言,无明是一种迷暗的大势力,也是指人没有解脱生死流转的超越智慧,处于黑暗大势力中的茫然状态。无明是人生痛苦不幸的总根源。释迦牟尼出家之前就已领会到人生有生、老、病、死四大苦,于是决心修行,体证苦的真相。成佛后,他更是体悟并剖析了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略摄一切五蕴苦等八苦,甚至更多的苦。“生苦”,是指一切有情生命包括人与动物,自有生命以来就被众苦所逼。如身体形成之中,在母胎中要经受十月的内热煎熬;一旦分娩,又受挤压之苦;身处现世,要受冷、热、风、寒的刺激;有了生命,老苦、病苦、死苦尾随而至。“老苦”,是指生命过程中,生命体时时刻刻处于分化、变坏与解体之中。人的一生从少年、青年、壮年再到老年,无论是气力、色相、感官和智力,都是在老化、退化之中,最后至于腐朽。随着身心在时空中的流逝,生命要承受各种痛苦。“病苦”,是由组成人的生命的地、水、风、火四大元素的失调所引发的痛苦。如果地大不调,整个身体就会僵硬。水大不调,身体就会虚肿。火大不调,将导致周身热燥高烧。风大不调,全身僵倔战栗。总之,身体的疾病,源于四大的变异与不调,由此引发心身的痛苦,病就是苦。“死苦”,是生命走完其历史行程、寿命终结时所产生的痛苦。死苦的原因多种多样,或因身体的疾病所致,或因外在的恶缘所逼。生命由坏到死的过程中,遭受种种痛苦的折磨,身心俱损,呼吸断道,都是苦。“苦谛”中当以“死苦”为最苦,有所谓的“世间大苦莫甚于生死。有生则有死,有身则有众苦所集”。痛苦源于自身,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痛苦是无时不有、无时不在的。有僧人曾附会说,人的面孔就是活脱脱的“苦”字,眼眉的“草”字与两眼和鼻子合为的“十”字及嘴的“口”字,组成一个“苦”字。就“苦”谛而言,有生必有死,人生无常,终归死灭,这是不可抗拒的。然而,有生必有所求,必然要违反或试图打破自然规律,欲长生不死,这必然造成无尽的痛苦。集谛是终极真实之意,是探求造成人生各种不幸、种种痛苦的原因和根据,这就是十二因缘理论。十二因缘理论指出,人生是由十二个环节构成,也称十二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死。这十二因缘组成因果循环链条,其中有人的生、老、病、死,物的生、住、变、灭,世界的成、住、坏、空。任何生命在没有获得解脱前,都会依此因果律周而复始,轮回无穷。此世的善恶之业,必产生相应的果报。业有三报:现报、生报与后报。现报,此身受。生报,次身受。后报,二生、三生、千万生受。如此因果循环,永不中止。灭谛,显示的是人应对症下药,根除或超越病根,从而回归生命真实,获得空明清静、至乐无穷的境界。道谛,揭示了人由痛苦入涅槃,由烦恼入清静的正确方法和手段,其内容是“三学八正道”。三学是指戒(戒律)、定(禅定)、慧(智惹)三种学问。八正道是指八种正确的道路,它们分别是指三学内的正语(远离妄语)、正业(远离各种杀道、淫行)、正命(远离孽缘过正道生活)、正精进(远离懈怠)、正念(远离恶念)、正定(远离胡思乱想)、正见(远离偏见)、正思维(远离分别心)。2.离苦得乐佛教对人生痛苦的体悟之所以比其他宗教更深刻,根本原因在于,它不把这种痛苦的根源归于某种外在的超人格力量的惩罚,而是归咎于人自身,归于生命本身。因此,超越人生痛苦的途径也就不必借助于种种神秘的外力,而是返回自身。佛教向众生昭示:超越人生痛苦的根本途径就在于从根本上意识到痛苦之源在于自身,在于自身的种种贪欲,尤其是不死的贪欲。由此,解脱之路、超越痛苦之路就在人“心”,“天堂”“地狱”不离心。以佛教智观,“心”是一切现象、事物的本体、基础。“三界无别法,唯是一心作,心如工画师,能造种种色”,“一切万法由心而起”。在佛教看来,世界的相状、色彩等等属性都是心所赋予的,心是万物的本质,心是一切价值包括涅槃、般若、佛性等的最高载体,又是一切价值的价值主体。宇宙万有为一心,即一切皆心。但心有不同。从价值属性上说,可分为真心、恶心、无记心或健康心理、不健康心理、中性心理;从功能作用看,有肉团心、缘虑心、真心、妄心;从本性论别,有自在之心、真心、妄心、随烦恼、不定。特别有学理意义的是,佛教心灵哲学非常关注通常人们遗忘或没有注意的心理现象背后的隐藏着的“真心”、“妄心”以及为后来西方哲学津津乐道的现象学性质的心理现象。总之,佛教之“心”的含义可以简明地归结为两种:一种是作为本体的“心”,另一种是作为主体的“心”,前者为心之体,后者为心之用。通常,佛教之心往往是指“众生”之心,即一切有情生命之心。佛教将一切生命体称之为“有情”,而将其他存在称之为“无情”。众生就是在三世六道中轮回的一切生命体。从结构论讲,一切有情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其他众生,其共有的最基本的构成元素就是阴。阴分色、受、想、行、识五种。色是指众生的物质性躯体,包括己身和他身。受是心身的各种感受。想与行是指众生对环境或事物生起的想象、联想等思维活动和选择行为方式的意志活动。识是众生的觉了,是各种活动的结果即各种认识。这五阴是构成众生心身的基本元素。但从本体论看,构成众生的五阴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缘条件不存在,色受想行识也就不存在,一切并非永恒。从终极本质上说,受即浮泡,想如野马,行如色蕉,识为幻法。因此,“众生的本来面目实际上是空无所有,毕竟空寂”,一切心都不过是色尘空性,是即不是,不是即是,不存在是什么与不是什么的问题,种种显现与六尘境象,本来都是妙明无上智慧的本真心体,别无二相。“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体,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以上思想集中于佛经《心经》之中。《心经》即《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为佛陀在二转无相法轮时所宣说。佛说《心经》的缘起,是在灵鹫山的中部,为诸菩萨声闻弟子所围绕。当时,观自在菩萨正在观修般若波罗蜜多、专注思维观修而照见五蕴皆自性空。《心经》的主要内容就是舍利子与观自在菩萨有关空性的认识。佛出定后,认同菩萨所说,欢喜、赞叹。《心经》全文其最重要的观念就是以空性智慧觉悟诸法实相即一切外在事物的名相皆是自心的虚妄分别而已,从而进入涅槃而自愿生生世世轮回生死救度众生。《心经》是佛教徒必读、必知的一部经典佛经。全称《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梵文paramitahrdayasutra,略称《般若心经》或《心经》,属《大品般若经》中600卷中的一节,是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部经典著作。因其字数最少、含义最深、传奇最多、影响最大,被认为是般若经类的提要。该经曾有过七种汉译本。最为有名的是后秦鸠摩罗什所译的《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和唐朝玄奘所译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心经》(玄奘译本)全文: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佛教对“心”的研究(心灵哲学的问题之一)在求真和成圣两方面都做了深入的探索,相比而言,佛教心灵哲学的贡献主要在前者。因为,上天入地,成凡至圣皆系一念。“心能凡夫,心能圣贤,心能天堂,心能地狱。”这就是说,无论是在人道做人享福,还是下地狱受难,或是流转生死,成佛至圣,都是由心的状态而定。因此,从一念心入手,观察能观心和所观境,一往无前地观察下去,直至心眼开,入清凉池,就能无明转明,观心无心,法不住法,一心普皆具足,无一无二,不一不异。有此圆摄一切于心之心就是佛,就是圣。相反,如果心念念贪,愚痴无明,视无为有,以假当真,或妄加诽谤,则与畜生无异。可见,凡圣之差就在于心态之差。如果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能保持平常心、不动心,也就是如能静心、制心,自觉地泯灭生命的一切世俗贪欲,斩断生死轮回之流,就能飞升到涅槃境界,就能超凡入圣了。要超凡入圣,就必须如智者(天台宗创始人)所言,做到“制心一处”,将心调到最佳状态,保持不放。但是,芸芸众生都有漏心。欲漏、有漏、无明漏常伴心灵,了不断的烦恼,理不清的思绪,如此低劣的心态,怎能超凡入圣。不过,在智者看来,制心一处,让心安顿于最佳状态虽非易事,但也绝非做不到。其实,佛教之最佳心态并不是有漏之外另有其体的什么心,而是由凡夫低层的有漏之识升华而成的无漏之智。有漏与无漏,凡夫与至圣,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互转化的。当转谜为悟、转识成智、转有漏为无漏、转无常为常时,结果就是超凡入圣。就此意义上说,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贪嗔痴慢疑是道。静心、制心,自觉地泯灭生命的一切世俗贪欲,斩断生死轮回之流,就能飞升到涅槃境界。“涅槃”本意为“寂灭”、“灭度”,是对生、死、病、老等诸苦及其根源的烦恼的断灭,也是佛家修证的最高境界。在涅槃境界中,人彻底断除烦恼,具备一切功德,超脱生死轮回,入不生不灭之中。佛教的涅槃境界有两种:一是有余涅槃,指泯灭烦恼,断绝贪欲,灭绝了一切痛苦之因。但是,作为前世的业造成的果报身,即肉身还在,人依然活在世界,还有思虑活动,这是次一级的涅槃。另一种是无余涅槃。这一境界既灭除了生死之因,又灭尽生死之果,是灭身灭智,不再有生死的轮回。这是一种极端的超越方式,也是小乘佛教追求的最高境界。与小乘佛教不同,大乘佛教并不把涅槃看作是肉体生命毁灭后达到的境界,而是以自我的主观精神超越来实现。大乘佛教认为,涅槃与世间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一个“空”。涅槃为空,世间万物皆为空,世间即为涅槃,解脱不离世间。所以,生死的超越并不是要弃绝尘世,更不必弃绝生命,而在于心性空明,真正体悟到世间一切事物空无的实相,认识到事物本来的寂静面目。在对涅槃境界的追求中,大乘佛教还主张,不能止于“小我”,只追求个体的解脱,而要将“小我”融入众生的汪洋大海之中,大慈大悲,慈航普度,不断地去普度众生,建立佛国净土,终至超越生死的烦恼。由烦恼人生到涅槃真相,其实就是由无明到般若的转变。般若即空悟的大智慧,是金刚心。金刚有性:坚固、光明、锋利。坚固是金刚之本,它坚固不坏,能破坏一切但不被一切所坏,是降魔制邪的利剑。光明是金刚之相,它能破世间的一切黑暗,驱逐无明的大势力。锋利则是金刚之用,它无坚不摧、削铁如泥,所以能破除一切的烦恼、邪见和无明。如此的金刚心就是真如心(真心),有了真心,就能斩断肉团心、缘虑心、妄心,能观照真如,即达佛陀境界也。释迦佛右手边,自上而下划一弧线:1.圣龙树;2.圣天;3.功德光;4.陈那;5.清辩;6.佛护;7.月称;8.寂天,以至阿底峡。释迦佛左手边,自上而下划一弧线:1.无著;2.世亲;3.释迦光;4.法称;5.狮子贤;6.圣解脱军;7.寂护;8.莲花戒,至阿底峡。3.佛国净土佛陀境界是佛教的永恒的真实存在,是佛教徒追求的佛国净土所在。佛国净土与基督的上帝之城不同,也与华夏天国相异。据佛教宇宙论的观点,佛教之“天”是划“界”的,叫“世界”。世界是分等级、分层次的。什么样的佛、修行到什么程度,其灵魂就归往什么样的天界。佛教的天界十分复杂,基本包括欲界、色界和无色界三界,这是大小乘佛教共有的认同。但大乘佛教还认为,在这三界之外,有一个最高的世界,称之为极乐世界、华藏世界的佛国净土。欲界是最初级的天,又叫“六欲天”,包括四天王天、忉利天、须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其中,四天王天就是东方持国天、南方增长天、西方广目天、北方多闻天,分别由四大天王住守。这六重天按此顺序层层递进,一天更比一天高。欲界之上的是色界,是指“色界十七天”,即色界有十七重天,包括初禅三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二禅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极光尽天)、三禅三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四禅八天(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观天、善见天、色空竞天)。色界之上的是无色界,有四天,又叫“四无色天”,由空无边天、识无边天、无所有天、非想非非想天构成。无色界之上的就是涅槃,是佛国净土。在佛教的天国阶梯中,居住于不同天界的众生,其修行是大不相同的,越是高级的天界,众生的修行就越高。六欲天中的众生,已经超越了苦难的人世,但仍没有根除食欲和情欲,还是存在着烦恼。色界中的众生进一步超越了欲界,解脱了食情二欲,但因为有形体的存在,还是会受物质的束缚,可以说没有根本解脱烦恼。无色界的众生更是超越色界,弃绝了有形的身体,不再受物质的纠缠,只是以“命根”意指过去世之业而引起的今世维持生命的依据。而存在。天界众生远离人世,寿命极长。据佛教称,六欲天之一的兜率天,一天时间等于人间四百年,佛国一年相当于俗界十四万四千年。照此说来,假如佛国寿命四千岁,就等于人间五十七亿六百年,几乎是长生不老。即便如此,在大乘佛教看来,这还是没有超越生死轮回。有朝一日,他们还是会死去,仍会堕入生死轮回,忍受轮回之苦。只有超越了无色界,断灭生死,根除一切烦恼,进入到涅槃,才是真真正正地脱离生死轮回,彻底解脱,进入不生不死的永恒境界,永享极乐。佛教的极乐世界即佛国净土,位于西方,称西方极乐世界,由阿弥陀佛主持。《阿弥陀经》对极乐世界有这样的描述:“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彼土何故名为极乐?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极乐国土,七重栏楯,七重罗网,七重行树,皆是四宝,周匝围绕,是故名为极乐……极乐国土有七宝池、八功德水充满其中,池底纯以金沙布地,四边阶道金银琉璃合成,上有楼阁亦以金银琉璃玻璃砗磲(音车渠)赤珠玛瑙而严饰之,池中莲花大如车轮,青色青光,黃色黃光,赤色赤光,白痴色白光,微妙香洁……彼佛国土,常作天乐,黃金为地,昼夜六时,雨天曼陀罗华。其土众生,常以清旦,各以衣械盛众妙华……常有种种奇妙杂色之鸟,白鹤、孔雀、鹦鹉、舍利、迦陵、频伽、共命之鸟。是诸众鸟,昼夜六时出和雅音,其音演畅……彼佛国土,微风吹动诸宝树及宝罗网,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彼佛寿命及人民,无量无边阿僧衹劫。”[1]《无量寿经》更是述说,西方极乐世界想有尽有,一切都能应念而生。应念而生意味着,只要动个心念,所念所想、所需所要,都能自动出现。比如说,想吃美食,七宝钵盛满着想要的美味会自动出现在眼前。想听美乐,清音妙乐自动奏响。想赏美景,奇妙景色立马呈现……依经典所言,真是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然而,天堂虽好,却高不可及。那些想升入天堂的善男信女,不仅生生世世不得作恶,还须此生、二生、三生乃至百千生的行善积德,才有望达成自己的目的。所以,一切宗教所许诺的永恒终究是不能实现的,因为这一切其实都是幻想,正如费尔巴哈所说:“幻想使得人在一种让理智昏迷和眼睛眩惑的光辉中去看自然。人的语言就称这种光辉为神性、神。”神、天堂、地狱,都是人类幻想的产物,是人类精神追求无限与永恒的积极表现,那些在现实中实现不了的愿望、做不成的事情,都可以在想象中去完成。 3.回乡之路 不管人是如何地死去,也不管濒死经验是什么,人在结束地上生活之后,行将入土,也就是从阳世到阴间,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的远行,也就是踏上回乡之路。此时,作为生者,就应当承担起送死者上路的义务。送死者上路或为死者送行的一整套仪式,被称作丧礼,也称丧葬仪式,是作为死者走完自己的人生历程而离开人世的仪礼标志。世界上各民族都十分注重对死者的送行。但是,由于文化传统的差别,送行的仪式即丧葬的形式... 2018-06-11 11:32 3.回乡之路不管人是如何地死去,也不管濒死经验是什么,人在结束地上生活之后,行将入土,也就是从阳世到阴间,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的远行,也就是踏上回乡之路。此时,作为生者,就应当承担起送死者上路的义务。送死者上路或为死者送行的一整套仪式,被称作丧礼,也称丧葬仪式,是作为死者走完自己的人生历程而离开人世的仪礼标志。世界上各民族都十分注重对死者的送行。但是,由于文化传统的差别,送行的仪式即丧葬的形式也各不相同。全世界对丧葬仪式的讲究,恐怕再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那样,是那么的谨慎、细致、复杂了。所以,费尔巴哈把中国人称为世界上最为死者操心的民族。丧礼,古人又称为“凶礼”,是与“吉”、“嘉”、“宾”、“军”等一起构成我国民族社会生活中的“五礼”——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来看,因为民族的多样性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各民族的丧礼又有很大的差异。根据《周礼》、《礼记》、《仪礼》、《太平御览》等典籍的记载,早在西周时期,儒家就建立起了一整套丧葬礼仪。后经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日臻完善。从汉民族而言,由于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汉民族的丧礼主要包括丧仪和墓葬两大部分:丧仪程序包括以下的步骤:属纩:纩是一种棉絮。属纩是上古时期,当人临死之时,用丝絮放于临死者鼻孔以检验是否断气的一种习惯做法。招魂:人死之后,其亲属要拿着死者生前穿的衣服登上屋顶,向着北方连呼三声死者的名字,将死者的亡灵招回到死者的身上,这一做法古人称为“复魂”。《楚辞》中的《招魂》、《国殇》实际上就是楚人超度死者亡魂之作,这足以说明,招魂习俗在楚国早已流行。宋代以后,出现了以帛为死者招魂的风俗。对那些死后不见尸首者,习惯用衣冠招魂而葬,这就是所谓的“衣冠冢”,是招魂习俗的一种变形形式。哭丧:这是生者特别是与死者亲近的人以哭的形式表达对死者哀思以及与死者灵魂告别的一种礼俗。依与死者亲疏关系的不同,哭丧的程度也不同。越是至亲,悲痛越大,哭得也越厉害。有的因为失去亲人而痛彻心扉地哭,有的是因对逝者的同情而哭,还有的是因为失去同类而悲悯、哀伤地哭,等等。这些哀哭都是发自内心的悲痛,也是真实情感的表达,都是有感而哭。实际上,自始至终,哭丧仪式贯穿于整个丧仪的全过程。出殡之时,哭丧仪式往往是最受重视的。这时,死者的亲人,如后人哀哭的程度往往是衡量与死者亲与不亲或孝与不孝的标志。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又产生了职业哭丧者,也就是专门以哭为生的人,这种人男女都有,但往往以女性居多。职业哭丧者实际上是替哭,是受丧家约请来代替死者家属哭丧的,这一做法在现实社会中屡见不鲜。殓:人死后招魂不醒,就要举办丧事。先是为死者净身整容,也叫沐浴,然后穿上寿衣。殓又分小殓和大殓。小殓就是给尸体裹上衣衾,即穿寿衣,这是在死后的次日早晨进行。小殓后就是大殓,即入棺,也称“入室”、“入殓”。入殓前,还要请阴阳先生或道士推算入殓时辰。按死者的生肖和死亡的月份干支,依阴阳五行之法,来推算犯冲的生肖和忌讳事项。死者入棺时,凡是生肖犯冲的族人、亲戚,都须远避,否则就会对丧家不利。入殓的时间,有死后三天、七天的不等。因死者的社会地位和家势的显赫与贫寒的不同而不同。寻常之人只用衣衾裹尸的小殓,而达官显贵是用丝绸裹尸的大殓。越是富贵,裹用丝绸的层数越多,有的多达十数层。入殓时,往往在死者的口中放入“饭含”。刘向云:“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刘向:《说苑·修文》,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周代的丧葬礼仪明文规定,天子含珠,诸侯含玉,大夫以璧,士以贝,庶人含饭,此后历代丧葬,也大多依此而定。