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 Navigation
|
![]() 出土文献与汉唐法制史新论_郑显文_北京大学出版社,2025.02
价 格:¥ 22.80
商品详情
注意:链接有问题的书请登录邮箱查收!!!
即时起网站不再提供充点下载服务,点数没有使用完的顾客需要什么书请直接联系客服!! 此书为PDF电子版,不是纸书,付款后自动发货,弹出百度云盘下载地址和密码,自己下载即可!阅读后如感兴趣,可以去书店购买相应的纸质书籍,下载24小时内请删除!本站展示只是部分图书,如需别的电子书请联系客服! 购买时请填写真实邮箱。邮箱请填写正确并请填写常用邮箱! 电子书购买后不予退款。 切记,付款完成后不要关闭网页,等自动返回。如遇链接失效或密码错误,请于24小时内登录购买时留下的邮箱查收文件。 成功付款,但没有弹出下载地址请联系客服处理。不主动联系客服产生的损失请自负。 即日起网站开通VIP会员,VIP会员直接购买打八折,VIP会员购书流程: 1.注册本站会员 2.登录网站,进入会员中心,点击左边导航“在线充值”,选中“购买VIP会员”,再点充值并付款,完成VIP会员购买。 (链接地址为:http://www.fou001.com/e/member/buygroup/) 3.确认选购的电子书,点立即购买,填写收货人信息,填入优惠码:ODAE4VYFG5UJJDXQWDHH 4.下一步,付款,完成购买
书名:出土文献与汉唐法制史新论
作者:郑显文 ISBN:978-7-301-35901-3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5.02 在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每一朝代的法律都具备各自的时代特征。正是由这些个性化的法律特征决定了某一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走向。只有深入探究中国古代法律的个性化差异,从动态的视角对中国古代法律进行全面审视,才能揭示出古代法制发展演变的轨迹。 汉唐两代是中国古代的盛世,两汉时期的法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汉代,司法机关受理告诉案件时实行“满三日复问”的程序,其目的是防止诬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西汉时期国家财政与帝室财政有公私之分,汉代法律允许子孙别籍异财,使汉代成为中国古代对私权保护十分充分的时代。唐代法律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唐初统治者提出了“天下之法”的概念,唐代前期实行宰相集体议政制度,有效限制了君主滥用权力的现象,唐朝得以成为古代对君权限制最严格的时代;在司法制度层面,立案、勘验、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环节,都由勾检官对法律文书进行核验,勾检程序的设置,提高了唐代司法官员的责任心,有利于维护审判的公正。 有鉴于此,本书以传世文献为基础,结合近年来新发现的秦汉竹简和敦煌吐鲁番文书等资料,对汉唐时期具有个性化特征的法律制度进行发掘和考证,从而为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 免责申明:
本站仅提供学习的平台,所有资料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予以处理。
|



