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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_法律出版社_法律出版社,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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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作者: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6013-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10 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了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其他有关社会公共机构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该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特别是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该法提出,国务院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并及时颁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编写不同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设立或者推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学生的特点,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该法也提出了在不同情况下提供相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要求。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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