殡:古时候,为了选择吉日、吉地,或因后辈亲人外出未归,或因家穷儿幼,就形成了停棺待葬的风俗。这一习俗是在死者入殓后,将死者的棺材停放在为其搭建的灵棚中,供家属守灵,亲友前来吊祭。停灵期间,亲友,特别是死者的晚辈要在灵堂轮流守护死者,接受奔丧者的吊唁。整个丧礼中,死者的亲友要穿孝服,也叫披麻戴孝,也就是穿不缝边的白色粗麻布衣,腰系草绳或麻绳,脚穿草鞋或不锁边的布鞋。据《左传》、《论语》、《后汉书》、《唐书》等有关的记载,殡的习俗从春秋战国绵延到唐代,不过,当时这种习俗主要都是盛行于王室和贵族中间,平民百姓,偶有此风,但并不流行。据蒲松龄《聊斋志异》之《叶生》篇的描述,停棺待葬习俗一直流传到清代,新中国成立后仍有余风。出殡:这是将棺材运往已选好的葬地的过程。出殡有多种说法,先秦时称“送死”,清代叫“发引”,近世的民间叫“送终”,俗称送葬,都是灵柩出门之意。按照古礼,送葬必须“白衣执绋”,即穿上白色孝服,拉着套柩车的绳子(绋)。古代帝王死后出殡是最为讲究,大富之家也常讲究排场,以炫耀门第高贵。《红楼梦》中就有许多丧仪的描述,如宁国府出殡,为了显示排场和风光,各色执事的陈设就摆了三四里远,贵公子、太太、小姐的大小坐轿不下百余乘,极尽人间之奢侈挥霍。随着社会的进步,移风易俗,出殡就逐渐简化为送殡人行列两侧拉一根麻绳或带子,作象征性的引棺,今天的挽联、哀乐、花圈等则更加简化,其仪式繁简也因贫富有别。下葬:是把棺材运到事先选好的墓地埋葬。墓地一般是由“堪舆”即风水先生占卜选定。出殡时由孝子执“引魂幡”领队,乐队吹打,沿途散发纸钱直到墓地,下葬仪式须由风水师协助完成。守孝:按儒家传统,死者埋葬后,要穿孝服守孝。守孝期间,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如免除娱乐、禁饮酒食肉、禁夫妻同房等等。居丧期限和丧服因地位、等级、亲亲关系的不同而各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丧服分五种,即所谓的“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五种。斩衰由最粗的生麻布做成的衰服,服期为三年。齐衰以粗麻布做成,缉边,服期从三个月到三年不等。大功、小功、缌麻分别用熟麻布、较细的熟麻布、最细的熟麻布做成。封建社会,只有儿子对父亲,臣为君,未嫁之女对父亲,重孙对祖父,妻妾对夫才服斩衰重孝。儿子、未嫁女为母、继母服孝三年,已嫁女为父亲、孙为祖父母只服孝一年,重孙为曾祖父母服孝五个月的为齐衰。大功服期是九个月,堂兄弟姐妹或已嫁女为母亲兄弟等服此孝。小功服期只有五个月,只在宗族的三代人中间使用。如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兄弟之妻,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缌麻服期为三个月,适用于宗族四代以外,或外姓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丧服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在死者死后,通过丧葬仪式重新强化和整理家族或宗族之间的关系和秩序。孔子认为,丧服之礼的制定,上而模仿天时的运转,下而效法地文的变化,中而依据人类的情感,使人类借以维护群体的生活,使其和睦团结。今天,居丧仪式因社会节奏的加快,守孝之风已渐式微,并为佩黑纱、戴白花、开追悼会等形式所取代。扫墓:死者亲友在特定的节日期间修理、打扫墓地的活动。为了祈求死者灵魂的护佑,必须每年定期祭奠。因民族、种族、地区及文化传统与习俗不同,祭期大不一样。在我国,主要的祭期有中元、除夕、寒食、春分及忌日等。而广大民间则通常是在清明节举行祭祀。扫墓时,一般都要给坟墓打扫、添土、烧纸钱、放鞭炮、叩拜。至今,这种活动已逐渐成为我国广大人民祭祀祖先、缅怀革命先烈的传统风俗了。墓葬也叫葬仪,形式也是繁多,主要包括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塔葬、防腐葬、崖葬、树葬等。土葬:又称埋葬,一般是把死者尸体装在棺材里,然后再把棺材埋入地里。土葬是一种极为普遍的葬仪形式,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民族、种族最为常见的墓葬方式。人们普遍相信:人死入土,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就是让死者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回到老家,所以,让死者入土是人的必然归宿。中国自古就流行土葬,历史上的夏、殷等朝代都是采用土葬。《周礼》讲“众生必死,死必归土”,这是与古老的鬼魂观念密切相关。自旧石器时代直到现在,几千年、上万年来,人们在埋葬死者时,都要为其随葬各种物品,目的就是让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得更好些。中国的土葬形式主要有竖穴墓、大石墓、石棺葬、瓮棺葬、洞室墓砖、石室墓、木椁墓、船棺葬等。远古时期,人们的丧葬极为简单,不立坟墓,也没有礼仪和祭祀。但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适应统治阶级及其礼教思想的需要,丧葬方式日益繁杂,再加上灵魂观念的影响日深,在世界上形成了独特的隆丧厚葬的土葬礼仪。我国的回族实行土葬、速葬、薄葬。在当代作家霍达的代表作《穆斯林的葬礼》中,作者就细致形象地描写了回族下葬的场面。我国相声界的一代宗师马三立先生的葬礼,按照其生前的遗愿,就是在天津举行的一个朴素的穆斯林葬礼。按照穆斯林的习惯,葬礼选在了下午两点举行,向马三立老人做最后告别的是在天津红桥区的一座清真寺内。距今已有400年历史的清真寺中的大阿訇带领穆斯林举行殡礼。参加殡礼者,都要洗大小净,穿着干净整洁的服装。其基本仪式为阿訇为其念“讨白”(阿拉伯语,即忏悔词)。让死者躺在床上,头朝北,面朝西,阿訇跪其身旁,向真主祈祷,求真主宽恕其生前所犯的罪过。此后,阿訇和亲人迅速地整理亡人遗体。脱去衣服、鞋袜,给亡人暝眼、合口、舒展肢体、盖上干净的白布。在清真寺,请阿訇“着水”,即埋体净身,用蘸着温水的干净白布擦拭亡人的口鼻,来替代漱口净鼻。将身体每个部位都洗干净后,把亡人移到三丈六尺的白布上,先卷左后卷右,像卷铺盖一样一层层包裹,然后将腰和头足部用白布带分别系紧。随后,清真寺的大阿訇带领穆斯林举行殡礼。下葬时,将亡人遗体安放在窑洞中,头朝北,面向西侧卧,用土坯封住洞口。葬礼就结束了。火葬:火葬是另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具体就是人死后用火把尸体烧成骨灰,然后装进骨灰瓮中,再埋于土中、撒于水中或空中的方式。考古证实,火葬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我国在先秦至汉代,火葬就流行于仪渠、氐羌、突厥等少数民族地区。随着佛教的传入,佛教僧侣死后火葬之风影响到佛教信徒,并进一步扩大到民间。一般来说,在印度教、佛教盛行的国家和地区,盛行火葬,而儒家、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则盛行着土葬。自20世纪以来,基于环保、节约、移风易俗等理念,火葬更是在世界各地被提倡。今天,火葬与土葬一样,也是一种最为普遍的葬仪形式。在我国古代,受佛教的影响,“荼毗火葬法”在宋代大为流行。如具有颇高的艺术造诣的宋徽宗赵佶,被俘八年后病死在五国城越里吉(今黑龙江依兰县境),按照当地习俗实施火葬。元末明初,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中第二十五回中武大郎和五十一回中沧州知府的小儿子死后均在棺材内火葬。清初,满族的风俗也为火葬。努尔哈赤去世后为火化,称为“宝宫”的骨灰坛葬在福陵,入关后的初期,顺治帝、其爱妃董鄂氏以及孝惠章皇后也是火葬。我国少数民族中羌族流行火葬。出殡当天,鞭炮齐鸣,锣鼓喧天,敲羊皮鼓驱鬼,大户人家格外隆重,长子手举引魂鹤走在前面,雇有十六抬大轿,用龙形丝绸棺套罩住棺材,龙头上系有长三十米的两条白色丝绸,众孝子拽住丝绸,跟在后面徐徐而行,旁系亲戚手持花圈跟在后面,最后是邻居和朋友。一切按亲疏远近排序。路经的各家各户都要在家门口点上一堆麦草,并用白石灰把房子圈起来,以防止鬼魂进屋。到达火坟场后,在端公的指挥下,众人将棺木放在柴堆上,用斧头在棺材两头劈两小孔,端公念“超度经”并点火,此时,晚辈纷纷痛哭。火化完毕后,由长子捡起骨灰,放在红布内,再由族内辈分最高的男性老人把骨灰放进火坟并烧掉红布,然后众人返回。水葬:水葬是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一种葬仪,是世界上又一种比较古老的葬法。水是万物之源,水也是人类生命之源。因此,自古以来,人类对水寄寓了无限美好的向往和遐想。世界上许多神话故事都把水和神、幸福、不朽等美好的事物和向往联在一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水葬这样一种葬礼形式。水葬主要有三种方式:漂尸式、投河式和撒灰式。如大洋洲的一些土著居民的水葬方式多半是将死者尸体放入独木舟中,再任其漂流沉没。而在印度,实行水葬时,就是将尸体焚化后的骨灰撒入恒河之中。我国元末明初时,江南第一富豪沈万三死后就水葬于周庄银子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水葬基本上是在藏族、门巴族等少数民族一部分人中实行。例如,在甘孜及某些缺乏燃料的草原地区的藏族,除农奴主实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人死后都进行水葬。而在西藏地区的藏族中,只有非正常死亡的人,如凶亡者或某些传染病亡者才被贬用水葬,大多数都实行天葬。水葬都有固定的水葬台,大多设置在江河急流之处。人死后,一般要在家中停放1~3天,请喇嘛为其念经超度,然后再将尸体运到水葬场。水葬时,由专门的司水葬者将尸体屈肢捆扎,或用斧子碎断尸体后投入水中。今天,随着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水葬这种葬仪形式。当然,在实行水葬时,也往往是在举行一定的其他的仪式后,再行水葬。天葬:天葬是我国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这种方式与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对死者送行的基本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将死者的尸体送到天葬台,由天葬师按一定的程序把尸体进行肢解,剥离骨肉。然后退开,任由野兽吞食,飞鸟叼啄。尸身吃得越干净越好,认为这样死者就可以顺利升入天堂。天葬是古已有之的一种墓葬形式,早在《周易·系辞传》中就有“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的记载,《孟子·滕文公上》也“盖上也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蚊嘬之”之说。其实可以想象的是,在野蛮时代,人们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多半是简单而随意的,或就地掩埋,或置于山洞,或弃于原野,任禽兽食之,任其腐烂。我国藏族地区的天葬习俗除了与这个民族所处的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相关外,还与古代的苯教、藏传佛教有着密切的关系。苯教把整个世界划分为天、地、地下三个部分,其中天神占据重要的地位。据“天墀七王”的传说,吐蕃的七代赞普都是顺着天梯降到人间的天神之子,在他们完成天神授意的人间事业之后,又顺着天梯回到天界。由此,天葬之说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而在佛教看来,把遗体献给鹰,不仅能赎回前世的罪孽,还能助力于灵魂的转世。随着佛教的传入,这一观念在广大藏区也就落地开花了。据有关藏文史籍的记载,天葬是在11~12世纪之时,由著名印度僧人唐巴桑杰带入的。相传他在西藏传法时,不仅大力提倡天葬之俗,还亲自到天葬台为死者超度。这样,天葬这一葬法逐渐在藏区流行成为一种风俗。塔葬:塔葬又称灵塔葬,是我国藏族的葬仪习俗之一,也是藏族中最高规格、最高待遇、最为高贵的一种葬式,往往是一些极少数大德高僧、活佛圆寂后才有资格享有的一种墓葬形式。这种方式在处理遗体时,先把死者的内脏从口或肛门取出,对尸体进行脱水,再用香料、药物处理,然后根据死者的身份地位,分别供奉在以金、银、铜、木或泥制的灵塔之内,保存起来。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1708—1757)的塔葬过程对遗体的处理有详细的记载:圆寂前,死者自己盘腿打坐,待停止呼吸时依然保持盘腿坐姿。这种跏趺坐姿势被称为是“幻化之身,成正等觉之相”。等到三天以后,死者开始流鼻液,用佛教徒们的说法是红白菩提水,表明死者身体已经软化,已经幻化成一道长虹,升入极乐世界。随后贴身侍者将遗体沐浴,涂抹香料。也有记载说,还要为遗体涂上尸盐,使遗体脱水干燥,为其穿上僧衣,戴上五佛冠后移入如意宝盆内。七世达赖喇嘛的面容已同本来面目略有不同,毫无皱纹起伏,两颊泛红,面带笑容,显得更加丰满、庄严。“右手背扶坐塾,左手持白檀香念珠,呈禅定状,足结跏趺,右腿略伸,呈王者坐姿,完全是在世观音菩萨心性安息之童相。”我国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第十世班禅大师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圆寂后,国家提供了扎布伦布寺500公斤包括藏红花、苦玛铂、白檀香粉及高级冰片在内的108种名贵药材。反复用这些名贵药材清理法体,用绸缎裹紧使法体脱水干燥。经过四个月时间,使法体能够长期保留。国家还提供了614公斤黄金、275公斤白银以及其他材料来装饰其法体金身和佛塔。塔葬一般有三种:一是将火化的骨灰埋葬在塔内,它是完全遵循佛祖释迦牟尼涅槃后的丧葬仪式。二是把骨灰盒或部分遗骸,如头盖骨、肱骨、股骨等放在“灵塔”的“塔瓶”中,佛塔一般有塔刹厝、塔身厝和塔基厝三种葬处。三是在“塔瓶”中放置经过药物处理的整尸以及死者生前的用品。据考证,塔葬之礼起源于原始佛教用塔安置佛舍利或佛爪发的习俗。据佛经记载:当时,有个印度不出家的佛教徒即孤独居士来见释迦牟尼说道:“您经常到各国巡游,我不能常见到您,请您送我点纪念之物吧!”释迦牟尼就随手把自己的指甲和头发送给他,并说:“送你这爪发供养好了。”于是孤独居士便建塔来供养释迦牟尼的爪发。相传释迦牟尼圆寂后,其弟子将其尸体火化时,形成了许多晶莹透亮、五光十色且击之不碎的五色珠子,即舍利子。后来,它们分别埋在“八大灵塔”中供奉。此后,这类塔叫做“灵骨塔”,通称“佛塔”。到阿育王时,造塔之风盛行,多达八万四千座。11世纪初,我国藏传佛教噶举派的创始人玛尔巴、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创立人宗喀巴等人的遗体也都是采用塔葬。在距离拉萨45公里的甘丹寺的一座金质灵塔,完好地保存着宗喀巴大师被防腐过的肉身。宗喀巴大师在公元1419年10月圆寂,他的弟子和信徒们捐赠白银,在该寺的阳巴坚佛殿楼上,建了一座金塔,供奉大师的遗体。据甘丹寺喇嘛说,这座佛塔原有一个可以打开的小木门,但只限西藏旧政府的大贵族才能看里面的情景。又据一位看到过的大贵族回忆说,宗喀巴大师的头发已长过膝,指甲盘上肩,黄帽袈裟,如同新的一般。后来十三世达赖喇嘛命人将小门封闭,因此后人再也没有面拜宗喀巴大师法体的机缘。除布达拉宫外,许多名刹古寺都埋有灵塔,禅宗名刹少林寺塔林就是埋葬历代高僧的遗迹。在中国的佛教名山中,墓塔是佛寺丛林建筑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福建厦门的南普陀寺就有6座佛塔,河南嵩山少林寺的塔林有220余座佛塔。崖葬:崖葬就是在崖穴、崖洞或崖壁上安葬死人遗体的一种特殊葬俗,可看成是露天葬的一种。这种习俗在我国古代一些少数民族如濮、越、巴、僚等族部分人中盛行。至目前,已发现有殷商、战国、两汉、南北朝、唐、宋、元等时期的悬棺,其分布区域遍及福建、浙江、江西、贵州、广西、湖南、四川、台湾等地。其中,以西南地区为最多,而北方人和汉人少数地区也会行习崖葬之风。比如,汉代中山靖王与山东曲阜鲁王的墓葬就是崖葬方式。类似的情况,在南太平洋的萨摩亚人和越诺人中也有发现。总的来说,崖葬的方式基本上可分为四种:一种是将葬具安置在天然的崖穴中,称之为崖洞葬。第二种类型是把葬具放入山崖层的罅隙中,这叫做崖墩葬。第三种做法是将葬具放置在人工开凿的山崖窟龛中,这称作崖窟葬。第四种方式则是在悬崖上凿孔后,再打入木楔钉好木桩,然后再将棺材搁置在木楔上,这就是悬棺葬。悬棺葬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丧葬风俗,民间俗称“挂岩子”。悬崖葬最早出现于夏商之际,福建崇安县武夷山的船棺葬是发现最早的悬棺葬。考古学家发现了完整船形棺材,里面有大量的纺织随葬品,以及死者生前用过的一些物品。明代朱维京用一首诗形象而生动地描写了我国古代悬棺的情景:“岩有千年古,梯悬万仞船。夜闻仙乐动,缥缈五云边。”在我国古代的南方民族中,百越、干越、撩人、僰人民族都有悬棺葬的习俗,而最为有名的就是僰人悬棺。在我国四川南部的珙县境内,曾经生活着少数民族僰人。从春秋时期到明代万历年间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他们一直在这片土地上耕作、繁衍、生息。在明神宗万历元年的“僰汉大战”之后,这个部落神秘地消失了。但是这个部落却留下了265具棺材,这些棺材被悬置在高达百米的断臂悬崖上,被称为“巴蜀一绝”。现存悬棺最集中的地方是宜宾地区珙县洛表乡的麻塘坝和曹营乡的苏麻湾两处景区。其中麻塘坝也称僰人沟,距县城60千米,是一块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300~500米的平坝,存有悬棺160多具。许多棺木半悬山崖,距地面一般高约25~50米。苏麻湾距麻塘坝十多千米,在岩壁上分布着48具悬棺,沿着江水,人们在船上就可以看见这些奇特的悬棺。悬棺放置形式多样,有的利用天然或人工造成的崖石,裸露地放在外面;有的将木棍插在绝壁上面,把棺木横放在木棍上;有的则把悬棺放置在绝壁上的崖洞里面。这样的安排可以防潮保尸,防止人兽侵扰。这些“僰人悬棺”都用质地坚硬的整木雕凿的,已经在空中风吹日晒数百年,至今仍清晰地体现着人们的智慧。至于为什么要把棺木悬于千仞绝壁之上,古人是怎样将悬棺放上去的,人们是多方猜测,众说纷纭。悬棺因此被蒙上了一层异常神秘的色彩。以上所述,大都是汉文典籍所载的我国历代的丧葬习俗。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各民族的丧葬习俗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些丧葬习俗不足以反映我国民族丧葬风俗内容的全貌,应当具体分析。至于说世界上不同国家和种族的丧葬礼仪就更加纷繁复杂,在此不赘述。 2.死的艺术 人的死有很多种,刀杀、枪杀、上吊、服毒、溺亡、暴病、老死,等等,死的方法成百上千,甚至有人专门写书来教人如何杀人或是自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死法也在“日臻完善”,创造了所谓各种各样死的艺术。 虐杀是死亡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指通过虐待的手段使人致死。它是一种非常残忍地杀害方式,实施者往往具有一定的心理疾病,以欺凌比自己弱小的生命为乐,并从中来获得满足感与成就感。在虐杀的问题上,人类有着... 2018-06-14 21:27 2.死的艺术人的死有很多种,刀杀、枪杀、上吊、服毒、溺亡、暴病、老死,等等,死的方法成百上千,甚至有人专门写书来教人如何杀人或是自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死法也在“日臻完善”,创造了所谓各种各样死的艺术。虐杀是死亡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指通过虐待的手段使人致死。它是一种非常残忍地杀害方式,实施者往往具有一定的心理疾病,以欺凌比自己弱小的生命为乐,并从中来获得满足感与成就感。在虐杀的问题上,人类有着出奇的一致性,纷纷想尽办法创造和发展着虐杀艺术,在刑法中追求痛苦的极致,使求死都成为一种奢望。西方历史上的虐杀最著名的是十字军的东征,以上帝的名义,一路见人就杀,烧杀掳虐,“十字军的行为,展示了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能将世界破坏到什么程度,同时也展示了群众运动一旦为狂热情绪左右,人性会泯灭到什么程度”。其野蛮的行为令所有民族都不能饶恕。另一起骇人听闻的虐杀运动是14世纪的虐杀女巫事件,教会为了转移人们的信仰危机,吸引群众注意力,贵族则希望可以收缴异教徒的财产,便开始了猎巫运动,四处搜捕女巫,脱光她们的衣服进行游行示威,而群众也必须加入到折磨女巫的行列,以此来表明自己的立场,虐杀女巫从而成为了一项群众性的娱乐活动。虐杀的方式多种多样,单就死刑,各国就分很多种:“古埃及的死刑至少有青鸟刑与火刑两种;古希伯来的死刑分为石击刑、火刑、斩刑与绞刑等四种;古印度的死刑分为斩刑、桩刑、火刑、踩刑、溺刑、热油刑、兽食刑、分尸刑与箭射刑等;古巴比伦的死刑分溺、焚、斩、绞等;古希腊的死刑有毒杀、十字、石击、绞与车盘等;古罗马的死刑包括杖、斩、绞、十字、兽食、鸡犬蛇猿分食和焚等;古日本的死刑则有斩、绞、射杀与扑杀等。”石砸是最早出现的一种直接死刑,原型是一种人民的审判,最先由证人掷石头,然后其他的人再一同扔石头将其砸死。在德意志,投石的时候,人们还要一起进行诅咒。在斯堪的纳维亚,对盗贼施以石砸之刑时,先要将其头发剃光,然后涂上焦油,盖上羽毛,意味着将其贬低为动物,然后向其投石,死里逃生者则可获得释放。之后,还有落崖、架刑等。绞刑与架刑类似,只是经过了不断的演变。绞刑最初并不绞首,只是把犯人吊起来,直至死亡,即“活吊”。犹太人较爱使用倒吊的方法,并在犯人的两侧倒吊两只活狗,狗发了狂,不断的撕咬,抓扯,从而加重犯人的痛苦。也有为了加重刑罚而只吊一只脚的。铁环刑是绞刑的变形,通常犯人背靠柱子被绑着,脖子上也用铁环固定住,然后由执行吏不断拧铁环的螺丝,将犯人活活勒死。车刑是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以前,德国、奥地利、法国等普遍使用的一种刑法,多针对男人。将男囚四肢绑在地上的木楔上,然后在下面垫上木条,使四肢脱离地面,由执行吏举起车轮砸向犯人的四肢,然后是心脏或颈部。重刑犯通常采用由下至上的方式,让犯人慢慢致死,活受罪。轻刑则通常是由上至下,往往第一下就能将犯人砸死或砸晕,以减少死时的痛苦。最后,则将砸死或砸晕的犯人放置在一个较大的车轮上,立于柱子的顶部晾着。四马分尸刑自古以来也广泛使用,不仅在欧洲一些国家,还包括古印度和古代中国等,在日本多用牛来分尸。四马分尸并不是简单地用四匹马拉住犯人的四肢就将其撕裂开,而是一般先由执行吏将犯人的关节等切开,再由马来拉扯。1757年弗朗索瓦·达米安因刺杀路易十五世被判四马分尸刑,“达米安的四肢被绑在四匹壮马的牵引带上。执行吏一声令下,四匹马同时起跑。由于冲力太强,一匹马脚底打滑,跪在路上。而达米安的四肢还依然如故。拉了三次仍无效果。执行吏见这样不行,便请求切开达米安的关节和筋腱。这才把他的四肢依次从躯体上摘下来。”各国在死刑上可谓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归纳起来主要有鞭刑(由几个行刑者轮流行刑,将犯人抽打致死)、剥皮(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张地揭下来),绞刑(包括将犯人剖腹,掏出其肠子绕在绞车上,转动咕噜将其内脏扯出)、火刑、碾刑、锯刑、烘焙死刑、棒杀、碎身刑、十字架刑以及将犯人捆在绳子上摩擦至开膛破肚而死,等等,其虐杀手段惨不忍睹。“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规定,债务人如果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将他砍切成块;日本迫害‘切支丹’教徒时,曾卑劣地把女教徒剥光衣服,塞在装有蛇的桶中,然后注入开水,迫使这些蛇钻入女教徒的体内。1737年,瑞士的一个法庭迫害一位被诬陷为女巫的妇女,前后半年,她经受了种种酷刑:拿有钉的铁领套住她的脖子吊起来;拿热水烫;放在拉肢机上拉;用绳子把她吊起来,在底下挂上二百斤重的石头;用嫩树枝抽打,最后她终于死在狗洞似的囚室里。”[4]这些是西方古代的刑法,而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等,人们不断完善着死刑的艺术,逐渐发展了断头台、近代的绞架、电椅、毒气室等等。在中国,刑法更是多得数不胜数。早在夏朝,就有“大辟(死刑)、膑辟、宫辟、劓(割鼻子)、墨(在额头上刻字涂墨)”五刑之术。而传统的五刑仅是一种指代,数量上远不只如此。封建社会前期,五刑通常指墨、劓、剕、宫、大辟等,而到了隋唐之后,主要演变成了笞、杖、徒、流、死等五种刑罚。前五刑主要以摧残肉体为主,让犯人生不如死。后五刑则主要以体罚和剥夺自由为主。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变化体现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逐渐进入文明的阶段,但却绝不意味着施罚手段残酷性的减弱。因为大量的酷刑依旧作为附加刑或法外刑而被长期使用。《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中记载有,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锻炼、抽肠、悬脊、剜膝、剥皮、鼎烹、甑蒸、腰斩、寸斩、刷洗、鸩毒等。其中刷洗是指将犯人脱光,用沸水淋,待全身烫出泡后,再用铁刷子洗刷皮肉直至露出骨头。明朝佥都御史司中,不愿归顺朱棣,被判用铁丝帚刷其皮肉,直至漏出骨头而死。而这还只是酷刑中的一小部分而已。从很早开始,酷吏们都绞尽脑汁创造着各种刑法,力求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方面达到震慑人群的效果,另一方面满足其变态的优越感,迫使人臣服。迄今为止,中国历史上的酷刑主要有:炮烙,即在铜柱上涂上油,下面堆上炭火不断的烧热,然后让犯人在上面走,不慎滑倒或不堪灼烫则会掉入炭火中被活活烧死。又称“炮格”,《集解》中记载“《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坠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据说这是源于夏朝暴君桀无意中看见烧热的铜斗上的蚂蚁,因爪被烧伤坠火而死发明的。谏臣关龙逢正是死于炮烙之下。醢:将犯人杀死后剁成肉酱;脯:将犯人杀了之后晒成肉干。高注:“肉酱为醢,肉熟为脯。”《史记·殷本纪》中记载:“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披麻问、剥皮拷:将犯人脱光,用涂了鲸胶的布条缠裹全身,待鲸胶粘牢之后,连皮带肉扯下布条,一代忠臣岳飞也忍受不了,屈招求死。凌迟:原出于《荀子·宥坐》,杨倞注:“迟,慢也。凌迟,言丘陵之势减慢也”,意味缓慢地执行死刑。清人王明德在《读律佩觿》中写道“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碟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民间俗称千刀万剐,是指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削下来,直至规定的刀数才能让其死。凌迟的目的就是让犯人生不如死,尽量延长痛苦的时间。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死掉的话,刽子手是要受罚的。元朝时期甚至规定,倘若犯人提前死去,刽子手则要问斩。因而,刽子手们总是会不断完善自己的技艺,如庖丁解牛般。一般相传,古代的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等。明朝时期,凌迟的刀数大都超过上千刀。太监刘瑾因作恶多端,被割了三天,共三千多刀。据当时亲自监督凌迟刘瑾的刑部主事张文麟记述“奉旨刘瑾凌迟三日,挫尸枭首……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皆从此出。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数刻,瑾尚能食粥两碗。次日则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挫尸免枭首。’挫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5]方孝孺由于得罪明成祖也被判碟刑,即凌迟,最后被割得只剩骨架,方家873人也一同被杀。壬午殉难中被处以碟刑的还有礼部尚书陈迪、右副都御使练子宁、苏州知府姚善合等。抽肠:顾名思义就是将犯人的肠子抽出,只是这手法各有不同而已。明朱元璋对付犯人多用缓慢抽肠的方式,将秤杆系于横梁之上,一端吊上石砣,一端的铁钩从犯人肛门钩住肠头,然后,缓慢的降下石砣,将肠子抽出。而张献忠却没有如此耐心,直接将肠头绑在马蹄上,猛地抽马,肠子被瞬间抽出。剥皮:《甲申朝事小记·张献忠记》中记载,张献忠剥皮先从受刑者后颈开始,至肛门处,切开一条口子,将皮向两边撕到手臂处止。攻掠成都时就曾将龚完敬剥皮,再将皮塞上草缝起来,四处示众,以儆效尤。明朝左佥都御使景清,曾与朱棣相熟,靖难之变以后,假意归顺,伺机行刺,事败后,被判剥皮,皮内装草缝合后游街示众。钉颅:将钉子打进脑袋中,其伤痕细小,不易被人察觉,多用于民间私刑。镬烹:即把人投入没有脚的鼎中活煮,类同炖肉。战国时期,乐羊为魏将军攻打中山国,中山君便抓了乐羊的儿子将其镬烹,炖了肉汤送于乐羊。之后又演变出油炸等方式。壬午殉难中的铁铉,曾任建文帝兵部尚书,明成祖继位后,始终背对新帝,以示不满。明成祖将其凌迟后,仍不解恨,就将尸体投入镬中油炸。然而没想到的是,铁铉的尸体仍然背朝新帝。朱棣大怒,派人将他的尸体夹住向他参拜,却没想到突然爆炸,吓坏了一众人。吃人:在所有的虐杀方法中堪称世界之最,但并未入于刑律。电视剧封神榜中有一个场景,殷纣王将文王长子伯邑考制成肉羹,并逼文王一起品尝,而据史料记载,确有此事。“宋国南宫万与猛获搅动政变未遂被剁成肉酱,全国分食。五代闽主王延政驻兵建州时,斩杀叛军做成肉脯,以充军粮。887年,扬州饥荒,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岁稳住=李书崇:《死亡简史》,四川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95—204页。】作家周作人在他的散文《死法》中也谈到过各种不同的死法:“十字架据说是罗马处置奴隶的刑具,把他钉在架子上,让他活活地饿死或倦死,约莫可以支撑过几天。火刑是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对付异端的,但当时烤的难过……都觉得不很好。斩首原是很爽利,是外国贵族的特权……但孤零零的头像是一个西瓜……似乎不太雅观……吞金喝盐卤呢,都不免有点妇女子气;吃鸦片烟又太有损名誉了,被人叫做烟鬼……怀沙自沉,前有屈大夫……只恐怕泡的太久……殊少风趣。吊死据说很舒服……想来想去都不大好,于是乎最后想到枪毙。枪毙,这在现代文明里总可以算是最理想的死法了……”[6]值得玩味的是,周作人本人死的要比他所写的更为凄惨,年已八旬,还要备受折磨,死后连骨灰也不准家人收取。著名作家沈从文在《1911年凤凰暴动记》中,更是写到了一种奇怪的死法:“每天都有一二百无辜的农夫被抓起来,兵士把犯人带进庙堂,每个人都要抛竹片:一面向上一面向下是‘正常的’,这犯人便可放了;两面朝上示一‘阳’卦,也要放人;两面朝下则为‘阴’卦,犯人便被判死刑。”博罗夫斯基在《奥斯威辛,我们的家:一封信》中也描述了在集中营里用抽签决定生死的做法:“营地每天只有定量的食物配给,营地总是多出好几打人。所以每天晚上都用牌或火柴分组来抽签,第二天,落选的人就不必去干活了。待到晌午时分,这些人便被赶到带刺的铁栅栏后面枪毙掉。”另外,在现代社会,死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暴力、恐惧、谋杀、自杀等等,各种死法都在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刺激着我们的感官和心灵。在暴力死亡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车祸,每年因为车祸都有大量的人死亡。尽管人们对于这种死亡感到悲痛、可惜,却也无可奈何。世界各地有关酒驾、肇事逃逸的惩罚越来越重,却也抵挡不住由此导致的死亡。这其中既有开车人自己的能力、技术问题,又有各种主观方面的情况,同样,也有行人自己的问题,以及各种人们难以掌控的突发事件等等。然而,车的吸引力却也使得这是一个很难得以解决的问题。正如詹姆斯·迪安在歌曲《骑着哈里·戴维森》中所唱道:“我比爱惜生命更爱我这可怕的车。”总的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兴事物的出现都使得死亡的方式日益千奇百怪,从手机、电梯、飞机等数不清的各类人造机器,到吃饭、睡觉、玩耍等各种令人吃惊的方式都在显示死亡的不可预测、死亡方式的离奇古怪。据记载:“在美国,平均每年在热气球坠毁中丧生的有34人,重伤的有30人。2002年,有341人因被棒球击中胸部、颈部和头部而死亡。2003年烤肉的烹饪方法导致的死亡人数为203。”“2003年,因笑引发的痴呆症和因无休止的笑导致的死亡病历在有限的8,901个死因中,名列第二。”“2004年,有70万人至少在身体上有过一次非传统的穿孔经历,即把金属饰钉戴到眼皮、鼻孔、舌头、嘴唇、肚脐、奶头以及生殖器上。不对器具进行消毒可以使穿孔爱好者有感染艾滋病病毒和乙型或丙型肝炎的危险。如果得了败血病(血液中毒)或中毒性休克,或者使用舌饰钉的人吞下了饰钉引起感染或哽咽时,舌饰钉可能致人死亡……1991年以来,因为身体穿孔而导致的败血病死亡人数是:9,981。”无论各种死亡的方式多么令人吃惊,死亡终究是一个悲剧,但它却以独特的方式给我们以警示,教育我们死亡时刻都在,死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都悬挂我们头顶,刻意逃避、避而不谈只会让死亡来得更快,我们要做的就是时刻保持警惕,保持安全意识,尽可能让自己安全的待着,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死亡。 死亡的解脱 摆脱死亡的恐惧与焦虑以达到从死解脱,这是蕴藏于人类心底的普遍心愿和最为迫切的需求。而从理论上专心研究并在实践上切实践行解脱的莫过于佛教了。可以说,佛教的根本任务和终极旨向就是解脱。解脱(moska)即涅槃(nirvana),它是从此岸的烦恼指向彼岸的自由。因此,如何从烦恼走向自由,就成为佛教解脱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 1.生、死之苦 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不论信不信佛,也不管对佛教所知多少,在日常生活... 2018-06-13 10:46 死亡的解脱摆脱死亡的恐惧与焦虑以达到从死解脱,这是蕴藏于人类心底的普遍心愿和最为迫切的需求。而从理论上专心研究并在实践上切实践行解脱的莫过于佛教了。可以说,佛教的根本任务和终极旨向就是解脱。解脱(moska)即涅槃(nirvana),它是从此岸的烦恼指向彼岸的自由。因此,如何从烦恼走向自由,就成为佛教解脱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1.生、死之苦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不论信不信佛,也不管对佛教所知多少,在日常生活与习俗中,多多少少都有着某种佛教的成分。而佛教传入中国两千多年来,经过发扬光大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后,特别是佛教深入民间成为普遍化的信仰后,佛教就转化为民间佛教,而佛教的本真面目反而不为大众所知了。其实,与世界其他宗教相比,佛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宗教,有许多的独特性,甚至可以说,佛教是宗教中的另类。首先,作为佛教最高的信仰和崇拜对象的佛,被尊为佛祖即佛教教主。佛教寺庙里敬奉的是三宝,即佛、法、僧。佛之所以住世,是由于僧人的护持,僧人有着很高的地位,故有沙门不敬王者之说。其次,佛祖是人,而不是神。佛教的创始人是乔达摩·悉达多,出生于公元前565年,寂灭于公元前486年,与我国孔子、老子生活的时代大致相当。他29岁出家,35岁创立佛教,80岁入灭。他死后被佛门弟子尊称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圣者、智者。因此,佛与众生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倡导平等。当然,佛与凡人、凡夫也有不同,是迷惑、愚痴与觉、悟的区别。众生是执迷不悟的,佛则是觉者,即彻悟之人。小乘佛教里,达到最高境界的叫“阿罗汉果”,简称“罗汉”,大乘佛教就是“佛”。再者,佛是多而非一。伊斯兰教、基督教的至上神都是唯一的,而佛则是无限的,有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有横三佛、竖三世佛等等,可说是“十方三世”。最后,佛不是天生的,不是天启,也不是神授,而是修来的。佛是始自凡夫,终至极圣。释迦牟尼出家之前,是古印度北部的一个小国的王子,在王宫中生活了19年。因被断言不能继承王位,被禁锢于宫中,习得文武双全。一天,在四个宫门口,他目睹了生、老、病、死的痛苦,引发了他思考人生、超越痛苦之道,坚定了出家之心。经过五年的参访,六年的苦修,雀巢筑顶,芦茅穿膝,终至成佛做祖。所以,佛教是自力宗教,不假外力。概而言之,佛教是以三宝为信仰对象,以实相为解脱基础,以教化众生、普度众生为终极关怀,以涅槃为最高境界,以戒、定、慧为解脱方法的世界性宗教。在佛教发展史上,一般把古印度释迦牟尼和其弟子们宣传的佛教称为原始佛教,约处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中叶时期。其主要的经典是《阿含经》,包括“四谛”、“十二因缘”、“八正部”等理论。释迦灭寂后约100年,佛教内部发生了分裂,产生了上座部和大众部两部。同时,又从两部中演化出许多教团,总称18部或20部,史称部派佛教时期。公元1世纪前后,大乘佛教兴起,它把追求个人解脱的原始佛教贬称为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后来又分化为空、有两宗,即中观学派和瑜伽行派。公元7世纪左右,印度佛教与印度教结合,产生了身、语、意三密的密教。至12世纪,印度佛教因其极端的神秘说教而走到了尽头。西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先后产生了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唯识宗、华严宗、禅宗等众多派别,佛教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佛教对人生的种种痛苦,尤其是生老病死的痛苦,有着更为深切的体验,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观点。对人生痛苦的体验和领悟构成了佛教理论的基础。释迦牟尼佛初转法轮时先说四圣谛。“四圣谛”也是早期佛教理论的基础。“谛”即实在或真理之意,“四圣谛”是指“苦、集、灭、道”四谛。四谛中最根本的就是苦谛。苦谛宣扬一切皆苦。佛教认为,人生最根本的痛苦是遭受无明烦恼的折磨,在生死苦海中流转。对人而言,无明是一种迷暗的大势力,也是指人没有解脱生死流转的超越智慧,处于黑暗大势力中的茫然状态。无明是人生痛苦不幸的总根源。释迦牟尼出家之前就已领会到人生有生、老、病、死四大苦,于是决心修行,体证苦的真相。成佛后,他更是体悟并剖析了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略摄一切五蕴苦等八苦,甚至更多的苦。“生苦”,是指一切有情生命包括人与动物,自有生命以来就被众苦所逼。如身体形成之中,在母胎中要经受十月的内热煎熬;一旦分娩,又受挤压之苦;身处现世,要受冷、热、风、寒的刺激;有了生命,老苦、病苦、死苦尾随而至。“老苦”,是指生命过程中,生命体时时刻刻处于分化、变坏与解体之中。人的一生从少年、青年、壮年再到老年,无论是气力、色相、感官和智力,都是在老化、退化之中,最后至于腐朽。随着身心在时空中的流逝,生命要承受各种痛苦。“病苦”,是由组成人的生命的地、水、风、火四大元素的失调所引发的痛苦。如果地大不调,整个身体就会僵硬。水大不调,身体就会虚肿。火大不调,将导致周身热燥高烧。风大不调,全身僵倔战栗。总之,身体的疾病,源于四大的变异与不调,由此引发心身的痛苦,病就是苦。“死苦”,是生命走完其历史行程、寿命终结时所产生的痛苦。死苦的原因多种多样,或因身体的疾病所致,或因外在的恶缘所逼。生命由坏到死的过程中,遭受种种痛苦的折磨,身心俱损,呼吸断道,都是苦。“苦谛”中当以“死苦”为最苦,有所谓的“世间大苦莫甚于生死。有生则有死,有身则有众苦所集”。痛苦源于自身,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痛苦是无时不有、无时不在的。有僧人曾附会说,人的面孔就是活脱脱的“苦”字,眼眉的“草”字与两眼和鼻子合为的“十”字及嘴的“口”字,组成一个“苦”字。就“苦”谛而言,有生必有死,人生无常,终归死灭,这是不可抗拒的。然而,有生必有所求,必然要违反或试图打破自然规律,欲长生不死,这必然造成无尽的痛苦。集谛是终极真实之意,是探求造成人生各种不幸、种种痛苦的原因和根据,这就是十二因缘理论。十二因缘理论指出,人生是由十二个环节构成,也称十二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死。这十二因缘组成因果循环链条,其中有人的生、老、病、死,物的生、住、变、灭,世界的成、住、坏、空。任何生命在没有获得解脱前,都会依此因果律周而复始,轮回无穷。此世的善恶之业,必产生相应的果报。业有三报:现报、生报与后报。现报,此身受。生报,次身受。后报,二生、三生、千万生受。如此因果循环,永不中止。灭谛,显示的是人应对症下药,根除或超越病根,从而回归生命真实,获得空明清静、至乐无穷的境界。道谛,揭示了人由痛苦入涅槃,由烦恼入清静的正确方法和手段,其内容是“三学八正道”。三学是指戒(戒律)、定(禅定)、慧(智惹)三种学问。八正道是指八种正确的道路,它们分别是指三学内的正语(远离妄语)、正业(远离各种杀道、淫行)、正命(远离孽缘过正道生活)、正精进(远离懈怠)、正念(远离恶念)、正定(远离胡思乱想)、正见(远离偏见)、正思维(远离分别心)。2.离苦得乐佛教对人生痛苦的体悟之所以比其他宗教更深刻,根本原因在于,它不把这种痛苦的根源归于某种外在的超人格力量的惩罚,而是归咎于人自身,归于生命本身。因此,超越人生痛苦的途径也就不必借助于种种神秘的外力,而是返回自身。佛教向众生昭示:超越人生痛苦的根本途径就在于从根本上意识到痛苦之源在于自身,在于自身的种种贪欲,尤其是不死的贪欲。由此,解脱之路、超越痛苦之路就在人“心”,“天堂”“地狱”不离心。以佛教智观,“心”是一切现象、事物的本体、基础。“三界无别法,唯是一心作,心如工画师,能造种种色”,“一切万法由心而起”。在佛教看来,世界的相状、色彩等等属性都是心所赋予的,心是万物的本质,心是一切价值包括涅槃、般若、佛性等的最高载体,又是一切价值的价值主体。宇宙万有为一心,即一切皆心。但心有不同。从价值属性上说,可分为真心、恶心、无记心或健康心理、不健康心理、中性心理;从功能作用看,有肉团心、缘虑心、真心、妄心;从本性论别,有自在之心、真心、妄心、随烦恼、不定。特别有学理意义的是,佛教心灵哲学非常关注通常人们遗忘或没有注意的心理现象背后的隐藏着的“真心”、“妄心”以及为后来西方哲学津津乐道的现象学性质的心理现象。总之,佛教之“心”的含义可以简明地归结为两种:一种是作为本体的“心”,另一种是作为主体的“心”,前者为心之体,后者为心之用。通常,佛教之心往往是指“众生”之心,即一切有情生命之心。佛教将一切生命体称之为“有情”,而将其他存在称之为“无情”。众生就是在三世六道中轮回的一切生命体。从结构论讲,一切有情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其他众生,其共有的最基本的构成元素就是阴。阴分色、受、想、行、识五种。色是指众生的物质性躯体,包括己身和他身。受是心身的各种感受。想与行是指众生对环境或事物生起的想象、联想等思维活动和选择行为方式的意志活动。识是众生的觉了,是各种活动的结果即各种认识。这五阴是构成众生心身的基本元素。但从本体论看,构成众生的五阴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缘条件不存在,色受想行识也就不存在,一切并非永恒。从终极本质上说,受即浮泡,想如野马,行如色蕉,识为幻法。因此,“众生的本来面目实际上是空无所有,毕竟空寂”,一切心都不过是色尘空性,是即不是,不是即是,不存在是什么与不是什么的问题,种种显现与六尘境象,本来都是妙明无上智慧的本真心体,别无二相。“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体,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以上思想集中于佛经《心经》之中。《心经》即《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为佛陀在二转无相法轮时所宣说。佛说《心经》的缘起,是在灵鹫山的中部,为诸菩萨声闻弟子所围绕。当时,观自在菩萨正在观修般若波罗蜜多、专注思维观修而照见五蕴皆自性空。《心经》的主要内容就是舍利子与观自在菩萨有关空性的认识。佛出定后,认同菩萨所说,欢喜、赞叹。《心经》全文其最重要的观念就是以空性智慧觉悟诸法实相即一切外在事物的名相皆是自心的虚妄分别而已,从而进入涅槃而自愿生生世世轮回生死救度众生。《心经》是佛教徒必读、必知的一部经典佛经。全称《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梵文paramitahrdayasutra,略称《般若心经》或《心经》,属《大品般若经》中600卷中的一节,是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部经典著作。因其字数最少、含义最深、传奇最多、影响最大,被认为是般若经类的提要。该经曾有过七种汉译本。最为有名的是后秦鸠摩罗什所译的《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和唐朝玄奘所译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心经》(玄奘译本)全文: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佛教对“心”的研究(心灵哲学的问题之一)在求真和成圣两方面都做了深入的探索,相比而言,佛教心灵哲学的贡献主要在前者。因为,上天入地,成凡至圣皆系一念。“心能凡夫,心能圣贤,心能天堂,心能地狱。”这就是说,无论是在人道做人享福,还是下地狱受难,或是流转生死,成佛至圣,都是由心的状态而定。因此,从一念心入手,观察能观心和所观境,一往无前地观察下去,直至心眼开,入清凉池,就能无明转明,观心无心,法不住法,一心普皆具足,无一无二,不一不异。有此圆摄一切于心之心就是佛,就是圣。相反,如果心念念贪,愚痴无明,视无为有,以假当真,或妄加诽谤,则与畜生无异。可见,凡圣之差就在于心态之差。如果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能保持平常心、不动心,也就是如能静心、制心,自觉地泯灭生命的一切世俗贪欲,斩断生死轮回之流,就能飞升到涅槃境界,就能超凡入圣了。要超凡入圣,就必须如智者(天台宗创始人)所言,做到“制心一处”,将心调到最佳状态,保持不放。但是,芸芸众生都有漏心。欲漏、有漏、无明漏常伴心灵,了不断的烦恼,理不清的思绪,如此低劣的心态,怎能超凡入圣。不过,在智者看来,制心一处,让心安顿于最佳状态虽非易事,但也绝非做不到。其实,佛教之最佳心态并不是有漏之外另有其体的什么心,而是由凡夫低层的有漏之识升华而成的无漏之智。有漏与无漏,凡夫与至圣,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互转化的。当转谜为悟、转识成智、转有漏为无漏、转无常为常时,结果就是超凡入圣。就此意义上说,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贪嗔痴慢疑是道。静心、制心,自觉地泯灭生命的一切世俗贪欲,斩断生死轮回之流,就能飞升到涅槃境界。“涅槃”本意为“寂灭”、“灭度”,是对生、死、病、老等诸苦及其根源的烦恼的断灭,也是佛家修证的最高境界。在涅槃境界中,人彻底断除烦恼,具备一切功德,超脱生死轮回,入不生不灭之中。佛教的涅槃境界有两种:一是有余涅槃,指泯灭烦恼,断绝贪欲,灭绝了一切痛苦之因。但是,作为前世的业造成的果报身,即肉身还在,人依然活在世界,还有思虑活动,这是次一级的涅槃。另一种是无余涅槃。这一境界既灭除了生死之因,又灭尽生死之果,是灭身灭智,不再有生死的轮回。这是一种极端的超越方式,也是小乘佛教追求的最高境界。与小乘佛教不同,大乘佛教并不把涅槃看作是肉体生命毁灭后达到的境界,而是以自我的主观精神超越来实现。大乘佛教认为,涅槃与世间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一个“空”。涅槃为空,世间万物皆为空,世间即为涅槃,解脱不离世间。所以,生死的超越并不是要弃绝尘世,更不必弃绝生命,而在于心性空明,真正体悟到世间一切事物空无的实相,认识到事物本来的寂静面目。在对涅槃境界的追求中,大乘佛教还主张,不能止于“小我”,只追求个体的解脱,而要将“小我”融入众生的汪洋大海之中,大慈大悲,慈航普度,不断地去普度众生,建立佛国净土,终至超越生死的烦恼。由烦恼人生到涅槃真相,其实就是由无明到般若的转变。般若即空悟的大智慧,是金刚心。金刚有性:坚固、光明、锋利。坚固是金刚之本,它坚固不坏,能破坏一切但不被一切所坏,是降魔制邪的利剑。光明是金刚之相,它能破世间的一切黑暗,驱逐无明的大势力。锋利则是金刚之用,它无坚不摧、削铁如泥,所以能破除一切的烦恼、邪见和无明。如此的金刚心就是真如心(真心),有了真心,就能斩断肉团心、缘虑心、妄心,能观照真如,即达佛陀境界也。释迦佛右手边,自上而下划一弧线:1.圣龙树;2.圣天;3.功德光;4.陈那;5.清辩;6.佛护;7.月称;8.寂天,以至阿底峡。释迦佛左手边,自上而下划一弧线:1.无著;2.世亲;3.释迦光;4.法称;5.狮子贤;6.圣解脱军;7.寂护;8.莲花戒,至阿底峡。3.佛国净土佛陀境界是佛教的永恒的真实存在,是佛教徒追求的佛国净土所在。佛国净土与基督的上帝之城不同,也与华夏天国相异。据佛教宇宙论的观点,佛教之“天”是划“界”的,叫“世界”。世界是分等级、分层次的。什么样的佛、修行到什么程度,其灵魂就归往什么样的天界。佛教的天界十分复杂,基本包括欲界、色界和无色界三界,这是大小乘佛教共有的认同。但大乘佛教还认为,在这三界之外,有一个最高的世界,称之为极乐世界、华藏世界的佛国净土。欲界是最初级的天,又叫“六欲天”,包括四天王天、忉利天、须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其中,四天王天就是东方持国天、南方增长天、西方广目天、北方多闻天,分别由四大天王住守。这六重天按此顺序层层递进,一天更比一天高。欲界之上的是色界,是指“色界十七天”,即色界有十七重天,包括初禅三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二禅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极光尽天)、三禅三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四禅八天(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观天、善见天、色空竞天)。色界之上的是无色界,有四天,又叫“四无色天”,由空无边天、识无边天、无所有天、非想非非想天构成。无色界之上的就是涅槃,是佛国净土。在佛教的天国阶梯中,居住于不同天界的众生,其修行是大不相同的,越是高级的天界,众生的修行就越高。六欲天中的众生,已经超越了苦难的人世,但仍没有根除食欲和情欲,还是存在着烦恼。色界中的众生进一步超越了欲界,解脱了食情二欲,但因为有形体的存在,还是会受物质的束缚,可以说没有根本解脱烦恼。无色界的众生更是超越色界,弃绝了有形的身体,不再受物质的纠缠,只是以“命根”意指过去世之业而引起的今世维持生命的依据。而存在。天界众生远离人世,寿命极长。据佛教称,六欲天之一的兜率天,一天时间等于人间四百年,佛国一年相当于俗界十四万四千年。照此说来,假如佛国寿命四千岁,就等于人间五十七亿六百年,几乎是长生不老。即便如此,在大乘佛教看来,这还是没有超越生死轮回。有朝一日,他们还是会死去,仍会堕入生死轮回,忍受轮回之苦。只有超越了无色界,断灭生死,根除一切烦恼,进入到涅槃,才是真真正正地脱离生死轮回,彻底解脱,进入不生不死的永恒境界,永享极乐。佛教的极乐世界即佛国净土,位于西方,称西方极乐世界,由阿弥陀佛主持。《阿弥陀经》对极乐世界有这样的描述:“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彼土何故名为极乐?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极乐国土,七重栏楯,七重罗网,七重行树,皆是四宝,周匝围绕,是故名为极乐……极乐国土有七宝池、八功德水充满其中,池底纯以金沙布地,四边阶道金银琉璃合成,上有楼阁亦以金银琉璃玻璃砗磲(音车渠)赤珠玛瑙而严饰之,池中莲花大如车轮,青色青光,黃色黃光,赤色赤光,白痴色白光,微妙香洁……彼佛国土,常作天乐,黃金为地,昼夜六时,雨天曼陀罗华。其土众生,常以清旦,各以衣械盛众妙华……常有种种奇妙杂色之鸟,白鹤、孔雀、鹦鹉、舍利、迦陵、频伽、共命之鸟。是诸众鸟,昼夜六时出和雅音,其音演畅……彼佛国土,微风吹动诸宝树及宝罗网,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彼佛寿命及人民,无量无边阿僧衹劫。”[1]《无量寿经》更是述说,西方极乐世界想有尽有,一切都能应念而生。应念而生意味着,只要动个心念,所念所想、所需所要,都能自动出现。比如说,想吃美食,七宝钵盛满着想要的美味会自动出现在眼前。想听美乐,清音妙乐自动奏响。想赏美景,奇妙景色立马呈现……依经典所言,真是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然而,天堂虽好,却高不可及。那些想升入天堂的善男信女,不仅生生世世不得作恶,还须此生、二生、三生乃至百千生的行善积德,才有望达成自己的目的。所以,一切宗教所许诺的永恒终究是不能实现的,因为这一切其实都是幻想,正如费尔巴哈所说:“幻想使得人在一种让理智昏迷和眼睛眩惑的光辉中去看自然。人的语言就称这种光辉为神性、神。”神、天堂、地狱,都是人类幻想的产物,是人类精神追求无限与永恒的积极表现,那些在现实中实现不了的愿望、做不成的事情,都可以在想象中去完成。 3.回乡之路 不管人是如何地死去,也不管濒死经验是什么,人在结束地上生活之后,行将入土,也就是从阳世到阴间,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的远行,也就是踏上回乡之路。此时,作为生者,就应当承担起送死者上路的义务。送死者上路或为死者送行的一整套仪式,被称作丧礼,也称丧葬仪式,是作为死者走完自己的人生历程而离开人世的仪礼标志。世界上各民族都十分注重对死者的送行。但是,由于文化传统的差别,送行的仪式即丧葬的形式... 2018-06-11 11:32 3.回乡之路不管人是如何地死去,也不管濒死经验是什么,人在结束地上生活之后,行将入土,也就是从阳世到阴间,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的远行,也就是踏上回乡之路。此时,作为生者,就应当承担起送死者上路的义务。送死者上路或为死者送行的一整套仪式,被称作丧礼,也称丧葬仪式,是作为死者走完自己的人生历程而离开人世的仪礼标志。世界上各民族都十分注重对死者的送行。但是,由于文化传统的差别,送行的仪式即丧葬的形式也各不相同。全世界对丧葬仪式的讲究,恐怕再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那样,是那么的谨慎、细致、复杂了。所以,费尔巴哈把中国人称为世界上最为死者操心的民族。丧礼,古人又称为“凶礼”,是与“吉”、“嘉”、“宾”、“军”等一起构成我国民族社会生活中的“五礼”——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来看,因为民族的多样性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各民族的丧礼又有很大的差异。根据《周礼》、《礼记》、《仪礼》、《太平御览》等典籍的记载,早在西周时期,儒家就建立起了一整套丧葬礼仪。后经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日臻完善。从汉民族而言,由于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汉民族的丧礼主要包括丧仪和墓葬两大部分:丧仪程序包括以下的步骤:属纩:纩是一种棉絮。属纩是上古时期,当人临死之时,用丝絮放于临死者鼻孔以检验是否断气的一种习惯做法。招魂:人死之后,其亲属要拿着死者生前穿的衣服登上屋顶,向着北方连呼三声死者的名字,将死者的亡灵招回到死者的身上,这一做法古人称为“复魂”。《楚辞》中的《招魂》、《国殇》实际上就是楚人超度死者亡魂之作,这足以说明,招魂习俗在楚国早已流行。宋代以后,出现了以帛为死者招魂的风俗。对那些死后不见尸首者,习惯用衣冠招魂而葬,这就是所谓的“衣冠冢”,是招魂习俗的一种变形形式。哭丧:这是生者特别是与死者亲近的人以哭的形式表达对死者哀思以及与死者灵魂告别的一种礼俗。依与死者亲疏关系的不同,哭丧的程度也不同。越是至亲,悲痛越大,哭得也越厉害。有的因为失去亲人而痛彻心扉地哭,有的是因对逝者的同情而哭,还有的是因为失去同类而悲悯、哀伤地哭,等等。这些哀哭都是发自内心的悲痛,也是真实情感的表达,都是有感而哭。实际上,自始至终,哭丧仪式贯穿于整个丧仪的全过程。出殡之时,哭丧仪式往往是最受重视的。这时,死者的亲人,如后人哀哭的程度往往是衡量与死者亲与不亲或孝与不孝的标志。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又产生了职业哭丧者,也就是专门以哭为生的人,这种人男女都有,但往往以女性居多。职业哭丧者实际上是替哭,是受丧家约请来代替死者家属哭丧的,这一做法在现实社会中屡见不鲜。殓:人死后招魂不醒,就要举办丧事。先是为死者净身整容,也叫沐浴,然后穿上寿衣。殓又分小殓和大殓。小殓就是给尸体裹上衣衾,即穿寿衣,这是在死后的次日早晨进行。小殓后就是大殓,即入棺,也称“入室”、“入殓”。入殓前,还要请阴阳先生或道士推算入殓时辰。按死者的生肖和死亡的月份干支,依阴阳五行之法,来推算犯冲的生肖和忌讳事项。死者入棺时,凡是生肖犯冲的族人、亲戚,都须远避,否则就会对丧家不利。入殓的时间,有死后三天、七天的不等。因死者的社会地位和家势的显赫与贫寒的不同而不同。寻常之人只用衣衾裹尸的小殓,而达官显贵是用丝绸裹尸的大殓。越是富贵,裹用丝绸的层数越多,有的多达十数层。入殓时,往往在死者的口中放入“饭含”。刘向云:“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刘向:《说苑·修文》,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周代的丧葬礼仪明文规定,天子含珠,诸侯含玉,大夫以璧,士以贝,庶人含饭,此后历代丧葬,也大多依此而定。殡:古时候,为了选择吉日、吉地,或因后辈亲人外出未归,或因家穷儿幼,就形成了停棺待葬的风俗。这一习俗是在死者入殓后,将死者的棺材停放在为其搭建的灵棚中,供家属守灵,亲友前来吊祭。停灵期间,亲友,特别是死者的晚辈要在灵堂轮流守护死者,接受奔丧者的吊唁。整个丧礼中,死者的亲友要穿孝服,也叫披麻戴孝,也就是穿不缝边的白色粗麻布衣,腰系草绳或麻绳,脚穿草鞋或不锁边的布鞋。据《左传》、《论语》、《后汉书》、《唐书》等有关的记载,殡的习俗从春秋战国绵延到唐代,不过,当时这种习俗主要都是盛行于王室和贵族中间,平民百姓,偶有此风,但并不流行。据蒲松龄《聊斋志异》之《叶生》篇的描述,停棺待葬习俗一直流传到清代,新中国成立后仍有余风。出殡:这是将棺材运往已选好的葬地的过程。出殡有多种说法,先秦时称“送死”,清代叫“发引”,近世的民间叫“送终”,俗称送葬,都是灵柩出门之意。按照古礼,送葬必须“白衣执绋”,即穿上白色孝服,拉着套柩车的绳子(绋)。古代帝王死后出殡是最为讲究,大富之家也常讲究排场,以炫耀门第高贵。《红楼梦》中就有许多丧仪的描述,如宁国府出殡,为了显示排场和风光,各色执事的陈设就摆了三四里远,贵公子、太太、小姐的大小坐轿不下百余乘,极尽人间之奢侈挥霍。随着社会的进步,移风易俗,出殡就逐渐简化为送殡人行列两侧拉一根麻绳或带子,作象征性的引棺,今天的挽联、哀乐、花圈等则更加简化,其仪式繁简也因贫富有别。下葬:是把棺材运到事先选好的墓地埋葬。墓地一般是由“堪舆”即风水先生占卜选定。出殡时由孝子执“引魂幡”领队,乐队吹打,沿途散发纸钱直到墓地,下葬仪式须由风水师协助完成。守孝:按儒家传统,死者埋葬后,要穿孝服守孝。守孝期间,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如免除娱乐、禁饮酒食肉、禁夫妻同房等等。居丧期限和丧服因地位、等级、亲亲关系的不同而各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丧服分五种,即所谓的“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五种。斩衰由最粗的生麻布做成的衰服,服期为三年。齐衰以粗麻布做成,缉边,服期从三个月到三年不等。大功、小功、缌麻分别用熟麻布、较细的熟麻布、最细的熟麻布做成。封建社会,只有儿子对父亲,臣为君,未嫁之女对父亲,重孙对祖父,妻妾对夫才服斩衰重孝。儿子、未嫁女为母、继母服孝三年,已嫁女为父亲、孙为祖父母只服孝一年,重孙为曾祖父母服孝五个月的为齐衰。大功服期是九个月,堂兄弟姐妹或已嫁女为母亲兄弟等服此孝。小功服期只有五个月,只在宗族的三代人中间使用。如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兄弟之妻,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缌麻服期为三个月,适用于宗族四代以外,或外姓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丧服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在死者死后,通过丧葬仪式重新强化和整理家族或宗族之间的关系和秩序。孔子认为,丧服之礼的制定,上而模仿天时的运转,下而效法地文的变化,中而依据人类的情感,使人类借以维护群体的生活,使其和睦团结。今天,居丧仪式因社会节奏的加快,守孝之风已渐式微,并为佩黑纱、戴白花、开追悼会等形式所取代。扫墓:死者亲友在特定的节日期间修理、打扫墓地的活动。为了祈求死者灵魂的护佑,必须每年定期祭奠。因民族、种族、地区及文化传统与习俗不同,祭期大不一样。在我国,主要的祭期有中元、除夕、寒食、春分及忌日等。而广大民间则通常是在清明节举行祭祀。扫墓时,一般都要给坟墓打扫、添土、烧纸钱、放鞭炮、叩拜。至今,这种活动已逐渐成为我国广大人民祭祀祖先、缅怀革命先烈的传统风俗了。墓葬也叫葬仪,形式也是繁多,主要包括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塔葬、防腐葬、崖葬、树葬等。土葬:又称埋葬,一般是把死者尸体装在棺材里,然后再把棺材埋入地里。土葬是一种极为普遍的葬仪形式,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民族、种族最为常见的墓葬方式。人们普遍相信:人死入土,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就是让死者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回到老家,所以,让死者入土是人的必然归宿。中国自古就流行土葬,历史上的夏、殷等朝代都是采用土葬。《周礼》讲“众生必死,死必归土”,这是与古老的鬼魂观念密切相关。自旧石器时代直到现在,几千年、上万年来,人们在埋葬死者时,都要为其随葬各种物品,目的就是让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得更好些。中国的土葬形式主要有竖穴墓、大石墓、石棺葬、瓮棺葬、洞室墓砖、石室墓、木椁墓、船棺葬等。远古时期,人们的丧葬极为简单,不立坟墓,也没有礼仪和祭祀。但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适应统治阶级及其礼教思想的需要,丧葬方式日益繁杂,再加上灵魂观念的影响日深,在世界上形成了独特的隆丧厚葬的土葬礼仪。我国的回族实行土葬、速葬、薄葬。在当代作家霍达的代表作《穆斯林的葬礼》中,作者就细致形象地描写了回族下葬的场面。我国相声界的一代宗师马三立先生的葬礼,按照其生前的遗愿,就是在天津举行的一个朴素的穆斯林葬礼。按照穆斯林的习惯,葬礼选在了下午两点举行,向马三立老人做最后告别的是在天津红桥区的一座清真寺内。距今已有400年历史的清真寺中的大阿訇带领穆斯林举行殡礼。参加殡礼者,都要洗大小净,穿着干净整洁的服装。其基本仪式为阿訇为其念“讨白”(阿拉伯语,即忏悔词)。让死者躺在床上,头朝北,面朝西,阿訇跪其身旁,向真主祈祷,求真主宽恕其生前所犯的罪过。此后,阿訇和亲人迅速地整理亡人遗体。脱去衣服、鞋袜,给亡人暝眼、合口、舒展肢体、盖上干净的白布。在清真寺,请阿訇“着水”,即埋体净身,用蘸着温水的干净白布擦拭亡人的口鼻,来替代漱口净鼻。将身体每个部位都洗干净后,把亡人移到三丈六尺的白布上,先卷左后卷右,像卷铺盖一样一层层包裹,然后将腰和头足部用白布带分别系紧。随后,清真寺的大阿訇带领穆斯林举行殡礼。下葬时,将亡人遗体安放在窑洞中,头朝北,面向西侧卧,用土坯封住洞口。葬礼就结束了。火葬:火葬是另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具体就是人死后用火把尸体烧成骨灰,然后装进骨灰瓮中,再埋于土中、撒于水中或空中的方式。考古证实,火葬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我国在先秦至汉代,火葬就流行于仪渠、氐羌、突厥等少数民族地区。随着佛教的传入,佛教僧侣死后火葬之风影响到佛教信徒,并进一步扩大到民间。一般来说,在印度教、佛教盛行的国家和地区,盛行火葬,而儒家、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则盛行着土葬。自20世纪以来,基于环保、节约、移风易俗等理念,火葬更是在世界各地被提倡。今天,火葬与土葬一样,也是一种最为普遍的葬仪形式。在我国古代,受佛教的影响,“荼毗火葬法”在宋代大为流行。如具有颇高的艺术造诣的宋徽宗赵佶,被俘八年后病死在五国城越里吉(今黑龙江依兰县境),按照当地习俗实施火葬。元末明初,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中第二十五回中武大郎和五十一回中沧州知府的小儿子死后均在棺材内火葬。清初,满族的风俗也为火葬。努尔哈赤去世后为火化,称为“宝宫”的骨灰坛葬在福陵,入关后的初期,顺治帝、其爱妃董鄂氏以及孝惠章皇后也是火葬。我国少数民族中羌族流行火葬。出殡当天,鞭炮齐鸣,锣鼓喧天,敲羊皮鼓驱鬼,大户人家格外隆重,长子手举引魂鹤走在前面,雇有十六抬大轿,用龙形丝绸棺套罩住棺材,龙头上系有长三十米的两条白色丝绸,众孝子拽住丝绸,跟在后面徐徐而行,旁系亲戚手持花圈跟在后面,最后是邻居和朋友。一切按亲疏远近排序。路经的各家各户都要在家门口点上一堆麦草,并用白石灰把房子圈起来,以防止鬼魂进屋。到达火坟场后,在端公的指挥下,众人将棺木放在柴堆上,用斧头在棺材两头劈两小孔,端公念“超度经”并点火,此时,晚辈纷纷痛哭。火化完毕后,由长子捡起骨灰,放在红布内,再由族内辈分最高的男性老人把骨灰放进火坟并烧掉红布,然后众人返回。水葬:水葬是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一种葬仪,是世界上又一种比较古老的葬法。水是万物之源,水也是人类生命之源。因此,自古以来,人类对水寄寓了无限美好的向往和遐想。世界上许多神话故事都把水和神、幸福、不朽等美好的事物和向往联在一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水葬这样一种葬礼形式。水葬主要有三种方式:漂尸式、投河式和撒灰式。如大洋洲的一些土著居民的水葬方式多半是将死者尸体放入独木舟中,再任其漂流沉没。而在印度,实行水葬时,就是将尸体焚化后的骨灰撒入恒河之中。我国元末明初时,江南第一富豪沈万三死后就水葬于周庄银子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水葬基本上是在藏族、门巴族等少数民族一部分人中实行。例如,在甘孜及某些缺乏燃料的草原地区的藏族,除农奴主实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人死后都进行水葬。而在西藏地区的藏族中,只有非正常死亡的人,如凶亡者或某些传染病亡者才被贬用水葬,大多数都实行天葬。水葬都有固定的水葬台,大多设置在江河急流之处。人死后,一般要在家中停放1~3天,请喇嘛为其念经超度,然后再将尸体运到水葬场。水葬时,由专门的司水葬者将尸体屈肢捆扎,或用斧子碎断尸体后投入水中。今天,随着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水葬这种葬仪形式。当然,在实行水葬时,也往往是在举行一定的其他的仪式后,再行水葬。天葬:天葬是我国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这种方式与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对死者送行的基本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将死者的尸体送到天葬台,由天葬师按一定的程序把尸体进行肢解,剥离骨肉。然后退开,任由野兽吞食,飞鸟叼啄。尸身吃得越干净越好,认为这样死者就可以顺利升入天堂。天葬是古已有之的一种墓葬形式,早在《周易·系辞传》中就有“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的记载,《孟子·滕文公上》也“盖上也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蚊嘬之”之说。其实可以想象的是,在野蛮时代,人们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多半是简单而随意的,或就地掩埋,或置于山洞,或弃于原野,任禽兽食之,任其腐烂。我国藏族地区的天葬习俗除了与这个民族所处的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相关外,还与古代的苯教、藏传佛教有着密切的关系。苯教把整个世界划分为天、地、地下三个部分,其中天神占据重要的地位。据“天墀七王”的传说,吐蕃的七代赞普都是顺着天梯降到人间的天神之子,在他们完成天神授意的人间事业之后,又顺着天梯回到天界。由此,天葬之说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而在佛教看来,把遗体献给鹰,不仅能赎回前世的罪孽,还能助力于灵魂的转世。随着佛教的传入,这一观念在广大藏区也就落地开花了。据有关藏文史籍的记载,天葬是在11~12世纪之时,由著名印度僧人唐巴桑杰带入的。相传他在西藏传法时,不仅大力提倡天葬之俗,还亲自到天葬台为死者超度。这样,天葬这一葬法逐渐在藏区流行成为一种风俗。塔葬:塔葬又称灵塔葬,是我国藏族的葬仪习俗之一,也是藏族中最高规格、最高待遇、最为高贵的一种葬式,往往是一些极少数大德高僧、活佛圆寂后才有资格享有的一种墓葬形式。这种方式在处理遗体时,先把死者的内脏从口或肛门取出,对尸体进行脱水,再用香料、药物处理,然后根据死者的身份地位,分别供奉在以金、银、铜、木或泥制的灵塔之内,保存起来。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1708—1757)的塔葬过程对遗体的处理有详细的记载:圆寂前,死者自己盘腿打坐,待停止呼吸时依然保持盘腿坐姿。这种跏趺坐姿势被称为是“幻化之身,成正等觉之相”。等到三天以后,死者开始流鼻液,用佛教徒们的说法是红白菩提水,表明死者身体已经软化,已经幻化成一道长虹,升入极乐世界。随后贴身侍者将遗体沐浴,涂抹香料。也有记载说,还要为遗体涂上尸盐,使遗体脱水干燥,为其穿上僧衣,戴上五佛冠后移入如意宝盆内。七世达赖喇嘛的面容已同本来面目略有不同,毫无皱纹起伏,两颊泛红,面带笑容,显得更加丰满、庄严。“右手背扶坐塾,左手持白檀香念珠,呈禅定状,足结跏趺,右腿略伸,呈王者坐姿,完全是在世观音菩萨心性安息之童相。”我国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第十世班禅大师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圆寂后,国家提供了扎布伦布寺500公斤包括藏红花、苦玛铂、白檀香粉及高级冰片在内的108种名贵药材。反复用这些名贵药材清理法体,用绸缎裹紧使法体脱水干燥。经过四个月时间,使法体能够长期保留。国家还提供了614公斤黄金、275公斤白银以及其他材料来装饰其法体金身和佛塔。塔葬一般有三种:一是将火化的骨灰埋葬在塔内,它是完全遵循佛祖释迦牟尼涅槃后的丧葬仪式。二是把骨灰盒或部分遗骸,如头盖骨、肱骨、股骨等放在“灵塔”的“塔瓶”中,佛塔一般有塔刹厝、塔身厝和塔基厝三种葬处。三是在“塔瓶”中放置经过药物处理的整尸以及死者生前的用品。据考证,塔葬之礼起源于原始佛教用塔安置佛舍利或佛爪发的习俗。据佛经记载:当时,有个印度不出家的佛教徒即孤独居士来见释迦牟尼说道:“您经常到各国巡游,我不能常见到您,请您送我点纪念之物吧!”释迦牟尼就随手把自己的指甲和头发送给他,并说:“送你这爪发供养好了。”于是孤独居士便建塔来供养释迦牟尼的爪发。相传释迦牟尼圆寂后,其弟子将其尸体火化时,形成了许多晶莹透亮、五光十色且击之不碎的五色珠子,即舍利子。后来,它们分别埋在“八大灵塔”中供奉。此后,这类塔叫做“灵骨塔”,通称“佛塔”。到阿育王时,造塔之风盛行,多达八万四千座。11世纪初,我国藏传佛教噶举派的创始人玛尔巴、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创立人宗喀巴等人的遗体也都是采用塔葬。在距离拉萨45公里的甘丹寺的一座金质灵塔,完好地保存着宗喀巴大师被防腐过的肉身。宗喀巴大师在公元1419年10月圆寂,他的弟子和信徒们捐赠白银,在该寺的阳巴坚佛殿楼上,建了一座金塔,供奉大师的遗体。据甘丹寺喇嘛说,这座佛塔原有一个可以打开的小木门,但只限西藏旧政府的大贵族才能看里面的情景。又据一位看到过的大贵族回忆说,宗喀巴大师的头发已长过膝,指甲盘上肩,黄帽袈裟,如同新的一般。后来十三世达赖喇嘛命人将小门封闭,因此后人再也没有面拜宗喀巴大师法体的机缘。除布达拉宫外,许多名刹古寺都埋有灵塔,禅宗名刹少林寺塔林就是埋葬历代高僧的遗迹。在中国的佛教名山中,墓塔是佛寺丛林建筑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福建厦门的南普陀寺就有6座佛塔,河南嵩山少林寺的塔林有220余座佛塔。崖葬:崖葬就是在崖穴、崖洞或崖壁上安葬死人遗体的一种特殊葬俗,可看成是露天葬的一种。这种习俗在我国古代一些少数民族如濮、越、巴、僚等族部分人中盛行。至目前,已发现有殷商、战国、两汉、南北朝、唐、宋、元等时期的悬棺,其分布区域遍及福建、浙江、江西、贵州、广西、湖南、四川、台湾等地。其中,以西南地区为最多,而北方人和汉人少数地区也会行习崖葬之风。比如,汉代中山靖王与山东曲阜鲁王的墓葬就是崖葬方式。类似的情况,在南太平洋的萨摩亚人和越诺人中也有发现。总的来说,崖葬的方式基本上可分为四种:一种是将葬具安置在天然的崖穴中,称之为崖洞葬。第二种类型是把葬具放入山崖层的罅隙中,这叫做崖墩葬。第三种做法是将葬具放置在人工开凿的山崖窟龛中,这称作崖窟葬。第四种方式则是在悬崖上凿孔后,再打入木楔钉好木桩,然后再将棺材搁置在木楔上,这就是悬棺葬。悬棺葬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丧葬风俗,民间俗称“挂岩子”。悬崖葬最早出现于夏商之际,福建崇安县武夷山的船棺葬是发现最早的悬棺葬。考古学家发现了完整船形棺材,里面有大量的纺织随葬品,以及死者生前用过的一些物品。明代朱维京用一首诗形象而生动地描写了我国古代悬棺的情景:“岩有千年古,梯悬万仞船。夜闻仙乐动,缥缈五云边。”在我国古代的南方民族中,百越、干越、撩人、僰人民族都有悬棺葬的习俗,而最为有名的就是僰人悬棺。在我国四川南部的珙县境内,曾经生活着少数民族僰人。从春秋时期到明代万历年间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他们一直在这片土地上耕作、繁衍、生息。在明神宗万历元年的“僰汉大战”之后,这个部落神秘地消失了。但是这个部落却留下了265具棺材,这些棺材被悬置在高达百米的断臂悬崖上,被称为“巴蜀一绝”。现存悬棺最集中的地方是宜宾地区珙县洛表乡的麻塘坝和曹营乡的苏麻湾两处景区。其中麻塘坝也称僰人沟,距县城60千米,是一块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300~500米的平坝,存有悬棺160多具。许多棺木半悬山崖,距地面一般高约25~50米。苏麻湾距麻塘坝十多千米,在岩壁上分布着48具悬棺,沿着江水,人们在船上就可以看见这些奇特的悬棺。悬棺放置形式多样,有的利用天然或人工造成的崖石,裸露地放在外面;有的将木棍插在绝壁上面,把棺木横放在木棍上;有的则把悬棺放置在绝壁上的崖洞里面。这样的安排可以防潮保尸,防止人兽侵扰。这些“僰人悬棺”都用质地坚硬的整木雕凿的,已经在空中风吹日晒数百年,至今仍清晰地体现着人们的智慧。至于为什么要把棺木悬于千仞绝壁之上,古人是怎样将悬棺放上去的,人们是多方猜测,众说纷纭。悬棺因此被蒙上了一层异常神秘的色彩。以上所述,大都是汉文典籍所载的我国历代的丧葬习俗。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各民族的丧葬习俗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些丧葬习俗不足以反映我国民族丧葬风俗内容的全貌,应当具体分析。至于说世界上不同国家和种族的丧葬礼仪就更加纷繁复杂,在此不赘述。 2.死的艺术 人的死有很多种,刀杀、枪杀、上吊、服毒、溺亡、暴病、老死,等等,死的方法成百上千,甚至有人专门写书来教人如何杀人或是自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死法也在“日臻完善”,创造了所谓各种各样死的艺术。 虐杀是死亡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指通过虐待的手段使人致死。它是一种非常残忍地杀害方式,实施者往往具有一定的心理疾病,以欺凌比自己弱小的生命为乐,并从中来获得满足感与成就感。在虐杀的问题上,人类有着... 2018-06-14 21:27 2.死的艺术人的死有很多种,刀杀、枪杀、上吊、服毒、溺亡、暴病、老死,等等,死的方法成百上千,甚至有人专门写书来教人如何杀人或是自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死法也在“日臻完善”,创造了所谓各种各样死的艺术。虐杀是死亡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指通过虐待的手段使人致死。它是一种非常残忍地杀害方式,实施者往往具有一定的心理疾病,以欺凌比自己弱小的生命为乐,并从中来获得满足感与成就感。在虐杀的问题上,人类有着出奇的一致性,纷纷想尽办法创造和发展着虐杀艺术,在刑法中追求痛苦的极致,使求死都成为一种奢望。西方历史上的虐杀最著名的是十字军的东征,以上帝的名义,一路见人就杀,烧杀掳虐,“十字军的行为,展示了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能将世界破坏到什么程度,同时也展示了群众运动一旦为狂热情绪左右,人性会泯灭到什么程度”。其野蛮的行为令所有民族都不能饶恕。另一起骇人听闻的虐杀运动是14世纪的虐杀女巫事件,教会为了转移人们的信仰危机,吸引群众注意力,贵族则希望可以收缴异教徒的财产,便开始了猎巫运动,四处搜捕女巫,脱光她们的衣服进行游行示威,而群众也必须加入到折磨女巫的行列,以此来表明自己的立场,虐杀女巫从而成为了一项群众性的娱乐活动。虐杀的方式多种多样,单就死刑,各国就分很多种:“古埃及的死刑至少有青鸟刑与火刑两种;古希伯来的死刑分为石击刑、火刑、斩刑与绞刑等四种;古印度的死刑分为斩刑、桩刑、火刑、踩刑、溺刑、热油刑、兽食刑、分尸刑与箭射刑等;古巴比伦的死刑分溺、焚、斩、绞等;古希腊的死刑有毒杀、十字、石击、绞与车盘等;古罗马的死刑包括杖、斩、绞、十字、兽食、鸡犬蛇猿分食和焚等;古日本的死刑则有斩、绞、射杀与扑杀等。”石砸是最早出现的一种直接死刑,原型是一种人民的审判,最先由证人掷石头,然后其他的人再一同扔石头将其砸死。在德意志,投石的时候,人们还要一起进行诅咒。在斯堪的纳维亚,对盗贼施以石砸之刑时,先要将其头发剃光,然后涂上焦油,盖上羽毛,意味着将其贬低为动物,然后向其投石,死里逃生者则可获得释放。之后,还有落崖、架刑等。绞刑与架刑类似,只是经过了不断的演变。绞刑最初并不绞首,只是把犯人吊起来,直至死亡,即“活吊”。犹太人较爱使用倒吊的方法,并在犯人的两侧倒吊两只活狗,狗发了狂,不断的撕咬,抓扯,从而加重犯人的痛苦。也有为了加重刑罚而只吊一只脚的。铁环刑是绞刑的变形,通常犯人背靠柱子被绑着,脖子上也用铁环固定住,然后由执行吏不断拧铁环的螺丝,将犯人活活勒死。车刑是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以前,德国、奥地利、法国等普遍使用的一种刑法,多针对男人。将男囚四肢绑在地上的木楔上,然后在下面垫上木条,使四肢脱离地面,由执行吏举起车轮砸向犯人的四肢,然后是心脏或颈部。重刑犯通常采用由下至上的方式,让犯人慢慢致死,活受罪。轻刑则通常是由上至下,往往第一下就能将犯人砸死或砸晕,以减少死时的痛苦。最后,则将砸死或砸晕的犯人放置在一个较大的车轮上,立于柱子的顶部晾着。四马分尸刑自古以来也广泛使用,不仅在欧洲一些国家,还包括古印度和古代中国等,在日本多用牛来分尸。四马分尸并不是简单地用四匹马拉住犯人的四肢就将其撕裂开,而是一般先由执行吏将犯人的关节等切开,再由马来拉扯。1757年弗朗索瓦·达米安因刺杀路易十五世被判四马分尸刑,“达米安的四肢被绑在四匹壮马的牵引带上。执行吏一声令下,四匹马同时起跑。由于冲力太强,一匹马脚底打滑,跪在路上。而达米安的四肢还依然如故。拉了三次仍无效果。执行吏见这样不行,便请求切开达米安的关节和筋腱。这才把他的四肢依次从躯体上摘下来。”各国在死刑上可谓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归纳起来主要有鞭刑(由几个行刑者轮流行刑,将犯人抽打致死)、剥皮(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张地揭下来),绞刑(包括将犯人剖腹,掏出其肠子绕在绞车上,转动咕噜将其内脏扯出)、火刑、碾刑、锯刑、烘焙死刑、棒杀、碎身刑、十字架刑以及将犯人捆在绳子上摩擦至开膛破肚而死,等等,其虐杀手段惨不忍睹。“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规定,债务人如果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将他砍切成块;日本迫害‘切支丹’教徒时,曾卑劣地把女教徒剥光衣服,塞在装有蛇的桶中,然后注入开水,迫使这些蛇钻入女教徒的体内。1737年,瑞士的一个法庭迫害一位被诬陷为女巫的妇女,前后半年,她经受了种种酷刑:拿有钉的铁领套住她的脖子吊起来;拿热水烫;放在拉肢机上拉;用绳子把她吊起来,在底下挂上二百斤重的石头;用嫩树枝抽打,最后她终于死在狗洞似的囚室里。”[4]这些是西方古代的刑法,而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等,人们不断完善着死刑的艺术,逐渐发展了断头台、近代的绞架、电椅、毒气室等等。在中国,刑法更是多得数不胜数。早在夏朝,就有“大辟(死刑)、膑辟、宫辟、劓(割鼻子)、墨(在额头上刻字涂墨)”五刑之术。而传统的五刑仅是一种指代,数量上远不只如此。封建社会前期,五刑通常指墨、劓、剕、宫、大辟等,而到了隋唐之后,主要演变成了笞、杖、徒、流、死等五种刑罚。前五刑主要以摧残肉体为主,让犯人生不如死。后五刑则主要以体罚和剥夺自由为主。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变化体现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逐渐进入文明的阶段,但却绝不意味着施罚手段残酷性的减弱。因为大量的酷刑依旧作为附加刑或法外刑而被长期使用。《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中记载有,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锻炼、抽肠、悬脊、剜膝、剥皮、鼎烹、甑蒸、腰斩、寸斩、刷洗、鸩毒等。其中刷洗是指将犯人脱光,用沸水淋,待全身烫出泡后,再用铁刷子洗刷皮肉直至露出骨头。明朝佥都御史司中,不愿归顺朱棣,被判用铁丝帚刷其皮肉,直至漏出骨头而死。而这还只是酷刑中的一小部分而已。从很早开始,酷吏们都绞尽脑汁创造着各种刑法,力求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方面达到震慑人群的效果,另一方面满足其变态的优越感,迫使人臣服。迄今为止,中国历史上的酷刑主要有:炮烙,即在铜柱上涂上油,下面堆上炭火不断的烧热,然后让犯人在上面走,不慎滑倒或不堪灼烫则会掉入炭火中被活活烧死。又称“炮格”,《集解》中记载“《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坠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据说这是源于夏朝暴君桀无意中看见烧热的铜斗上的蚂蚁,因爪被烧伤坠火而死发明的。谏臣关龙逢正是死于炮烙之下。醢:将犯人杀死后剁成肉酱;脯:将犯人杀了之后晒成肉干。高注:“肉酱为醢,肉熟为脯。”《史记·殷本纪》中记载:“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披麻问、剥皮拷:将犯人脱光,用涂了鲸胶的布条缠裹全身,待鲸胶粘牢之后,连皮带肉扯下布条,一代忠臣岳飞也忍受不了,屈招求死。凌迟:原出于《荀子·宥坐》,杨倞注:“迟,慢也。凌迟,言丘陵之势减慢也”,意味缓慢地执行死刑。清人王明德在《读律佩觿》中写道“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碟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民间俗称千刀万剐,是指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削下来,直至规定的刀数才能让其死。凌迟的目的就是让犯人生不如死,尽量延长痛苦的时间。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死掉的话,刽子手是要受罚的。元朝时期甚至规定,倘若犯人提前死去,刽子手则要问斩。因而,刽子手们总是会不断完善自己的技艺,如庖丁解牛般。一般相传,古代的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等。明朝时期,凌迟的刀数大都超过上千刀。太监刘瑾因作恶多端,被割了三天,共三千多刀。据当时亲自监督凌迟刘瑾的刑部主事张文麟记述“奉旨刘瑾凌迟三日,挫尸枭首……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皆从此出。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数刻,瑾尚能食粥两碗。次日则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挫尸免枭首。’挫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5]方孝孺由于得罪明成祖也被判碟刑,即凌迟,最后被割得只剩骨架,方家873人也一同被杀。壬午殉难中被处以碟刑的还有礼部尚书陈迪、右副都御使练子宁、苏州知府姚善合等。抽肠:顾名思义就是将犯人的肠子抽出,只是这手法各有不同而已。明朱元璋对付犯人多用缓慢抽肠的方式,将秤杆系于横梁之上,一端吊上石砣,一端的铁钩从犯人肛门钩住肠头,然后,缓慢的降下石砣,将肠子抽出。而张献忠却没有如此耐心,直接将肠头绑在马蹄上,猛地抽马,肠子被瞬间抽出。剥皮:《甲申朝事小记·张献忠记》中记载,张献忠剥皮先从受刑者后颈开始,至肛门处,切开一条口子,将皮向两边撕到手臂处止。攻掠成都时就曾将龚完敬剥皮,再将皮塞上草缝起来,四处示众,以儆效尤。明朝左佥都御使景清,曾与朱棣相熟,靖难之变以后,假意归顺,伺机行刺,事败后,被判剥皮,皮内装草缝合后游街示众。钉颅:将钉子打进脑袋中,其伤痕细小,不易被人察觉,多用于民间私刑。镬烹:即把人投入没有脚的鼎中活煮,类同炖肉。战国时期,乐羊为魏将军攻打中山国,中山君便抓了乐羊的儿子将其镬烹,炖了肉汤送于乐羊。之后又演变出油炸等方式。壬午殉难中的铁铉,曾任建文帝兵部尚书,明成祖继位后,始终背对新帝,以示不满。明成祖将其凌迟后,仍不解恨,就将尸体投入镬中油炸。然而没想到的是,铁铉的尸体仍然背朝新帝。朱棣大怒,派人将他的尸体夹住向他参拜,却没想到突然爆炸,吓坏了一众人。吃人:在所有的虐杀方法中堪称世界之最,但并未入于刑律。电视剧封神榜中有一个场景,殷纣王将文王长子伯邑考制成肉羹,并逼文王一起品尝,而据史料记载,确有此事。“宋国南宫万与猛获搅动政变未遂被剁成肉酱,全国分食。五代闽主王延政驻兵建州时,斩杀叛军做成肉脯,以充军粮。887年,扬州饥荒,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岁稳住=李书崇:《死亡简史》,四川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95—204页。】作家周作人在他的散文《死法》中也谈到过各种不同的死法:“十字架据说是罗马处置奴隶的刑具,把他钉在架子上,让他活活地饿死或倦死,约莫可以支撑过几天。火刑是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对付异端的,但当时烤的难过……都觉得不很好。斩首原是很爽利,是外国贵族的特权……但孤零零的头像是一个西瓜……似乎不太雅观……吞金喝盐卤呢,都不免有点妇女子气;吃鸦片烟又太有损名誉了,被人叫做烟鬼……怀沙自沉,前有屈大夫……只恐怕泡的太久……殊少风趣。吊死据说很舒服……想来想去都不大好,于是乎最后想到枪毙。枪毙,这在现代文明里总可以算是最理想的死法了……”[6]值得玩味的是,周作人本人死的要比他所写的更为凄惨,年已八旬,还要备受折磨,死后连骨灰也不准家人收取。著名作家沈从文在《1911年凤凰暴动记》中,更是写到了一种奇怪的死法:“每天都有一二百无辜的农夫被抓起来,兵士把犯人带进庙堂,每个人都要抛竹片:一面向上一面向下是‘正常的’,这犯人便可放了;两面朝上示一‘阳’卦,也要放人;两面朝下则为‘阴’卦,犯人便被判死刑。”博罗夫斯基在《奥斯威辛,我们的家:一封信》中也描述了在集中营里用抽签决定生死的做法:“营地每天只有定量的食物配给,营地总是多出好几打人。所以每天晚上都用牌或火柴分组来抽签,第二天,落选的人就不必去干活了。待到晌午时分,这些人便被赶到带刺的铁栅栏后面枪毙掉。”另外,在现代社会,死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暴力、恐惧、谋杀、自杀等等,各种死法都在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刺激着我们的感官和心灵。在暴力死亡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车祸,每年因为车祸都有大量的人死亡。尽管人们对于这种死亡感到悲痛、可惜,却也无可奈何。世界各地有关酒驾、肇事逃逸的惩罚越来越重,却也抵挡不住由此导致的死亡。这其中既有开车人自己的能力、技术问题,又有各种主观方面的情况,同样,也有行人自己的问题,以及各种人们难以掌控的突发事件等等。然而,车的吸引力却也使得这是一个很难得以解决的问题。正如詹姆斯·迪安在歌曲《骑着哈里·戴维森》中所唱道:“我比爱惜生命更爱我这可怕的车。”总的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兴事物的出现都使得死亡的方式日益千奇百怪,从手机、电梯、飞机等数不清的各类人造机器,到吃饭、睡觉、玩耍等各种令人吃惊的方式都在显示死亡的不可预测、死亡方式的离奇古怪。据记载:“在美国,平均每年在热气球坠毁中丧生的有34人,重伤的有30人。2002年,有341人因被棒球击中胸部、颈部和头部而死亡。2003年烤肉的烹饪方法导致的死亡人数为203。”“2003年,因笑引发的痴呆症和因无休止的笑导致的死亡病历在有限的8,901个死因中,名列第二。”“2004年,有70万人至少在身体上有过一次非传统的穿孔经历,即把金属饰钉戴到眼皮、鼻孔、舌头、嘴唇、肚脐、奶头以及生殖器上。不对器具进行消毒可以使穿孔爱好者有感染艾滋病病毒和乙型或丙型肝炎的危险。如果得了败血病(血液中毒)或中毒性休克,或者使用舌饰钉的人吞下了饰钉引起感染或哽咽时,舌饰钉可能致人死亡……1991年以来,因为身体穿孔而导致的败血病死亡人数是:9,981。”无论各种死亡的方式多么令人吃惊,死亡终究是一个悲剧,但它却以独特的方式给我们以警示,教育我们死亡时刻都在,死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都悬挂我们头顶,刻意逃避、避而不谈只会让死亡来得更快,我们要做的就是时刻保持警惕,保持安全意识,尽可能让自己安全的待着,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死亡。 死亡的解脱 摆脱死亡的恐惧与焦虑以达到从死解脱,这是蕴藏于人类心底的普遍心愿和最为迫切的需求。而从理论上专心研究并在实践上切实践行解脱的莫过于佛教了。可以说,佛教的根本任务和终极旨向就是解脱。解脱(moska)即涅槃(nirvana),它是从此岸的烦恼指向彼岸的自由。因此,如何从烦恼走向自由,就成为佛教解脱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 1.生、死之苦 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不论信不信佛,也不管对佛教所知多少,在日常生活... 2018-06-13 10:46 死亡的解脱摆脱死亡的恐惧与焦虑以达到从死解脱,这是蕴藏于人类心底的普遍心愿和最为迫切的需求。而从理论上专心研究并在实践上切实践行解脱的莫过于佛教了。可以说,佛教的根本任务和终极旨向就是解脱。解脱(moska)即涅槃(nirvana),它是从此岸的烦恼指向彼岸的自由。因此,如何从烦恼走向自由,就成为佛教解脱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1.生、死之苦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不论信不信佛,也不管对佛教所知多少,在日常生活与习俗中,多多少少都有着某种佛教的成分。而佛教传入中国两千多年来,经过发扬光大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后,特别是佛教深入民间成为普遍化的信仰后,佛教就转化为民间佛教,而佛教的本真面目反而不为大众所知了。其实,与世界其他宗教相比,佛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宗教,有许多的独特性,甚至可以说,佛教是宗教中的另类。首先,作为佛教最高的信仰和崇拜对象的佛,被尊为佛祖即佛教教主。佛教寺庙里敬奉的是三宝,即佛、法、僧。佛之所以住世,是由于僧人的护持,僧人有着很高的地位,故有沙门不敬王者之说。其次,佛祖是人,而不是神。佛教的创始人是乔达摩·悉达多,出生于公元前565年,寂灭于公元前486年,与我国孔子、老子生活的时代大致相当。他29岁出家,35岁创立佛教,80岁入灭。他死后被佛门弟子尊称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圣者、智者。因此,佛与众生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倡导平等。当然,佛与凡人、凡夫也有不同,是迷惑、愚痴与觉、悟的区别。众生是执迷不悟的,佛则是觉者,即彻悟之人。小乘佛教里,达到最高境界的叫“阿罗汉果”,简称“罗汉”,大乘佛教就是“佛”。再者,佛是多而非一。伊斯兰教、基督教的至上神都是唯一的,而佛则是无限的,有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有横三佛、竖三世佛等等,可说是“十方三世”。最后,佛不是天生的,不是天启,也不是神授,而是修来的。佛是始自凡夫,终至极圣。释迦牟尼出家之前,是古印度北部的一个小国的王子,在王宫中生活了19年。因被断言不能继承王位,被禁锢于宫中,习得文武双全。一天,在四个宫门口,他目睹了生、老、病、死的痛苦,引发了他思考人生、超越痛苦之道,坚定了出家之心。经过五年的参访,六年的苦修,雀巢筑顶,芦茅穿膝,终至成佛做祖。所以,佛教是自力宗教,不假外力。概而言之,佛教是以三宝为信仰对象,以实相为解脱基础,以教化众生、普度众生为终极关怀,以涅槃为最高境界,以戒、定、慧为解脱方法的世界性宗教。在佛教发展史上,一般把古印度释迦牟尼和其弟子们宣传的佛教称为原始佛教,约处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中叶时期。其主要的经典是《阿含经》,包括“四谛”、“十二因缘”、“八正部”等理论。释迦灭寂后约100年,佛教内部发生了分裂,产生了上座部和大众部两部。同时,又从两部中演化出许多教团,总称18部或20部,史称部派佛教时期。公元1世纪前后,大乘佛教兴起,它把追求个人解脱的原始佛教贬称为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后来又分化为空、有两宗,即中观学派和瑜伽行派。公元7世纪左右,印度佛教与印度教结合,产生了身、语、意三密的密教。至12世纪,印度佛教因其极端的神秘说教而走到了尽头。西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先后产生了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唯识宗、华严宗、禅宗等众多派别,佛教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佛教对人生的种种痛苦,尤其是生老病死的痛苦,有着更为深切的体验,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观点。对人生痛苦的体验和领悟构成了佛教理论的基础。释迦牟尼佛初转法轮时先说四圣谛。“四圣谛”也是早期佛教理论的基础。“谛”即实在或真理之意,“四圣谛”是指“苦、集、灭、道”四谛。四谛中最根本的就是苦谛。苦谛宣扬一切皆苦。佛教认为,人生最根本的痛苦是遭受无明烦恼的折磨,在生死苦海中流转。对人而言,无明是一种迷暗的大势力,也是指人没有解脱生死流转的超越智慧,处于黑暗大势力中的茫然状态。无明是人生痛苦不幸的总根源。释迦牟尼出家之前就已领会到人生有生、老、病、死四大苦,于是决心修行,体证苦的真相。成佛后,他更是体悟并剖析了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略摄一切五蕴苦等八苦,甚至更多的苦。“生苦”,是指一切有情生命包括人与动物,自有生命以来就被众苦所逼。如身体形成之中,在母胎中要经受十月的内热煎熬;一旦分娩,又受挤压之苦;身处现世,要受冷、热、风、寒的刺激;有了生命,老苦、病苦、死苦尾随而至。“老苦”,是指生命过程中,生命体时时刻刻处于分化、变坏与解体之中。人的一生从少年、青年、壮年再到老年,无论是气力、色相、感官和智力,都是在老化、退化之中,最后至于腐朽。随着身心在时空中的流逝,生命要承受各种痛苦。“病苦”,是由组成人的生命的地、水、风、火四大元素的失调所引发的痛苦。如果地大不调,整个身体就会僵硬。水大不调,身体就会虚肿。火大不调,将导致周身热燥高烧。风大不调,全身僵倔战栗。总之,身体的疾病,源于四大的变异与不调,由此引发心身的痛苦,病就是苦。“死苦”,是生命走完其历史行程、寿命终结时所产生的痛苦。死苦的原因多种多样,或因身体的疾病所致,或因外在的恶缘所逼。生命由坏到死的过程中,遭受种种痛苦的折磨,身心俱损,呼吸断道,都是苦。“苦谛”中当以“死苦”为最苦,有所谓的“世间大苦莫甚于生死。有生则有死,有身则有众苦所集”。痛苦源于自身,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痛苦是无时不有、无时不在的。有僧人曾附会说,人的面孔就是活脱脱的“苦”字,眼眉的“草”字与两眼和鼻子合为的“十”字及嘴的“口”字,组成一个“苦”字。就“苦”谛而言,有生必有死,人生无常,终归死灭,这是不可抗拒的。然而,有生必有所求,必然要违反或试图打破自然规律,欲长生不死,这必然造成无尽的痛苦。集谛是终极真实之意,是探求造成人生各种不幸、种种痛苦的原因和根据,这就是十二因缘理论。十二因缘理论指出,人生是由十二个环节构成,也称十二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死。这十二因缘组成因果循环链条,其中有人的生、老、病、死,物的生、住、变、灭,世界的成、住、坏、空。任何生命在没有获得解脱前,都会依此因果律周而复始,轮回无穷。此世的善恶之业,必产生相应的果报。业有三报:现报、生报与后报。现报,此身受。生报,次身受。后报,二生、三生、千万生受。如此因果循环,永不中止。灭谛,显示的是人应对症下药,根除或超越病根,从而回归生命真实,获得空明清静、至乐无穷的境界。道谛,揭示了人由痛苦入涅槃,由烦恼入清静的正确方法和手段,其内容是“三学八正道”。三学是指戒(戒律)、定(禅定)、慧(智惹)三种学问。八正道是指八种正确的道路,它们分别是指三学内的正语(远离妄语)、正业(远离各种杀道、淫行)、正命(远离孽缘过正道生活)、正精进(远离懈怠)、正念(远离恶念)、正定(远离胡思乱想)、正见(远离偏见)、正思维(远离分别心)。2.离苦得乐佛教对人生痛苦的体悟之所以比其他宗教更深刻,根本原因在于,它不把这种痛苦的根源归于某种外在的超人格力量的惩罚,而是归咎于人自身,归于生命本身。因此,超越人生痛苦的途径也就不必借助于种种神秘的外力,而是返回自身。佛教向众生昭示:超越人生痛苦的根本途径就在于从根本上意识到痛苦之源在于自身,在于自身的种种贪欲,尤其是不死的贪欲。由此,解脱之路、超越痛苦之路就在人“心”,“天堂”“地狱”不离心。以佛教智观,“心”是一切现象、事物的本体、基础。“三界无别法,唯是一心作,心如工画师,能造种种色”,“一切万法由心而起”。在佛教看来,世界的相状、色彩等等属性都是心所赋予的,心是万物的本质,心是一切价值包括涅槃、般若、佛性等的最高载体,又是一切价值的价值主体。宇宙万有为一心,即一切皆心。但心有不同。从价值属性上说,可分为真心、恶心、无记心或健康心理、不健康心理、中性心理;从功能作用看,有肉团心、缘虑心、真心、妄心;从本性论别,有自在之心、真心、妄心、随烦恼、不定。特别有学理意义的是,佛教心灵哲学非常关注通常人们遗忘或没有注意的心理现象背后的隐藏着的“真心”、“妄心”以及为后来西方哲学津津乐道的现象学性质的心理现象。总之,佛教之“心”的含义可以简明地归结为两种:一种是作为本体的“心”,另一种是作为主体的“心”,前者为心之体,后者为心之用。通常,佛教之心往往是指“众生”之心,即一切有情生命之心。佛教将一切生命体称之为“有情”,而将其他存在称之为“无情”。众生就是在三世六道中轮回的一切生命体。从结构论讲,一切有情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其他众生,其共有的最基本的构成元素就是阴。阴分色、受、想、行、识五种。色是指众生的物质性躯体,包括己身和他身。受是心身的各种感受。想与行是指众生对环境或事物生起的想象、联想等思维活动和选择行为方式的意志活动。识是众生的觉了,是各种活动的结果即各种认识。这五阴是构成众生心身的基本元素。但从本体论看,构成众生的五阴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缘条件不存在,色受想行识也就不存在,一切并非永恒。从终极本质上说,受即浮泡,想如野马,行如色蕉,识为幻法。因此,“众生的本来面目实际上是空无所有,毕竟空寂”,一切心都不过是色尘空性,是即不是,不是即是,不存在是什么与不是什么的问题,种种显现与六尘境象,本来都是妙明无上智慧的本真心体,别无二相。“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体,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以上思想集中于佛经《心经》之中。《心经》即《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为佛陀在二转无相法轮时所宣说。佛说《心经》的缘起,是在灵鹫山的中部,为诸菩萨声闻弟子所围绕。当时,观自在菩萨正在观修般若波罗蜜多、专注思维观修而照见五蕴皆自性空。《心经》的主要内容就是舍利子与观自在菩萨有关空性的认识。佛出定后,认同菩萨所说,欢喜、赞叹。《心经》全文其最重要的观念就是以空性智慧觉悟诸法实相即一切外在事物的名相皆是自心的虚妄分别而已,从而进入涅槃而自愿生生世世轮回生死救度众生。《心经》是佛教徒必读、必知的一部经典佛经。全称《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梵文paramitahrdayasutra,略称《般若心经》或《心经》,属《大品般若经》中600卷中的一节,是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部经典著作。因其字数最少、含义最深、传奇最多、影响最大,被认为是般若经类的提要。该经曾有过七种汉译本。最为有名的是后秦鸠摩罗什所译的《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和唐朝玄奘所译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心经》(玄奘译本)全文: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佛教对“心”的研究(心灵哲学的问题之一)在求真和成圣两方面都做了深入的探索,相比而言,佛教心灵哲学的贡献主要在前者。因为,上天入地,成凡至圣皆系一念。“心能凡夫,心能圣贤,心能天堂,心能地狱。”这就是说,无论是在人道做人享福,还是下地狱受难,或是流转生死,成佛至圣,都是由心的状态而定。因此,从一念心入手,观察能观心和所观境,一往无前地观察下去,直至心眼开,入清凉池,就能无明转明,观心无心,法不住法,一心普皆具足,无一无二,不一不异。有此圆摄一切于心之心就是佛,就是圣。相反,如果心念念贪,愚痴无明,视无为有,以假当真,或妄加诽谤,则与畜生无异。可见,凡圣之差就在于心态之差。如果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能保持平常心、不动心,也就是如能静心、制心,自觉地泯灭生命的一切世俗贪欲,斩断生死轮回之流,就能飞升到涅槃境界,就能超凡入圣了。要超凡入圣,就必须如智者(天台宗创始人)所言,做到“制心一处”,将心调到最佳状态,保持不放。但是,芸芸众生都有漏心。欲漏、有漏、无明漏常伴心灵,了不断的烦恼,理不清的思绪,如此低劣的心态,怎能超凡入圣。不过,在智者看来,制心一处,让心安顿于最佳状态虽非易事,但也绝非做不到。其实,佛教之最佳心态并不是有漏之外另有其体的什么心,而是由凡夫低层的有漏之识升华而成的无漏之智。有漏与无漏,凡夫与至圣,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互转化的。当转谜为悟、转识成智、转有漏为无漏、转无常为常时,结果就是超凡入圣。就此意义上说,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贪嗔痴慢疑是道。静心、制心,自觉地泯灭生命的一切世俗贪欲,斩断生死轮回之流,就能飞升到涅槃境界。“涅槃”本意为“寂灭”、“灭度”,是对生、死、病、老等诸苦及其根源的烦恼的断灭,也是佛家修证的最高境界。在涅槃境界中,人彻底断除烦恼,具备一切功德,超脱生死轮回,入不生不灭之中。佛教的涅槃境界有两种:一是有余涅槃,指泯灭烦恼,断绝贪欲,灭绝了一切痛苦之因。但是,作为前世的业造成的果报身,即肉身还在,人依然活在世界,还有思虑活动,这是次一级的涅槃。另一种是无余涅槃。这一境界既灭除了生死之因,又灭尽生死之果,是灭身灭智,不再有生死的轮回。这是一种极端的超越方式,也是小乘佛教追求的最高境界。与小乘佛教不同,大乘佛教并不把涅槃看作是肉体生命毁灭后达到的境界,而是以自我的主观精神超越来实现。大乘佛教认为,涅槃与世间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一个“空”。涅槃为空,世间万物皆为空,世间即为涅槃,解脱不离世间。所以,生死的超越并不是要弃绝尘世,更不必弃绝生命,而在于心性空明,真正体悟到世间一切事物空无的实相,认识到事物本来的寂静面目。在对涅槃境界的追求中,大乘佛教还主张,不能止于“小我”,只追求个体的解脱,而要将“小我”融入众生的汪洋大海之中,大慈大悲,慈航普度,不断地去普度众生,建立佛国净土,终至超越生死的烦恼。由烦恼人生到涅槃真相,其实就是由无明到般若的转变。般若即空悟的大智慧,是金刚心。金刚有性:坚固、光明、锋利。坚固是金刚之本,它坚固不坏,能破坏一切但不被一切所坏,是降魔制邪的利剑。光明是金刚之相,它能破世间的一切黑暗,驱逐无明的大势力。锋利则是金刚之用,它无坚不摧、削铁如泥,所以能破除一切的烦恼、邪见和无明。如此的金刚心就是真如心(真心),有了真心,就能斩断肉团心、缘虑心、妄心,能观照真如,即达佛陀境界也。释迦佛右手边,自上而下划一弧线:1.圣龙树;2.圣天;3.功德光;4.陈那;5.清辩;6.佛护;7.月称;8.寂天,以至阿底峡。释迦佛左手边,自上而下划一弧线:1.无著;2.世亲;3.释迦光;4.法称;5.狮子贤;6.圣解脱军;7.寂护;8.莲花戒,至阿底峡。3.佛国净土佛陀境界是佛教的永恒的真实存在,是佛教徒追求的佛国净土所在。佛国净土与基督的上帝之城不同,也与华夏天国相异。据佛教宇宙论的观点,佛教之“天”是划“界”的,叫“世界”。世界是分等级、分层次的。什么样的佛、修行到什么程度,其灵魂就归往什么样的天界。佛教的天界十分复杂,基本包括欲界、色界和无色界三界,这是大小乘佛教共有的认同。但大乘佛教还认为,在这三界之外,有一个最高的世界,称之为极乐世界、华藏世界的佛国净土。欲界是最初级的天,又叫“六欲天”,包括四天王天、忉利天、须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其中,四天王天就是东方持国天、南方增长天、西方广目天、北方多闻天,分别由四大天王住守。这六重天按此顺序层层递进,一天更比一天高。欲界之上的是色界,是指“色界十七天”,即色界有十七重天,包括初禅三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二禅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极光尽天)、三禅三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四禅八天(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观天、善见天、色空竞天)。色界之上的是无色界,有四天,又叫“四无色天”,由空无边天、识无边天、无所有天、非想非非想天构成。无色界之上的就是涅槃,是佛国净土。在佛教的天国阶梯中,居住于不同天界的众生,其修行是大不相同的,越是高级的天界,众生的修行就越高。六欲天中的众生,已经超越了苦难的人世,但仍没有根除食欲和情欲,还是存在着烦恼。色界中的众生进一步超越了欲界,解脱了食情二欲,但因为有形体的存在,还是会受物质的束缚,可以说没有根本解脱烦恼。无色界的众生更是超越色界,弃绝了有形的身体,不再受物质的纠缠,只是以“命根”意指过去世之业而引起的今世维持生命的依据。而存在。天界众生远离人世,寿命极长。据佛教称,六欲天之一的兜率天,一天时间等于人间四百年,佛国一年相当于俗界十四万四千年。照此说来,假如佛国寿命四千岁,就等于人间五十七亿六百年,几乎是长生不老。即便如此,在大乘佛教看来,这还是没有超越生死轮回。有朝一日,他们还是会死去,仍会堕入生死轮回,忍受轮回之苦。只有超越了无色界,断灭生死,根除一切烦恼,进入到涅槃,才是真真正正地脱离生死轮回,彻底解脱,进入不生不死的永恒境界,永享极乐。佛教的极乐世界即佛国净土,位于西方,称西方极乐世界,由阿弥陀佛主持。《阿弥陀经》对极乐世界有这样的描述:“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彼土何故名为极乐?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极乐国土,七重栏楯,七重罗网,七重行树,皆是四宝,周匝围绕,是故名为极乐……极乐国土有七宝池、八功德水充满其中,池底纯以金沙布地,四边阶道金银琉璃合成,上有楼阁亦以金银琉璃玻璃砗磲(音车渠)赤珠玛瑙而严饰之,池中莲花大如车轮,青色青光,黃色黃光,赤色赤光,白痴色白光,微妙香洁……彼佛国土,常作天乐,黃金为地,昼夜六时,雨天曼陀罗华。其土众生,常以清旦,各以衣械盛众妙华……常有种种奇妙杂色之鸟,白鹤、孔雀、鹦鹉、舍利、迦陵、频伽、共命之鸟。是诸众鸟,昼夜六时出和雅音,其音演畅……彼佛国土,微风吹动诸宝树及宝罗网,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彼佛寿命及人民,无量无边阿僧衹劫。”[1]《无量寿经》更是述说,西方极乐世界想有尽有,一切都能应念而生。应念而生意味着,只要动个心念,所念所想、所需所要,都能自动出现。比如说,想吃美食,七宝钵盛满着想要的美味会自动出现在眼前。想听美乐,清音妙乐自动奏响。想赏美景,奇妙景色立马呈现……依经典所言,真是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然而,天堂虽好,却高不可及。那些想升入天堂的善男信女,不仅生生世世不得作恶,还须此生、二生、三生乃至百千生的行善积德,才有望达成自己的目的。所以,一切宗教所许诺的永恒终究是不能实现的,因为这一切其实都是幻想,正如费尔巴哈所说:“幻想使得人在一种让理智昏迷和眼睛眩惑的光辉中去看自然。人的语言就称这种光辉为神性、神。”神、天堂、地狱,都是人类幻想的产物,是人类精神追求无限与永恒的积极表现,那些在现实中实现不了的愿望、做不成的事情,都可以在想象中去完成。 3.回乡之路 不管人是如何地死去,也不管濒死经验是什么,人在结束地上生活之后,行将入土,也就是从阳世到阴间,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的远行,也就是踏上回乡之路。此时,作为生者,就应当承担起送死者上路的义务。送死者上路或为死者送行的一整套仪式,被称作丧礼,也称丧葬仪式,是作为死者走完自己的人生历程而离开人世的仪礼标志。世界上各民族都十分注重对死者的送行。但是,由于文化传统的差别,送行的仪式即丧葬的形式... 2018-06-11 11:32 3.回乡之路不管人是如何地死去,也不管濒死经验是什么,人在结束地上生活之后,行将入土,也就是从阳世到阴间,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的远行,也就是踏上回乡之路。此时,作为生者,就应当承担起送死者上路的义务。送死者上路或为死者送行的一整套仪式,被称作丧礼,也称丧葬仪式,是作为死者走完自己的人生历程而离开人世的仪礼标志。世界上各民族都十分注重对死者的送行。但是,由于文化传统的差别,送行的仪式即丧葬的形式也各不相同。全世界对丧葬仪式的讲究,恐怕再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那样,是那么的谨慎、细致、复杂了。所以,费尔巴哈把中国人称为世界上最为死者操心的民族。丧礼,古人又称为“凶礼”,是与“吉”、“嘉”、“宾”、“军”等一起构成我国民族社会生活中的“五礼”——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来看,因为民族的多样性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各民族的丧礼又有很大的差异。根据《周礼》、《礼记》、《仪礼》、《太平御览》等典籍的记载,早在西周时期,儒家就建立起了一整套丧葬礼仪。后经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日臻完善。从汉民族而言,由于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汉民族的丧礼主要包括丧仪和墓葬两大部分:丧仪程序包括以下的步骤:属纩:纩是一种棉絮。属纩是上古时期,当人临死之时,用丝絮放于临死者鼻孔以检验是否断气的一种习惯做法。招魂:人死之后,其亲属要拿着死者生前穿的衣服登上屋顶,向着北方连呼三声死者的名字,将死者的亡灵招回到死者的身上,这一做法古人称为“复魂”。《楚辞》中的《招魂》、《国殇》实际上就是楚人超度死者亡魂之作,这足以说明,招魂习俗在楚国早已流行。宋代以后,出现了以帛为死者招魂的风俗。对那些死后不见尸首者,习惯用衣冠招魂而葬,这就是所谓的“衣冠冢”,是招魂习俗的一种变形形式。哭丧:这是生者特别是与死者亲近的人以哭的形式表达对死者哀思以及与死者灵魂告别的一种礼俗。依与死者亲疏关系的不同,哭丧的程度也不同。越是至亲,悲痛越大,哭得也越厉害。有的因为失去亲人而痛彻心扉地哭,有的是因对逝者的同情而哭,还有的是因为失去同类而悲悯、哀伤地哭,等等。这些哀哭都是发自内心的悲痛,也是真实情感的表达,都是有感而哭。实际上,自始至终,哭丧仪式贯穿于整个丧仪的全过程。出殡之时,哭丧仪式往往是最受重视的。这时,死者的亲人,如后人哀哭的程度往往是衡量与死者亲与不亲或孝与不孝的标志。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又产生了职业哭丧者,也就是专门以哭为生的人,这种人男女都有,但往往以女性居多。职业哭丧者实际上是替哭,是受丧家约请来代替死者家属哭丧的,这一做法在现实社会中屡见不鲜。殓:人死后招魂不醒,就要举办丧事。先是为死者净身整容,也叫沐浴,然后穿上寿衣。殓又分小殓和大殓。小殓就是给尸体裹上衣衾,即穿寿衣,这是在死后的次日早晨进行。小殓后就是大殓,即入棺,也称“入室”、“入殓”。入殓前,还要请阴阳先生或道士推算入殓时辰。按死者的生肖和死亡的月份干支,依阴阳五行之法,来推算犯冲的生肖和忌讳事项。死者入棺时,凡是生肖犯冲的族人、亲戚,都须远避,否则就会对丧家不利。入殓的时间,有死后三天、七天的不等。因死者的社会地位和家势的显赫与贫寒的不同而不同。寻常之人只用衣衾裹尸的小殓,而达官显贵是用丝绸裹尸的大殓。越是富贵,裹用丝绸的层数越多,有的多达十数层。入殓时,往往在死者的口中放入“饭含”。刘向云:“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刘向:《说苑·修文》,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周代的丧葬礼仪明文规定,天子含珠,诸侯含玉,大夫以璧,士以贝,庶人含饭,此后历代丧葬,也大多依此而定。殡:古时候,为了选择吉日、吉地,或因后辈亲人外出未归,或因家穷儿幼,就形成了停棺待葬的风俗。这一习俗是在死者入殓后,将死者的棺材停放在为其搭建的灵棚中,供家属守灵,亲友前来吊祭。停灵期间,亲友,特别是死者的晚辈要在灵堂轮流守护死者,接受奔丧者的吊唁。整个丧礼中,死者的亲友要穿孝服,也叫披麻戴孝,也就是穿不缝边的白色粗麻布衣,腰系草绳或麻绳,脚穿草鞋或不锁边的布鞋。据《左传》、《论语》、《后汉书》、《唐书》等有关的记载,殡的习俗从春秋战国绵延到唐代,不过,当时这种习俗主要都是盛行于王室和贵族中间,平民百姓,偶有此风,但并不流行。据蒲松龄《聊斋志异》之《叶生》篇的描述,停棺待葬习俗一直流传到清代,新中国成立后仍有余风。出殡:这是将棺材运往已选好的葬地的过程。出殡有多种说法,先秦时称“送死”,清代叫“发引”,近世的民间叫“送终”,俗称送葬,都是灵柩出门之意。按照古礼,送葬必须“白衣执绋”,即穿上白色孝服,拉着套柩车的绳子(绋)。古代帝王死后出殡是最为讲究,大富之家也常讲究排场,以炫耀门第高贵。《红楼梦》中就有许多丧仪的描述,如宁国府出殡,为了显示排场和风光,各色执事的陈设就摆了三四里远,贵公子、太太、小姐的大小坐轿不下百余乘,极尽人间之奢侈挥霍。随着社会的进步,移风易俗,出殡就逐渐简化为送殡人行列两侧拉一根麻绳或带子,作象征性的引棺,今天的挽联、哀乐、花圈等则更加简化,其仪式繁简也因贫富有别。下葬:是把棺材运到事先选好的墓地埋葬。墓地一般是由“堪舆”即风水先生占卜选定。出殡时由孝子执“引魂幡”领队,乐队吹打,沿途散发纸钱直到墓地,下葬仪式须由风水师协助完成。守孝:按儒家传统,死者埋葬后,要穿孝服守孝。守孝期间,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如免除娱乐、禁饮酒食肉、禁夫妻同房等等。居丧期限和丧服因地位、等级、亲亲关系的不同而各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丧服分五种,即所谓的“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五种。斩衰由最粗的生麻布做成的衰服,服期为三年。齐衰以粗麻布做成,缉边,服期从三个月到三年不等。大功、小功、缌麻分别用熟麻布、较细的熟麻布、最细的熟麻布做成。封建社会,只有儿子对父亲,臣为君,未嫁之女对父亲,重孙对祖父,妻妾对夫才服斩衰重孝。儿子、未嫁女为母、继母服孝三年,已嫁女为父亲、孙为祖父母只服孝一年,重孙为曾祖父母服孝五个月的为齐衰。大功服期是九个月,堂兄弟姐妹或已嫁女为母亲兄弟等服此孝。小功服期只有五个月,只在宗族的三代人中间使用。如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兄弟之妻,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缌麻服期为三个月,适用于宗族四代以外,或外姓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丧服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在死者死后,通过丧葬仪式重新强化和整理家族或宗族之间的关系和秩序。孔子认为,丧服之礼的制定,上而模仿天时的运转,下而效法地文的变化,中而依据人类的情感,使人类借以维护群体的生活,使其和睦团结。今天,居丧仪式因社会节奏的加快,守孝之风已渐式微,并为佩黑纱、戴白花、开追悼会等形式所取代。扫墓:死者亲友在特定的节日期间修理、打扫墓地的活动。为了祈求死者灵魂的护佑,必须每年定期祭奠。因民族、种族、地区及文化传统与习俗不同,祭期大不一样。在我国,主要的祭期有中元、除夕、寒食、春分及忌日等。而广大民间则通常是在清明节举行祭祀。扫墓时,一般都要给坟墓打扫、添土、烧纸钱、放鞭炮、叩拜。至今,这种活动已逐渐成为我国广大人民祭祀祖先、缅怀革命先烈的传统风俗了。墓葬也叫葬仪,形式也是繁多,主要包括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塔葬、防腐葬、崖葬、树葬等。土葬:又称埋葬,一般是把死者尸体装在棺材里,然后再把棺材埋入地里。土葬是一种极为普遍的葬仪形式,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民族、种族最为常见的墓葬方式。人们普遍相信:人死入土,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就是让死者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回到老家,所以,让死者入土是人的必然归宿。中国自古就流行土葬,历史上的夏、殷等朝代都是采用土葬。《周礼》讲“众生必死,死必归土”,这是与古老的鬼魂观念密切相关。自旧石器时代直到现在,几千年、上万年来,人们在埋葬死者时,都要为其随葬各种物品,目的就是让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得更好些。中国的土葬形式主要有竖穴墓、大石墓、石棺葬、瓮棺葬、洞室墓砖、石室墓、木椁墓、船棺葬等。远古时期,人们的丧葬极为简单,不立坟墓,也没有礼仪和祭祀。但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适应统治阶级及其礼教思想的需要,丧葬方式日益繁杂,再加上灵魂观念的影响日深,在世界上形成了独特的隆丧厚葬的土葬礼仪。我国的回族实行土葬、速葬、薄葬。在当代作家霍达的代表作《穆斯林的葬礼》中,作者就细致形象地描写了回族下葬的场面。我国相声界的一代宗师马三立先生的葬礼,按照其生前的遗愿,就是在天津举行的一个朴素的穆斯林葬礼。按照穆斯林的习惯,葬礼选在了下午两点举行,向马三立老人做最后告别的是在天津红桥区的一座清真寺内。距今已有400年历史的清真寺中的大阿訇带领穆斯林举行殡礼。参加殡礼者,都要洗大小净,穿着干净整洁的服装。其基本仪式为阿訇为其念“讨白”(阿拉伯语,即忏悔词)。让死者躺在床上,头朝北,面朝西,阿訇跪其身旁,向真主祈祷,求真主宽恕其生前所犯的罪过。此后,阿訇和亲人迅速地整理亡人遗体。脱去衣服、鞋袜,给亡人暝眼、合口、舒展肢体、盖上干净的白布。在清真寺,请阿訇“着水”,即埋体净身,用蘸着温水的干净白布擦拭亡人的口鼻,来替代漱口净鼻。将身体每个部位都洗干净后,把亡人移到三丈六尺的白布上,先卷左后卷右,像卷铺盖一样一层层包裹,然后将腰和头足部用白布带分别系紧。随后,清真寺的大阿訇带领穆斯林举行殡礼。下葬时,将亡人遗体安放在窑洞中,头朝北,面向西侧卧,用土坯封住洞口。葬礼就结束了。火葬:火葬是另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具体就是人死后用火把尸体烧成骨灰,然后装进骨灰瓮中,再埋于土中、撒于水中或空中的方式。考古证实,火葬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我国在先秦至汉代,火葬就流行于仪渠、氐羌、突厥等少数民族地区。随着佛教的传入,佛教僧侣死后火葬之风影响到佛教信徒,并进一步扩大到民间。一般来说,在印度教、佛教盛行的国家和地区,盛行火葬,而儒家、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则盛行着土葬。自20世纪以来,基于环保、节约、移风易俗等理念,火葬更是在世界各地被提倡。今天,火葬与土葬一样,也是一种最为普遍的葬仪形式。在我国古代,受佛教的影响,“荼毗火葬法”在宋代大为流行。如具有颇高的艺术造诣的宋徽宗赵佶,被俘八年后病死在五国城越里吉(今黑龙江依兰县境),按照当地习俗实施火葬。元末明初,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中第二十五回中武大郎和五十一回中沧州知府的小儿子死后均在棺材内火葬。清初,满族的风俗也为火葬。努尔哈赤去世后为火化,称为“宝宫”的骨灰坛葬在福陵,入关后的初期,顺治帝、其爱妃董鄂氏以及孝惠章皇后也是火葬。我国少数民族中羌族流行火葬。出殡当天,鞭炮齐鸣,锣鼓喧天,敲羊皮鼓驱鬼,大户人家格外隆重,长子手举引魂鹤走在前面,雇有十六抬大轿,用龙形丝绸棺套罩住棺材,龙头上系有长三十米的两条白色丝绸,众孝子拽住丝绸,跟在后面徐徐而行,旁系亲戚手持花圈跟在后面,最后是邻居和朋友。一切按亲疏远近排序。路经的各家各户都要在家门口点上一堆麦草,并用白石灰把房子圈起来,以防止鬼魂进屋。到达火坟场后,在端公的指挥下,众人将棺木放在柴堆上,用斧头在棺材两头劈两小孔,端公念“超度经”并点火,此时,晚辈纷纷痛哭。火化完毕后,由长子捡起骨灰,放在红布内,再由族内辈分最高的男性老人把骨灰放进火坟并烧掉红布,然后众人返回。水葬:水葬是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一种葬仪,是世界上又一种比较古老的葬法。水是万物之源,水也是人类生命之源。因此,自古以来,人类对水寄寓了无限美好的向往和遐想。世界上许多神话故事都把水和神、幸福、不朽等美好的事物和向往联在一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水葬这样一种葬礼形式。水葬主要有三种方式:漂尸式、投河式和撒灰式。如大洋洲的一些土著居民的水葬方式多半是将死者尸体放入独木舟中,再任其漂流沉没。而在印度,实行水葬时,就是将尸体焚化后的骨灰撒入恒河之中。我国元末明初时,江南第一富豪沈万三死后就水葬于周庄银子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水葬基本上是在藏族、门巴族等少数民族一部分人中实行。例如,在甘孜及某些缺乏燃料的草原地区的藏族,除农奴主实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人死后都进行水葬。而在西藏地区的藏族中,只有非正常死亡的人,如凶亡者或某些传染病亡者才被贬用水葬,大多数都实行天葬。水葬都有固定的水葬台,大多设置在江河急流之处。人死后,一般要在家中停放1~3天,请喇嘛为其念经超度,然后再将尸体运到水葬场。水葬时,由专门的司水葬者将尸体屈肢捆扎,或用斧子碎断尸体后投入水中。今天,随着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水葬这种葬仪形式。当然,在实行水葬时,也往往是在举行一定的其他的仪式后,再行水葬。天葬:天葬是我国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这种方式与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对死者送行的基本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将死者的尸体送到天葬台,由天葬师按一定的程序把尸体进行肢解,剥离骨肉。然后退开,任由野兽吞食,飞鸟叼啄。尸身吃得越干净越好,认为这样死者就可以顺利升入天堂。天葬是古已有之的一种墓葬形式,早在《周易·系辞传》中就有“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的记载,《孟子·滕文公上》也“盖上也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蚊嘬之”之说。其实可以想象的是,在野蛮时代,人们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多半是简单而随意的,或就地掩埋,或置于山洞,或弃于原野,任禽兽食之,任其腐烂。我国藏族地区的天葬习俗除了与这个民族所处的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相关外,还与古代的苯教、藏传佛教有着密切的关系。苯教把整个世界划分为天、地、地下三个部分,其中天神占据重要的地位。据“天墀七王”的传说,吐蕃的七代赞普都是顺着天梯降到人间的天神之子,在他们完成天神授意的人间事业之后,又顺着天梯回到天界。由此,天葬之说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而在佛教看来,把遗体献给鹰,不仅能赎回前世的罪孽,还能助力于灵魂的转世。随着佛教的传入,这一观念在广大藏区也就落地开花了。据有关藏文史籍的记载,天葬是在11~12世纪之时,由著名印度僧人唐巴桑杰带入的。相传他在西藏传法时,不仅大力提倡天葬之俗,还亲自到天葬台为死者超度。这样,天葬这一葬法逐渐在藏区流行成为一种风俗。塔葬:塔葬又称灵塔葬,是我国藏族的葬仪习俗之一,也是藏族中最高规格、最高待遇、最为高贵的一种葬式,往往是一些极少数大德高僧、活佛圆寂后才有资格享有的一种墓葬形式。这种方式在处理遗体时,先把死者的内脏从口或肛门取出,对尸体进行脱水,再用香料、药物处理,然后根据死者的身份地位,分别供奉在以金、银、铜、木或泥制的灵塔之内,保存起来。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1708—1757)的塔葬过程对遗体的处理有详细的记载:圆寂前,死者自己盘腿打坐,待停止呼吸时依然保持盘腿坐姿。这种跏趺坐姿势被称为是“幻化之身,成正等觉之相”。等到三天以后,死者开始流鼻液,用佛教徒们的说法是红白菩提水,表明死者身体已经软化,已经幻化成一道长虹,升入极乐世界。随后贴身侍者将遗体沐浴,涂抹香料。也有记载说,还要为遗体涂上尸盐,使遗体脱水干燥,为其穿上僧衣,戴上五佛冠后移入如意宝盆内。七世达赖喇嘛的面容已同本来面目略有不同,毫无皱纹起伏,两颊泛红,面带笑容,显得更加丰满、庄严。“右手背扶坐塾,左手持白檀香念珠,呈禅定状,足结跏趺,右腿略伸,呈王者坐姿,完全是在世观音菩萨心性安息之童相。”我国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第十世班禅大师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圆寂后,国家提供了扎布伦布寺500公斤包括藏红花、苦玛铂、白檀香粉及高级冰片在内的108种名贵药材。反复用这些名贵药材清理法体,用绸缎裹紧使法体脱水干燥。经过四个月时间,使法体能够长期保留。国家还提供了614公斤黄金、275公斤白银以及其他材料来装饰其法体金身和佛塔。塔葬一般有三种:一是将火化的骨灰埋葬在塔内,它是完全遵循佛祖释迦牟尼涅槃后的丧葬仪式。二是把骨灰盒或部分遗骸,如头盖骨、肱骨、股骨等放在“灵塔”的“塔瓶”中,佛塔一般有塔刹厝、塔身厝和塔基厝三种葬处。三是在“塔瓶”中放置经过药物处理的整尸以及死者生前的用品。据考证,塔葬之礼起源于原始佛教用塔安置佛舍利或佛爪发的习俗。据佛经记载:当时,有个印度不出家的佛教徒即孤独居士来见释迦牟尼说道:“您经常到各国巡游,我不能常见到您,请您送我点纪念之物吧!”释迦牟尼就随手把自己的指甲和头发送给他,并说:“送你这爪发供养好了。”于是孤独居士便建塔来供养释迦牟尼的爪发。相传释迦牟尼圆寂后,其弟子将其尸体火化时,形成了许多晶莹透亮、五光十色且击之不碎的五色珠子,即舍利子。后来,它们分别埋在“八大灵塔”中供奉。此后,这类塔叫做“灵骨塔”,通称“佛塔”。到阿育王时,造塔之风盛行,多达八万四千座。11世纪初,我国藏传佛教噶举派的创始人玛尔巴、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创立人宗喀巴等人的遗体也都是采用塔葬。在距离拉萨45公里的甘丹寺的一座金质灵塔,完好地保存着宗喀巴大师被防腐过的肉身。宗喀巴大师在公元1419年10月圆寂,他的弟子和信徒们捐赠白银,在该寺的阳巴坚佛殿楼上,建了一座金塔,供奉大师的遗体。据甘丹寺喇嘛说,这座佛塔原有一个可以打开的小木门,但只限西藏旧政府的大贵族才能看里面的情景。又据一位看到过的大贵族回忆说,宗喀巴大师的头发已长过膝,指甲盘上肩,黄帽袈裟,如同新的一般。后来十三世达赖喇嘛命人将小门封闭,因此后人再也没有面拜宗喀巴大师法体的机缘。除布达拉宫外,许多名刹古寺都埋有灵塔,禅宗名刹少林寺塔林就是埋葬历代高僧的遗迹。在中国的佛教名山中,墓塔是佛寺丛林建筑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福建厦门的南普陀寺就有6座佛塔,河南嵩山少林寺的塔林有220余座佛塔。崖葬:崖葬就是在崖穴、崖洞或崖壁上安葬死人遗体的一种特殊葬俗,可看成是露天葬的一种。这种习俗在我国古代一些少数民族如濮、越、巴、僚等族部分人中盛行。至目前,已发现有殷商、战国、两汉、南北朝、唐、宋、元等时期的悬棺,其分布区域遍及福建、浙江、江西、贵州、广西、湖南、四川、台湾等地。其中,以西南地区为最多,而北方人和汉人少数地区也会行习崖葬之风。比如,汉代中山靖王与山东曲阜鲁王的墓葬就是崖葬方式。类似的情况,在南太平洋的萨摩亚人和越诺人中也有发现。总的来说,崖葬的方式基本上可分为四种:一种是将葬具安置在天然的崖穴中,称之为崖洞葬。第二种类型是把葬具放入山崖层的罅隙中,这叫做崖墩葬。第三种做法是将葬具放置在人工开凿的山崖窟龛中,这称作崖窟葬。第四种方式则是在悬崖上凿孔后,再打入木楔钉好木桩,然后再将棺材搁置在木楔上,这就是悬棺葬。悬棺葬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丧葬风俗,民间俗称“挂岩子”。悬崖葬最早出现于夏商之际,福建崇安县武夷山的船棺葬是发现最早的悬棺葬。考古学家发现了完整船形棺材,里面有大量的纺织随葬品,以及死者生前用过的一些物品。明代朱维京用一首诗形象而生动地描写了我国古代悬棺的情景:“岩有千年古,梯悬万仞船。夜闻仙乐动,缥缈五云边。”在我国古代的南方民族中,百越、干越、撩人、僰人民族都有悬棺葬的习俗,而最为有名的就是僰人悬棺。在我国四川南部的珙县境内,曾经生活着少数民族僰人。从春秋时期到明代万历年间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他们一直在这片土地上耕作、繁衍、生息。在明神宗万历元年的“僰汉大战”之后,这个部落神秘地消失了。但是这个部落却留下了265具棺材,这些棺材被悬置在高达百米的断臂悬崖上,被称为“巴蜀一绝”。现存悬棺最集中的地方是宜宾地区珙县洛表乡的麻塘坝和曹营乡的苏麻湾两处景区。其中麻塘坝也称僰人沟,距县城60千米,是一块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300~500米的平坝,存有悬棺160多具。许多棺木半悬山崖,距地面一般高约25~50米。苏麻湾距麻塘坝十多千米,在岩壁上分布着48具悬棺,沿着江水,人们在船上就可以看见这些奇特的悬棺。悬棺放置形式多样,有的利用天然或人工造成的崖石,裸露地放在外面;有的将木棍插在绝壁上面,把棺木横放在木棍上;有的则把悬棺放置在绝壁上的崖洞里面。这样的安排可以防潮保尸,防止人兽侵扰。这些“僰人悬棺”都用质地坚硬的整木雕凿的,已经在空中风吹日晒数百年,至今仍清晰地体现着人们的智慧。至于为什么要把棺木悬于千仞绝壁之上,古人是怎样将悬棺放上去的,人们是多方猜测,众说纷纭。悬棺因此被蒙上了一层异常神秘的色彩。以上所述,大都是汉文典籍所载的我国历代的丧葬习俗。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各民族的丧葬习俗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些丧葬习俗不足以反映我国民族丧葬风俗内容的全貌,应当具体分析。至于说世界上不同国家和种族的丧葬礼仪就更加纷繁复杂,在此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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